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量时:破解电信竞争和三网融合难题的利器

2012-07-31 08:00:00来源:中国信息产业网 热度:

为何三网融合进展缓慢?利益调整不到位是主因之一。笔者试从用户拥有用户驻地网所有权和互联网动态选择权出发,提出由用户主导电信竞争和三网融合的新模式。该模式需要用户驻地网所在物业小区的业主大会行使所有权,聘请用户驻地网运营服务的专业机构,使用“信息量时”的概念,并把信息量时作为计算分配权重的工具,然后用户按此权重分配利益给互联网络运营服务商。在此模式下,用户对各层网络和最终的信息资源服务商都有选择的机会,从而实现全面的市场竞争。

难题待破解

◆电信竞争没有到位

电信竞争是通信运营公司竞相为客户提供通信服务,而达到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增加服务品种、扩大服务规模、充分利用资源和降低资费的状态。现在,电信竞争到“最后一公里”时出现了多条隶属于不同运营者的线路可以进入用户家里,用户需要手工变换接入到不同的通信运营公司的模式。这种现象初步引入了竞争,但还是没有实现竞争的初衷,没有达到提高效率、减少浪费的目的,用户驻地网的社会总成本所增加的部分最终还是要让用户承担,手工切换网络还是不方便,关键是用户的选择权依然受到资费的限制。

◆本地电话服务和视频服务依然独立

三网融合是将过去使用3个网络提供的不同服务融汇到一个网络上提供,从当前来看,这个网络就是互联网。IP电话网络已经在长途电话中使用,但是,政府出于保护用户通信权利的考虑,不允许IP电话成为一项市话业务,因为对电话机供电,从用户驻地不如从电信机房可靠。网络电视台已经使用,我们在互联网上能够看到央视和各地电视台的节目以及其他各种视频节目,但无广告的高品质付费节目还看不到。

广电部门和电信部门都是三网融合的参与者,有相互准入的需要。但是,广电部门的危机感更强烈一些,因为缺乏双向传输的运营经验,很难一下子适应市场竞争,所以正积极为有线电视网争取更多的演练时间和政策空间,使有线电视网成为一个有竞争力的互联网运营服务商。这对互联网用户应该是福音。

电信改革和三网融合试验中的各种现象归根结底在于运营模式不合理,以致合理分配各方利益、提高服务品质和降低成本的社会目标还没有达到。

选对利益分配的主导者

首先,本地IP电话无须顾忌停电问题。当前,市电供应保障到位,手机普及,万一用户驻地网因故障停电瘫痪,手机至少可以坚持一天的通信时间,一天时间,足够排除一般性的互联网故障或恢复供电。

其次,广电经营收费模式是关键。用户在互联网上看电视节目已经是现实,其中既有传统电视台的节目资源,也有其他视频资源,只是看不到付费的。广电部门希望保持信息资源的优势,以网台一体的形象出现,迫使互联网络运营商从管道商转变成“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这对用户是不利的,广电部门还是应该实行网台分离,互联网络运营商还是应该专职做好管道。

广电资费问题可以和电信竞争问题采用统一的解决方案,关键在于选对利益分配的主导者。利益分配的主导者应该是用户而不是运营商。以前,之所以没有这样做,技术上的原因是用户没有计费统计工具。笔者试图进行制度设计,使用户成为拥有计费工具的利益分配主导者。

该制度的核心是:

1.用户驻地网的所有权归业主,改造升级不改变所有权。

2.一个小区只建设一个用户驻地网,这是一个计算机局域网,一线入户。业主大会决定运营维护者。

3.众互联网运营服务商平等接入,用户有权动态选择和切换。

4.用户使用信息量时的概念每月分配服务费。

具体说明如下:

◆用户驻地网所有权

1.用户驻地网的所有权归业主

只有将用户驻地网所有权归属到全体业主名下,竞争者才有平等接入用户驻地网的法律保障。幸好,《物权法》明确了业主拥有这个权利。

2.引入信息工程监理

用户驻地网的改造升级既不能改变所有权还要保证互联网运营服务商的积极性,并且不能损害其他平等接入的互联网运营服务商的利益,需要引入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除监督工程质量外,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公司对用户驻地网改造升级的成本实行监督并记录在案,起到见证人作用。见证人一方面对工程造价进行监督,保证其合理性,另一方面对改造升级者提供法律上的证明,以保证分摊的顺利进行。

