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王先生在家闲来无事,想看看电视,不料,电视信号已被截断。于是,王先生来到江西广电网络宜春分公司缴费,听到费用上涨了,他有些不解,只是电视还得看,王先生还是掏腰包缴了费。王先生说:“我记得2003年的时候有线电视收视费是144元,现在怎么就涨到了288元了呢?”
记者了解到,电视收视费从2003年起至2012年有三次价格上涨:从2003年的144元到2004年的180元,涨了36元;2004年至2010年一直维持在180元,到2011年涨到260元,又涨了80元;到2012年5月涨到288元,涨了28元。
正在一旁的李先生插话道:“不过,近两年的电视频道确实是多了许多。”但对于十年价格涨了一倍,李先生还是觉得涨得有点快。
江西广电网络宜春分公司:收费标准由省发改委统一制定并已召开价格听证会
6月3日,记者来到江西广电网络宜春分公司询问。宜春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宜春中心城区电视收视费标准是由省发改委统一制定的。该工作人员还给记者看了省发改委的文件。记者通过省发改委官方网站确认了该文件。文中指出,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经过了成本监审、召开价格听证会、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才实行,并按要求于2010年2月1日起试行了两年,经过验收同意才可启动收费的。
文件要求,有线数字电视经营者收取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后,应提供不少于60套的基本电视节目、20套数字广播节目以及5套准视频点播、电子节目指南、阳光政务、生活资讯、天气预报、证券行情及部分互动功能等,凡达不到上述服务内容的,不得执行文本标准,仍按原模拟电视收视维护费标准执行。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随着数字电视的推广普及,内容升级,服务升级,收视费用才有所上涨。
市物价局:按省里政策执行
针对王先生反映的电视收视费价格上涨问题,记者电话采访了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科长韩国栋。他表示,现在,各县(市、区)城区都按省发改委制定的价格标准统一收费,市里没有制定价格权。
韩科长说,由于省里要按照国家要求,在2015年前淘汰模拟电视,全部用数字化电视。因此,省发改委在2009年就召开了听证会,并试行了两年,收费标准到2012年才执行。他表示,作为监管部门,他们是按照省里的政策执行,有市民有疑惑,只能多作解释工作,而且在调整收视费价格标准之前,也已做了相关的宣传。
市民:没听说过有听证会,价格有点高
对收视费的上涨,市民的反应如何?
6月5日,正在江西广电网络宜春分公司缴费的市民向女士说:“没有听说涨价召开了听证会,今天来缴费,才知道有涨价这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