这些年,很多传统广电行业想做的事,自己没做好,反而被互联网业做了或者叫“被逆袭”了(而且在“天时、地利、人和”的情况下,被互联网业轻而易举地做了),比如:
(1)CMMB(中国移动多媒体广播) vs 移动互联网视频;
(2)HbbTV、Hybridcast等混合型电视中的相关功能 vs 时下各大电视台正在试水(而且试水的效果还挺好)的“社交电视App”(笔者本周将专门撰文对此予以陈述);
(3)HbbTV、Hybridcast等混合型电视中的相关功能 vs 电商大佬将网购与支付向电视机大屏(互联网业所说的“第四屏”)“进军”(请查阅《云网购、云游戏、云生活:阿里正式发布云盒子》)。想象一下,看到电视上某位主持人或演员、明星的某件衣服好看,自己想要,那就通过电视上的“淘宝”与支付宝等,直接在电视机上完成购买(操控方式应该比较接近于自然的人性化)。
以上第(3)点即涉及到阿里在昨天(7月23日)所发布的智能TV操作系统(阿里云OS)。其相关产品的核心能力包括线上交易与网络支付这两个日益受到人们喜爱的功能。
之所以说线上交易与网络支付日益受到人们喜爱,是因为据笔者观察,国内越来越多的人已经在PC上养成了相关的使用习惯:
1、网络购物与网上支付呈规模增长
1)网络购物(2013年7月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截至2013年6月底,我国网络购物网民规模达到2.71亿人,网络购物使用率提升至45.9%。与2012年12月底相比,2013年上半年网民增长2889万,半年度增长率为11.9%。
网络购物网民增长的驱动力量主要来自四个方面,其中一方面是:网民数量的持续增长,网民购买力的提升,消费者线上消费习惯的养成,为网络购物奠定了良好的用户基础,成为促进网络购物市场繁荣的重要基础。
2)网上支付(2013年7月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截至2013年6月底,我国使用网上支付的网民规模达到2.44亿,使用率提升至41.4%。与2012年12月底相比,网民规模增长2373万,增长率为10.8%。
2013年上半年,中国网上支付市场取得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市场的支持。传统企业的电子商务化进程加速;涉及到支付环节的网购、游戏、在线旅游预订等市场的活跃,以及用户对其他付款渠道不断增长的需求,推动了电子支付和移动支付网民规模的增长。
2、笔者观察:电视观众通过智能电视进行网络购物与网上支付的习惯还有待大力培养。
1)电视上网比率(2013年7月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当前网民家庭通过电视上网的比例还比较低,仅有11.4%的用户过去半年通过电视上过网,但另有13.9%的用户表示未来一年内有考虑电视上网,而有74.7%的网络用户表示未来一年内仍不会考虑电视上网。
由于一部分人家庭仍然使用模拟电视,或使用数字电视但不具备上网功能,绝大部分家庭并未体验过电视上网所带来的好处,致使大部分人未来通过电视上网的意愿仍然不强。
2)电视上网类型(2013年7月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在已通过电视上网的用户中,36.1%通过自带操作系统的智能电视上网,另有18.7%的用户通过自带上网功能的电视上网,22.8%通过机顶盒上网,17.6%通过外接电脑上网。
相比于电脑上网,通过电视上网的活动更加集中,目的性更强。其中有72.7%的用户通过电视在线看视频,37.3%的用户通过电视看新闻,其它活动使用比 例均在20%以下。电视由于屏幕大,视觉效果好的特点,使其在观看视频时,拥有电脑所不具备的视觉优势,网络与电视的结合,提升了受访者通过电视收看在线 视频的兴趣。
3)电视上网的活动内容(2013年5月发布的《2012年中国网民网络视频应用研究报告》)
相比于电脑上网,通过电视上网的活动更加集中,目的性更强。其中有72.7%的用户通过电视在线看视频,37.3%的用户通过电视看新闻,其它活动使用比例均在20%以下(2012年,通过电视来进行网上购物的用户占所有电视上网用户的比例为18.5%)。
综上:
(1)根据1),年内通过电视上网的用户比例的最大值为:
11.4%+13.9%=25.3%
(2)根据2),通过智能电视(包括智能电视机和智能机顶盒)上网的用户比例为:
36.1%+22.8%=58.9%
(3)根据3),通过电视来进行网上购物的用户占所有电视上网用户的比例为18.5%。
所以,通过智能电视进行网上购物的用户的比例为:
25.3%×58.9%×18.5%≈2.76%
可见,这个比例是非常小的,电视观众通过智能电视进行网络购物与网上支付的习惯还有待大力培养。
