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推进三网融合工作,其后下发了三网融合总体方案和试点方案。按照方案规定,2010年至2012年是三网融合试点阶段,重点工作是开展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试点。2013年至2015年要总结推广三网融合试点经验,是全面实现三网融合的阶段。
三网融合试点分为两个阶段,2010年6月国务院公布了第一阶段试点12个城市和地区名单,2011年12月国务院公布了第二阶段试点42个城市名单,包括了全国各省会城市。
时间进入2013年,三网融合试点阶段已经结束。三网融合试点取得了怎样的成绩和经验,2013年又如何总结推广、全面实现三网融合,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之一。
在三网融合试点的两年多时间里,三网融合业务取得了一定进展。比如广电和互联网的融合业务——互联网电视产业开始兴起,电信和互联网融合的业务——微信用户群体的爆炸性增长,电信和广电融合的业务——IPTV业务从数百万用户发展到了2000万以上,广电和互联网融合的业务——网络视频更是暴风骤雨,用户达到了3.7亿,电信、广电和互联网融合的业务——手机视频用户达到了3亿。此外,智能终端的高速普及模糊了三网的界限,智能手机不但是电信语音和短信的终端,也是互联网和视频业务的终端,各种PAD同时也是互联网和视频的终端。
与此同时,三网融合更多的是困境,业界甚至有三网融合夭折的言论。从电信的角度看,从三网融合试点方案中就失去了IPTV播控权,虽然借助政策松动IPTV用户迅速发展,但IPTV的政治宣传属性决定了广电永远不会放弃IPTV播控权。电信在关键业务——语音、宽带和短信之外,在进入广电的关键业务——电视业务上始终被扼住喉咙。从广电的角度看,在自己的关键业务——电视业务之外依旧没有实力进入电信的语音和短信业务,更勿论已经被电信牢牢把握的宽带业务。从互联网的角度看,将视频带入客厅的努力遭遇了广电的市场准入政策。
在三网融合试点行将结束的2012年底,电信和广电互发了业务“双向进入”的牌照,基本上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主要是一种姿态。
四股力量博弈三网融合
可以总结一下,广电的政治宣传属性决定了其对电信和互联网的开放融合深度,三网融合虽然具有长远的经济战略意义,但是广电的首要任务是守土有责,在政治宣传上决不能失责。此外,广电行业远比电信行业弱小,保护行业、维持稳定也是广电的重要考量标准之一。电信已经形成了对固话、移动电话和宽带接入业务的基本垄断,并不害怕广电的进入,但是从行业利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的原则出发,电信一方面积极进入广电业务,一方面对广电进入电信业务设置各种障碍。在广电和电信的博弈的夹缝之中,互联网企业左右为难,艰难生长。
政治因素、行业壁垒、技术推动、市场化是三网融合过程四股博弈力量。在三网融合试点的两年多时间里,总体上来说,市场化和技术推动基本上没有撬动行业壁垒,更遑论政治因素。但是,技术推动一枝独秀,在三网融合政策规定动作之外表现抢眼,智能终端、微信、OTT TV、微博等新技术、新业务已经蓬勃发展,甚至深刻地改变了社会。
技术创新成最大推动力
简单分析一下这四种三网融合的博弈力量。短期内政治因素不会有任何原则性变化,广电不会在政治宣传职责内做重大原则性让步,电视业务上,电信和互联网只能处于从属地位,不应有任何突破的奢望,越雷池一步必然身亡。中国已经是智能终端持有量第一大国,手机屏、PAD屏是互联网视频业务的最佳发展场所,客厅卧室的电视屏只可观望和实验。在政治因素保护下的电视业务,却面临互联网视频的侵蚀。
技术创新会继续推陈出新,成为三网融合的最大推动力。以智能终端为载体、以宽带为渠道的各种OTT业务将极大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将高速发展变化。传统电信业务、传统电视业务将缓慢萎缩。
在政治因素的制约下,三网融合的市场化只能是有限的。涉及政治因素就要有市场准入,就会有严格的非市场化管制手段。在行业壁垒的制约下,市场化也只能在电信和广电博弈的夹缝之间艰难发展。然而,市场化是三网融合最决定性的力量。
电信和广电之间的行业壁垒破冰难度极大。电信在宽带业务、固定电话业务、移动电话业务、短信业务等方面已经形成事实上的垄断,并且力量雄厚,即使没有行业壁垒广电也难以进入。而广电的电视台政治属性浓厚,无法进入。广电网络分散弱小,同时具备一定的政治和公益属性,行业壁垒难以消弭。因为政治属性,电信无法掌握IPTV播控权。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从政策的角度继续全面推动三网融合已经不可能。2013年到2015年所谓的三网融合全面推开阶段的规划已经没有必要。为技术创新提供公平的市场环境、降低垄断对市场的破坏、为三网融合相关产业链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是政府政策的责任,三网融合会按照技术创新和市场化的逻辑自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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