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独播战略显成效 与土豆合作平台完成使命
2012-11-28 08:25:50来源:比特网 热度:
近日,媒体报道了乐视网与土豆网共建视频合作平台出现纠纷一事。对于此事,乐视网高级副总裁高飞表示,双方正在就合作的争议进行洽谈。
高飞称,一方面,乐视网会尊重与土豆的合约,并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另一方面,随着乐视网平台影响力、广告营收能力等的提升,乐视网已成为国内视频行业第一阵营最具广告价值的媒体平台之一,即使终止与土豆网的视频业务合作,也符合乐视网自今年年中以来实施的大剧独播、有限分销、加强广告营收等战略的推行。高飞称,“乐视跟土豆网易的合作已完成阶段性历史使命,在乐视的品牌影响力和广告销售能力已大幅提升的情况下,该模式已经不适合乐视的长远战略”。
自身平台流量快速上升带动广告收入爆发,战略转型成效显著
乐视网财报显示,截止第三季度, 公司网站的日均UV(独立访问用户)超过1600万,峰值超过2800万,日均VV约6500万,日均PV(流量)约8000万,最高峰值超过1.1亿。。今年8月份与土豆的合作平台停止以来,艾瑞监测数据显示,乐视网的流量、月度浏览时长并未受影响。今年8月、9月、10月这连续的3个月,乐视网的月度浏览总时长始终与优酷土豆、爱奇艺、搜狐视频共列行业前四位。高飞表示,流量、时长等数据的稳定增长,得益于乐视网拥有行业最全的影视剧库、丰富的自制内容、独播和有限分销带来的优质流量。此外,乐视网自身平台影响力的提升,主动访问用户比例也呈大幅增长态势。
流量的快速提升带动了广告业务的发展,乐视网财报显示,截止第三季度共实现广告发布业务收入2.6亿元,同比增长280%;去年三季度,乐视网当季的广告营收不足2400万,而今年3季度,乐视网的单季广告营收则已高达1.1亿,同比增速高达358%,首度实现单季度广告收入过亿,首次在主营业务中占比超过40%。乐视网的广告营收增速远远超过行业平均增速,今年第四季度广告营收仍值得期待。高飞表示,公司的知名品牌广告主也由第一季度的60余家快速增长至目前的210余家,主营业务收入转型顺利。
独播和有限分销将进一步提升广告销售能力
随着乐视网今年以来加强独播战略,并在年中宣布将拿出20部大剧独播,加之品牌影响力的大大提升,乐视网广告营收能力不断强化,将这些版权优势,更好的转化为了广告营收。高飞称,与土豆网共建视频合作平台,虽然我们提供的是从CDN到内容的整体服务,但实质上是将版权内容优势,通过“打包”的形式分销给合作伙伴,属于版权分销的一种升级,虽然从土豆获得了分成收益,但是土豆也同时分流了广告,并且乐视网要承担合作平台的CDN成本,以致拖累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而随着我们独播战略的推行,网络视频广告价值得到越来越多客户的认可、自身广告销售能力的提升,即便与土豆网终止合作,也符合我们的战略转型。
高飞表示,随着公司“平台+内容+终端+应用”的业务体系日益成熟,“乐视网”平台价值得到不断释放,公司可以集中优质资源,积极促进自身广告销售能力的提升,更好的平衡并增强版权分销与广告业务,这符合公司现行的战略转型,将更加有助于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综合竞争力,确保公司收入稳定增长和可持续发展,以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在内容储备上,乐视网已锁定2013年热门影视剧的80%,其中独家锁定《花开半夏》、《我的失忆女友》、《新编辑部故事》、《第九个寡妇》、《父子兵》等热门大剧。此外,乐视网2013年,还将在动漫、风尚、综艺、体育等领域全线发力。而在版权分销业务上,将以独播和有限分销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支持流量和广告营收增长,另一方面,选择性的分销给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视频网站。
责任编辑:秦蒙蒙
为您推荐
刘弘:乐视网将和影视剧公司开创新的发行模式乐视网高级副总裁刘弘表示乐视网将和影视剧公司开创一种新的发行模式,这种模式或让视频网站动摇电视台的影视剧首发模式。3月12日消息,乐视网高级副总裁刘弘日前就接受了《福布斯中文版》杂志的采访,他表示乐视网将和影视剧公司开创一种新的发行模式,这种模式或让视频网站动摇电视台的影视剧首发模式。以下为《福布斯中文版》全文:办仅5年,2007年以来连续3年收创入增长超过100%,乐视网的盈利暴增,似乎为网络视频业的发展做出了新的实证——正版视频网站完全可以突出盗版的重围,获取丰厚的利润回报。乐视网的前身,是新加坡主板上市公司西伯尔科技的媒体事业部。西伯尔科技是一家电信解决方案提供商,其创始人、现任乐视网董
乐视网:再次出手投资版权 确保资源优势事件:公司(乐视网,合同中的“甲方”)近日与东阳狂欢者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新经典娱乐传媒旗下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协议:公司拟使用4000万元超募资金,与乙方联合摄制4部电视剧:《传奇之王》、《北京爱情故事》、《乐视网51.98+1.783.55%喋血孤军》和《悬崖》,每部投资额1000万元。主要看点:合同中此条为重要看点:“甲方投资每个项目的固定回报为15%,从甲方将投资款首次汇到乙方账户之日起12个月内,乙方须支付甲方总投资额及总投资额15%的固定回报,即,共计为1150万元(大写:壹千壹佰伍拾万元)人民币。最迟不得晚于自甲方将投资款首次汇到乙方账户之日起第12月的最后一个工作
乐视网回应质疑:遵循政策推动电视智能化“我们会严格遵循国家广电总局相关政策,与广电批准的集成播控平台牌照方合作,为广大电视观众引入海量正版高清影视剧内容。”乐视网(300104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副总裁金杰昨日在回应媒体质疑公司与海信集团合作违规时如是表示。今年以来中国彩电市场集体爆发智能化热潮,海信、康佳、创维等各家彩电企业相继推出智能电视,一个崭新的电视智能化时代正加速到来,彩电业竞争开始由“硬件”向“硬件+内容+服务”的竞争模式转变。根据广电总局下发的文件规定,所有正在生产和已售的互联电视机、智能电视机等家电厂商必须切换到现有牌照运营商的播控平台上,以保证运营可管可控。金杰称,乐视网与海信的合作,正是为智能电视行业发
毛启盈:海信乐视推智能电视毫无争议近日,乐视网高调与海信推出“乐视网TV版”,用户打开海信电视接入网线后,即可直接在电视机上观看影视剧。通过这种平台,用户可以感受PC、TV、手机、pad等多屏联动收视快感。电视、互联网、视频分割的瓶颈被打破,电视、网络、视频三者无缝结合,这对于整个产业来,也是三网融合迈出实质性的一步。然而,一篇网络帖子疯传:《海信乐视借智能电视绕道广电监管引发争议》。传播者认为,海信乐视借智能电视概念“偷梁换柱”使广电互联网电视牌照监管“形同虚设”,并对此前经过严格审核成为牌照方合作伙伴的其余电视机厂商和视频商造成不公平竞争云云,对此,乐视网副总裁金杰日前表示,“我们会严格遵循国家广电总局相关政策,与广电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