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广电总局联合推进AVS+标准 加速规模应用

2012-08-31 08:32:00来源:飞象网 热度:

8月30日消息,近日工信部电子信息司与广电总局科技司联合举行了《广播电视先进音视频编解码第1部分:视频》(AVS+)标准发布暨宣贯会。在会上,明确提到下一步将加快推进AVS+标准的产业化和规模应用。

具体来说,一方面要加快AVS+编码器、解码芯片、接收终端等相关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完善AVS产业链;另一方面积极开展AVS+示范应用,推动AVS在数字电视、数字家庭等领域的应用。同时,尽快将AVS+申报国家标准,持续推进AVS下一代标准的研究,保持和提升AVS标准的竞争力。

在考虑与应用现状衔接的前提下,将推进AVS+的应用。对于新推出的业务,如直播卫星高清电视业务,将从一开始就采用AVS+;对于已大量部署的业务,如有线电视高清业务等,将考虑先从要求相关终端具有AVS+能力开始实现逐步过渡;对于刚开始部署但还没有普及的业务,如地面数字电视业务,将考虑要求新上的业务使用AVS+标准。

据了解,AVS+标准是AVS技术应用联合推进工作组组织制定的面向高清电视、3D电视等广播电视业务的AVS优化标准。2012年3月,工信部电子信息司和广电总局科技司共同成立了AVS技术应用联合推进工作组,推动AVS自主创新技术在高清电视、3D电视中的产业化应用。经过短短5个月的时间,工作组完成了对AVS技术方案的优化完善,确定了AVS+标准的技术内容,完成了相关测试验证、知识产权处置等工作,并按照既定的“先行标、再国标”的思路,完成了《广播电视先进音视频编解码第1部分:视频》广电行业标准的制定,并于2012年7月10日颁布实施。

责任编辑:51DTV编辑部

为您推荐

广电总局关于做好春节播放监管工作通知

为确保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的良好秩序,切实落实《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总局17号令)和《广电总局关于禁止播出虚假违法广告和电视“挂角广告”、游动字幕广告的通知》(广发社字〔2005〕547号)等文件的要求,近日,国家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中央三台、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发出《广电总局关于做好元旦及春节期间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管工作的通知》,就做好元旦及春节假日期间广播电视广告监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监管重点(一)所有冠名标志是

广电总局印发“科技委七届三次会议纪要”

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科学技术委员会七届三次会议纪要”的通知近日,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电局,总局有关司局、直属各单位,科技委委员印发了《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科学技术委员会七届三次会议纪要》。总局科技委七届三次会议于2005年12月19—20日在北京召开。中宣部副部长、广电总局局长王太华同志,广电总局副局长、科技委主任张海涛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王太华同志代表总局党组对做好广播影视科技工作和科技委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殷切的期望。他指出,要充

国内IPTV牌照左右为难 积怨爆发待广电总局表态

岁末年初之际,在IPTV身上隐忍已久的积怨终于爆发,各种矛盾迅速公开化、表面化,引起了各方的密切关注。最激烈的冲突发生在2005年12月26日,福建泉州广电以一纸措施严厉的《通告》,叫停了上海文广和中国电信正在泉州推广的上海文广“百事通”IPTV业务。这是开展IPTV业务以来的首次严重冲突。随后,浙江广电也发出了类似通告。在此前后,江苏电信绕开拥有国内唯一IPTV牌照的上海文广,和新华社合作在江苏推广IPTV。中国电信还和长虹合作,以推动电视机上网为名,事实上也在推广IPTV。所有这些事件,直接对IPTV提出了一个棘手的问题:上海文广获得的目前国内唯一的IPTV牌照到底能派上什么用场?其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