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电视是一个超千亿级的产业金矿,但广电总局吸取IPTV教训,牢牢管控各个环节,电信、互联网企业、硬件制造商从未放弃“拱”的努力
“当我走进客厅,打开电视,我感觉时间像倒退了20到30年。这是一个让人充满兴趣的领域。”近日,苹果公司CEO蒂姆·库克的一席话,再次引发了外界对苹果TV即将出笼的猜测。互联网如何渗透、改变,甚至颠覆电视,这是继电脑、手机之后,IT界下一个极具想象空间的领域。
但在中国,电视屏幕背后关联着敏感的政策管控,这使互联网的渗透阻力重重。近年来,终端硬件厂商、广电和电信运营商、互联网公司等各方势力纷纷杀入互联网电视,各种互联网电视一体机或机顶盒面市,但始终难以真正地让电视屏幕直接地、自由地登上因特网。
小米盒子“触雷倒地”,是最新一宗案例。这再次给业界提了醒,电视领域最关键的问题不是技术、资金乃至商业模式,而是广电总局的政策管制及牌照准入。严厉的政策管制,以及相关各方的利益冲突与纠葛,制约着中国互联网电视的发展,但产业力量的不断集结也在逐渐扩大政策的裂缝。
刚起步的“千亿金矿”
互联网电视是基于开放互联网的电视服务,这被认为是继PC、手机之后,下一个互联网领域的“超级金矿”。谷歌、苹果等互联网巨头均在筹划布局。
Digital TV Research(数字电视研究公司)报告预计,中国互联网电视的数量将从2010年的200万台增至2017年的9300万台。而国内终端厂商的预测更为乐观。目前中国彩电市场年销量约为4000万台,智能电视的整体渗透率在40%左右,并有逐年上升趋势。2012年,中国互联网电视终端用户(一体机+机顶盒)规模超过2000万。照此趋势,未来五年内,互联网电视用户数有望过亿。
即使仅以硬件销售计算,这已是一个千亿级的市场。“这个市场足够大,能够容纳多家上市公司。”优朋普乐公司CEO邵以丁对财新记者称,即使互联网电视只是取代家庭DVD的市场,也有近600亿元的市场规模。优朋普乐是一家互联网电视服务提供商,与南方传媒合作运营互联网电视业务。
一位家电厂商人士给财新记者算了一笔账:以彩电年销量4000万台,智能电视比例40%,每台智能电视均价4000元计算,智能电视的市场规模在640亿元;以互联网电视机顶盒年销量500万台,均价300元计算,这部分市场规模约150亿元。这两部分硬件的市场规模就接近800亿元。
奇虎360公司CEO周鸿祎判断,智能电视应用和服务,将是投资人和开发者的下一个千亿级金矿。上述数字电视研究公司的报告称,全球互联网电视的视频收入规模将在2017年达到287亿美元。其中,中国市场将从2010年的4900万美元跃升至2017年的20.57亿美元。
邵以丁认为,互联网在PC端、手机端的业务发展轨迹,在互联网电视上仍会重现,比如游戏、社交、电子商务等业务未来都有可能移植到互联网电视,它们在初期可能规模不大,但未来会越做越大。现在中国的家庭基础带宽达到2M以上,互联网电视在中国进入大发展的时机已经成熟。
各路资本正在积极行动。百视通2012年1月与联通合作推出互联网电视机顶盒;乐视网与CNTV(中国网络电视台)合作云视频超清机,11月发布“超级电视”,12月20日推出乐视盒子;小米公司11月发布小米机顶盒;腾讯与CNTV合资成立未来电视有线公司,合作运营互联网电视;视频网站爱奇艺与央广新媒体公司以及江苏电视台合资成立银河互联网电视有线公司,布局互联网电视;创维、TCL、海信等家电厂商也与牌照方合作,内置互联网电视终端。
此外,中国移动的互联网电视项目组也和多家牌照方谈判,计划2013年试水互联网电视业务。
创新工场今年投资了乐视网旗下的互联网电视公司乐视致新。创新工场合伙人邱浩对财新记者称,这也是因为看好互联网电视业务未来在中国的发展空间,提前布局。
邵以丁判断,未来高清视频内容的播放,一定是以电视屏幕为主。“在PC、手机上看视频就像个人吃快餐,在电视上看高清视频才是全家人吃正餐。”
小米盒子“踩雷”