◆用户驻地网运营服务

1.三网融合的融合点选择

三网融合在哪一物理点上最合理?如果在用户家中,势必多线入户,造成不必要的重复和浪费。融合在住宅小区相对合理一些,这样既实现了融合又实现了用户的选择,破解了电信竞争“最后一公里”的难题。

2.业主大会决定对用户驻地网的运营维护

用户驻地网是小区共用的信息基础设施,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委托专业机构运营维护。日常运营维护费用从小区物业公共维修资金中划拨。

3.信息量时概念

信息量时是指信息量与获取该信息量所需时间的乘积,以信息量时作为计费的基本依据。用户驻地网运营机构计算每个月用户通过各个互联网运营服务商接入互联网的时间和所获得的信息量,将之相乘并将乘积再求和得到每个用户每个月的总信息量时。同时,互联网运营服务商也做这样的计算。

◆用户动态选择互联网运营服务商

互联网运营服务市场存在买卖双方主体极大的不对称性,作为买方的用户通常势单力薄,需要政府的保护。选择是用户的权利。互联网是一个纯信息技术应用的场所,选择互联网运营服务商完全可以摒弃手工切换插头插座的动作,使用信息技术在电脑上完成切换。这项权利也应受到政府的保护。最重要的是,只有实现用户动态选择,互联网运营服务商才有机会真正展开平等竞争。当然,在市场失灵时政府可以启用普遍服务程序。

让市场和用户说了算

◆利益分配的主导权在用户手中

用户驻地网所有权归业主并不会改变互联网运营服务商以此营利的属性,但谁服务得好,财富就流向谁,这还原了市场竞争的本质。

信息量时是用户获取的信息量乘以获取该信息量所花费的时间,用信息量时确定缴费的权重。

用表示第k个互联网运营服务商(k=1,...,n)每月为用户提供的信息量时,表示用户选择的第k个互联网运营服务商的某个宽带服务的月租费官方价格,表示向第k个互联网运营服务商的缴费权重,表示用户实际支付给第k个互联网运营服务商的月租费,S表示用户每月实际支付的服务费,那么:

(1)用户动态选择机制不排斥用户的忠诚

当用户每个月固定使用一个互联网运营服务商提供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时,那么他每月支付的费用就是互联网运营服务商公示的月租费价格标准。

(2)用户使用动态选择权利更合算

当用户每个月使用多个互联网运营服务商提供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时,那么他每月支付的费用一定就是互联网运营服务商公示的最高和最低月租费价格标准之间的某个值(公式1)。其尽管不太可能是最低值,但一定是性价比最高的。

在用户端带宽一定时,哪个互联网运营服务商提供信息量大而且速度快,用户就会偏爱他,对他的忠诚度就高,对他的缴费权重(公式3)就增大了。这就实现了用户分配互联网运营服务商的利益,多劳多得,竞争力强、服务好的互联网运营服务商,接受用户分配的利益也最多。

(3)用户驻地网的维护费比较低

维护费主要用于支付电费。业主购房时已经包括了用户驻地网的建设费,即便购房时没有用户驻地网,现实都是建设用户驻地网者自己承担费用,而其改造升级按前所述,也不需要业主负担。用户驻地网是一个比较成熟、稳定可靠的网络,一旦各项参数设定好就不需要大量的现场维护人员,一个专业机构可以维护几个到几十个小区的用户驻地网。所以,日常发生的消耗主要是电费。

(4)用户资料保密

小区的每个用户在专业机构那里所对应的服务资料属于用户而不是专业机构,受政府依法保护。如果业主对某专业机构的服务不满意,可以动态改变专业机构,而不需要改变用户资料。该专业机构不得因这种改变而对用户资料进行移除、复制等处理。

◆此模式有利于减小互联互通的压力

互联互通总要有枢纽,该枢纽一定由有信息优势的运营商主导,其他人必然吃亏。现在用户有了动态选择互联网络运营服务商和信息资源的权利,信息资源跨网流动的需要减少了,互联网络运营服务商无须在互联互通上花太多的时间、精力和经费。

