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电视机和机顶盒,一段商业广告率先冲入眼帘,市民张阿姨不断摁着手中遥控器上的快进键,徒劳地发现广告既无法跳过又无法关闭,只能看着广告播完。针对目前数字电视“开机必先看广告”的现象,北京市消协相关负责人今天表示,这种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属于公共服务企业利用自身市场独占地位对消费者强制性消费,涉嫌违法。(9月10日《北京晚报》)
电影植入广告牵涉违法,电视机顶盒播广告同样如此。可是,在电影植入广告成为被告之后,电视机顶盒播广告就粉墨登场,真是让人防不胜防。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作为消费者“娘家人”的消协,竟然睁睁看着公共服务企业强制消费者消费,叫人情何以堪。
要说是不知情倒也罢,可明明知情反而熟视无睹,大不了,媒体找上门来,顶多就是指出“侵害消费者权益”而已,真是奇怪。
按理,消协是消费者的“娘家人”,有责任保护好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犯,而一旦没保护好,也应该亡羊补牢,及时弥补“不作为”给消费者造成的不良影响。
眼睁睁看着机顶盒播广告,公然赤裸裸侵犯公众权益,就是不作为。退一步说,恐怕任凭怎么数落“肇事”企业都是苍白无力的。
我总觉得,“娘家人”要有家长风范,更有替消费者做主的勇气和决心,而不是嘴上说说了事。要不然,无异于纵容,何谈“在其位,谋其政”?
重要的是,老百姓花钱供养着,怎能如此隔靴搔痒?所以,不论是从维护消费者权益角度出发,还是从自身职责所在层面看,都不该眼睁睁看着机顶盒播广告,明目张胆缺乏消费者权益。
一言以蔽之,就是必须对机顶盒播广告“零容忍”。一来是维护消费者权益必不可少的;二来也是民心所向。关键是,有了这样的“威慑力”,才可能清除来自机顶盒上的电视广告污染。要不然,这样的视觉污染还真可能无药可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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