但是,现阶段中国的互联网电视在产业政策上仍存在诸多限制,各路人马想玩转这个产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迅速被叫停的小米盒子,即是典型案例。
小米公司在11月14日发布小米盒子工程机测试,在11月22日晚间即宣告因系统维护暂停视频服务,计划于12月正式发布的小米盒子现在已变得遥遥无期。小米公司称,正在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与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和持牌机构密切合作,争取尽快开始下一轮测试。
一位接近小米公司的知情人士对财新记者透露,小米盒子正与百视通谈合作。百视通今年11月曾公告新获广电总局批复200万个互联网电视机顶盒客户端编号,一个编号只能对应一台机顶盒。
小米盒子被闪电叫停,引发广电、电信和互联网圈的广泛讨论。“雷军(小米公司董事长)更多是在试水,但是走得太急,对广电行业的复杂度估计不足。”原中国移动家庭多媒体事业部经理卢山说,小米盒子违反了广电总局2011年10月下发的《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业内称181号文)。
181号文规定,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只能惟一连接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而不得有其他访问互联网的通道。这意味着,互联网电视终端只能与互联网电视牌照方合作,不得将公共互联网上的内容直接提供给用户。目前,拥有互联网电视集成牌照的机构有七家:CNTV、百视通、华数传媒、南方传媒、湖南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广电总局对互联网电视终端设备采取许可序列号管理。
小米盒子之前已与华数传媒合作,获得华数拥有的终端序列号,并接入了华数的集成播控平台。但问题在于,华数传媒的内容播控平台不是小米盒子的惟一内容来源,小米盒子还集成了搜狐视频、腾讯视频、PPTV、风行网等视频网站。这相当于在小米盒子上开了其他通向公共互联网的通道。
小米盒子聚合视频网站内容的做法,也违反了181号文中“互联网电视播放的内容应当具有电视播出版权”的规定。而搜狐视频、腾讯视频等网站的大部分影视内容只有网络版权,没有电视版权。
“广电总局必然会叫停小米盒子,如果不叫停,类似小米盒子的产品马上就会大规模铺开,到时候广电总局再想管就难了。”卢山分析说。
事实上,在小米盒子问世前,已有厂商生产了一些山寨盒子在深圳华强北、北京中关村等电子市场销售,这些山寨盒子也聚合了视频网站的高清内容和海外电视节目。“但这些山寨厂商规模较小,比较低调,广电总局之前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卢山说,小米通过互联网销售,如果得到广电总局默许,铺货量会很快,其他厂商再跟进,局面势必难以控制。
“雷军不是不懂政策,而是在试探政策,更核心的意图是小米想做内容运营。”一家互联网公司负责人对财新记者分析。在互联网电视产业链中,价值核心在内容运营,而终端硬件赚钱很辛苦。雷军在小米盒子发布会上也表态,小米盒子不会通过硬件来赚钱,而是通过内容和服务产生价值。
但在过去IPTV、三网融合的多次政策博弈中,广电总局始终将电视内容集成与运营牢牢地抓在自己手中。小米盒子的失败,丝毫不令业界意外。
广电总局要主导权
“广电总局管控的核心只有四个字,可管可控。”邵以丁表示,与PC、手机等私人屏幕不同,电视是家庭公共屏幕,广电总局认为自己有责任让出现在电视屏幕上的内容做到可管可控。
在此逻辑下,不管是IPTV还是互联网电视,都必须搭建内容集成播控平台。而播控平台也只有广电系企业才拿得到牌照。此外,为防止互联网电视对传统有线电视运营商形成冲击,181号文中还规定,“目前阶段,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以向用户提供视频点播和图文信息服务为主,暂不开展广播电视节目直播类服务。”