(1)CMMB(中国移动多媒体广播) vs 移动互联网视频;
(2)HbbTV、Hybridcast等混合型电视中的相关功能 vs 时下各大电视台正在试水(而且试水的效果还挺好)的“社交电视App”(笔者本周将专门撰文对此予以陈述);
(3)HbbTV、Hybridcast等混合型电视中的相关功能 vs 电商大佬将网购与支付向电视机大屏(互联网业所说的“第四屏”)“进军”(请查阅《云网购、云游戏、云生活:阿里正式发布云盒子》)。想象一下,看到电视上某位主持人或演员、明星的某件衣服好看,自己想要,那就通过电视上的“淘宝”与支付宝等,直接在电视机上完成购买(操控方式应该比较接近于自然的人性化)。
以上第(3)点即涉及到阿里在昨天(7月23日)所发布的智能TV操作系统(阿里云OS)。其相关产品的核心能力包括线上交易与网络支付这两个日益受到人们喜爱的功能。
之所以说线上交易与网络支付日益受到人们喜爱,是因为据笔者观察,国内越来越多的人已经在PC上养成了相关的使用习惯:
1、网络购物与网上支付呈规模增长
1)网络购物(2013年7月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截至2013年6月底,我国网络购物网民规模达到2.71亿人,网络购物使用率提升至45.9%。与2012年12月底相比,2013年上半年网民增长2889万,半年度增长率为11.9%。
网络购物网民增长的驱动力量主要来自四个方面,其中一方面是:网民数量的持续增长,网民购买力的提升,消费者线上消费习惯的养成,为网络购物奠定了良好的用户基础,成为促进网络购物市场繁荣的重要基础。
2)网上支付(2013年7月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截至2013年6月底,我国使用网上支付的网民规模达到2.44亿,使用率提升至41.4%。与2012年12月底相比,网民规模增长2373万,增长率为10.8%。
2013年上半年,中国网上支付市场取得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市场的支持。传统企业的电子商务化进程加速;涉及到支付环节的网购、游戏、在线旅游预订等市场的活跃,以及用户对其他付款渠道不断增长的需求,推动了电子支付和移动支付网民规模的增长。
2、笔者观察:电视观众通过智能电视进行网络购物与网上支付的习惯还有待大力培养。
1)电视上网比率(2013年7月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当前网民家庭通过电视上网的比例还比较低,仅有11.4%的用户过去半年通过电视上过网,但另有13.9%的用户表示未来一年内有考虑电视上网,而有74.7%的网络用户表示未来一年内仍不会考虑电视上网。
由于一部分人家庭仍然使用模拟电视,或使用数字电视但不具备上网功能,绝大部分家庭并未体验过电视上网所带来的好处,致使大部分人未来通过电视上网的意愿仍然不强。
2)电视上网类型(2013年7月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在已通过电视上网的用户中,36.1%通过自带操作系统的智能电视上网,另有18.7%的用户通过自带上网功能的电视上网,22.8%通过机顶盒上网,17.6%通过外接电脑上网。
相比于电脑上网,通过电视上网的活动更加集中,目的性更强。其中有72.7%的用户通过电视在线看视频,37.3%的用户通过电视看新闻,其它活动使用比 例均在20%以下。电视由于屏幕大,视觉效果好的特点,使其在观看视频时,拥有电脑所不具备的视觉优势,网络与电视的结合,提升了受访者通过电视收看在线 视频的兴趣。
3)电视上网的活动内容(2013年5月发布的《2012年中国网民网络视频应用研究报告》)
相比于电脑上网,通过电视上网的活动更加集中,目的性更强。其中有72.7%的用户通过电视在线看视频,37.3%的用户通过电视看新闻,其它活动使用比例均在20%以下(2012年,通过电视来进行网上购物的用户占所有电视上网用户的比例为18.5%)。
综上:
(1)根据1),年内通过电视上网的用户比例的最大值为:
11.4%+13.9%=25.3%
(2)根据2),通过智能电视(包括智能电视机和智能机顶盒)上网的用户比例为:
36.1%+22.8%=58.9%
(3)根据3),通过电视来进行网上购物的用户占所有电视上网用户的比例为18.5%。
所以,通过智能电视进行网上购物的用户的比例为:
25.3%×58.9%×18.5%≈2.76%
可见,这个比例是非常小的,电视观众通过智能电视进行网络购物与网上支付的习惯还有待大力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