  ◆该机制有利于实现收费的公开公平

  用户驻地网运营机构计算每个用户应该支付各个互联网运营服务商的费用并通知双方,用户直接向互联网络运营服务商付费。显然,在众互联网运营服务商那里注册就交月租费将加大用户的经济负担。实际上,用户的通信费在消费总额中的比例是有限的。所以,该机制的实施应该能够实现维持甚至降低这一比例的社会目标。用户向互联网运营服务商实际支付的费用不是注册时选择的服务费公示的价格标准,而是根据服务方提供的信息量时在总信息量时中的比重分配的。这个比例每个月随机发生。前文说过信息量时要与互联网运营服务商核实,所以这个比例会公布,不会发生徇私舞弊的现象。

  此举解决了以往计费由运营商说了算、对用户不透明的顽疾。因为引入的用户驻地网运营机构作为第三方,起到了监督作用。

  ◆此模式有利于信息资源提供商选择互联网络运营服务商

  无论信息资源放在哪个互联网络运营服务商那里,用户使用动态选择的权利都可以访问到这些信息资源。所以,信息资源服务商有了更多的选择权。这样,广电网台分离,电信管道和信息资源分离就有了社会基础。信息资源服务提供商将竞争性地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信息资源提供商收入模式一种是通过吸引用户注意力,然后投放广告,另一种是按照信息价值向用户另行收费。

责任编辑:方珍

为您推荐

中兴通讯独家中标江苏电信IPTV项目

继9月独家获得陕西电信IPTV项目后,近日,中兴通讯再次独家中标江苏电信IPTV项目,整个项目初期规模为10万用户,是迄今为止国内规模最大的IPTV网络,又一次验证了中兴通讯在IPTV领域主流厂商的实力。随着宽带网络的迅速发展,用户对新业务的需求越来越迫切。IPTV业务是构建未来数字化家庭的切入点和基础,是电信运营商实现向用户提供集语音、数据、视频业务等在内的“Triplay业务”的重要环节。开展IPTV业务,为用户提供个性化和丰富多彩的内容服务,已经成为全球固网运营商关注的焦点。江苏电信IPTV项目,是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包括江苏、陕西在内的首批试点,也是中国电信继陕西之后第二个正式宣布中标结果

王旭东称明年开展《电信法》完善和立法审议

新浪科技讯12月27日消息,在今日召开的全国信息产业工作会议上,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表示,明年将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开展关于《电信法》的立法调研、论证、修改完善及立法审议工作。王旭东同时表示,明年将做好《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相关工作,配合做好《邮政法》的相关立法工作。积极推进《软件与集成电路产业促进条例》和《信息技术应用促进条例》的制定工作。

浅析支持电信业务的新型IP承载网

何宝宏前言从上世纪80年代的综合业务数字网(ISDN)技术,到90年代的基于异步传输模式(ATM)的宽带ISDN,直到现在的IP+MPLS(多协议标记交换)技术,人们对融合目标的追求从来都没有动摇过。采用什么样的技术和方式融合是现在需考虑的问题。近年来,虽然IP在数据通信领域的应用范围继续快速扩大,但业界一些人也开始对IP技术是否能够满足下一代网络(NGN)所期望的“电信级”服务的要求产生了动摇。笔者以为:之所以选择IP,并非IP技术真的就比别的技术先进多少,而是诸多原因综合的结果,尤其是市场现实使得NGN业务IP化的趋势几乎已成定局。但NGN承载网络如何IP化,IP化到什么程度却值得深入思考

英国最大电信厂商BT拟采用微软网络电视平台

作者:邀月【eNet硅谷动力消息】据外电报道,英国最大固网电信厂商BTGroup将采用微软的网络电视软件,加入全球电信厂商迎击有线电视厂商的行列。藉由微软的IPTV平台,BT拟提供随选视讯及网络聊天、投票、赌博和电玩游戏等线上互动服务,不过,BT并无计画跟进美国SBCCommunications等电信厂商,以微软IPTV平台提供有线电视频道的打算,反之,BT拟整合微软IPTV技术与BBC的免费数字节目播送平台。尽管微软IPTV平台喜获BT相挺,然而先前却陆续传出不利消息,5月欧洲电信厂商Swisscom表示,将延缓推出与微软合作的网络电视服务,据了解,原因出在微软的技术问题,而6月时澳洲最大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