“这是广电吸取了IPTV的教训。”卢山告诉财新记者,此前中国电信与百视通合作的IPTV业务,可以提供直播内容,对地方广电网络有替代作用,曾引起地方广电网络强烈反对。IPTV的用户数目前已经超过2000万。
在IPTV业务中,广电系统虽然掌握了集成播控平台,但在合作中,主导用户拓展、计费系统、运营数据等的电信运营商实际控制了业务平台。所以,在互联网电视业务上,广电总局明确规定,互联网电视集成机构应当建立独立的用户管理、计费认证系统,不得与传输网络运营商合作进行互联网电视业务的用户管理、计费认证工作。
“此举意在将电信运营商踢出。”卢山透露,中国移动与互联网电视牌照方谈合作时,牌照方都要价很高,基本让电信运营商沦为流量管道。
从2010年以来,针对不断试探政策底限的互联网电视业务,广电总局反应迅速,连续发出多个规范性文件,显示了其强烈的产业主导意识。“这与广电总局的一贯风格有些不同,发文之迅速,行文之严厉,条款之严密,以往都很少见。”卢山说。
各路资本在广电总局的强烈主导意识下屡屡碰壁,空间狭窄。比如,电视机厂商内置自建的集成平台很快被叫停;互联网企业则需要寻求与牌照方合作,才有资质开展业务;电信运营商发展用户的能力最强,线下网络与资费系统完善,但被广电的政策排除在外,现在只得处于观望状态。像中国电信目前能做的只是升级IPTV的客户端与系统,对互联网电视低调演进。
在技术和运营经验上实际不如互联网企业和电信运营商的牌照方,是产业链价值的核心。它们全部来自广电系统,因为互联网电视业务与原有有线网络、IPTV业务存在一定冲突,它们对发展互联网电视的积极性不强。殷建勇称,“牌照方现在是坐地收钱的模式,每授权一个盒子或一台电视机内置终端就能收到钱。”机顶盒厂家透露,一个编码许可的价格大致在15元左右,CNTV、百视通和华数传媒的开价都差不多。
“此前,家电厂商、互联网企业、广电运营商都想通吃产业链,但最终都没能实现。”邵以丁说,经过政策管制,各方也开始磨合妥协,寻求产业链的共赢之道。
拱出来的空间
一位电信运营商人士指出,要做大互联网电视产业,需要现有的政策适当放松。允许更多的玩家入场,共同运营,各自发挥价值,最终形成全产业链参与的健康模式。
“与广电系统合作,要一点一点去试探和突破政策,但不能突破得太多,也不能到底线。”和广电系统企业合作过的人士分析说,互联网企业或电信运营商需要与广电系统内部企业结盟,形成一致利益,才有可能慢慢推动广电总局松一点手。
邵以丁认为,产业链各方应该先在现有的规则内把事情做好,拓展出市场和规模,再来推动政策调整。
事实上,现有的互联网电视管控政策,已较早前有所放宽,这是被市场一点一点“拱”出来的。最早积极推广互联网电视概念的是电视机厂商,借此提高销量和利润率。同时,还试图做一些“软硬平台结合”的转型。电视机厂商曾自建集成平台,聚合互联网上一些高清视频内容,但很快被广电总局叫停。之后,电视机协会与广电总局交涉,最终情形有所缓和,广电总局出台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管理规范,发放集成业务牌照,允许电视机厂商与牌照方合作发展互联网电视。2011年,乐视网推出乐视盒子。广电总局也叫停,但允许上海、长沙和杭州三个城市进行互联网电视机顶盒试点。
卢山认为,未来,牌照方可能会推动广电总局去慢慢调整政策。“比如百视通,作为上市公司,同时它需要业绩回报,运作就很灵活。”
但在广电总局的职能中,政治优先,管理意识形态;同时兼顾产业利益。在这两个目标之间,有时存在矛盾,但也有空间。这个空间就是政策松动之希望所在。
“广电掌控集成播控平台,短期存在调整空间,比如可以多放出一些牌照,或在细节处调整,如允许直播内容进入互联网电视播控平台,允许与电信运营商合作等。”卢山说,而长期看,他认为需要从制度层面作出调整,比如改牌照审批为备案制。显然,他的想法与现实有着遥远的距离。
责任编辑:王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