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速或降价都非长久之计
发改委调查中国电信与中国联通涉嫌垄断去年掀起了一层巨浪,但是,巨浪背后呢?我们看到的结果呢?
2011年11月9日,国家发改委披露就宽带接入问题,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展开反垄断调查,引发舆论战。
2011年12月2日,电信联通承诺整改,申请发改委中止调查。
2012年2月,北京电信宣布首批家庭宽带免费提速工程已全部完成,提速后北京电信家庭宽带速率全部达到2M及以上。
2012年2月起,北京联通开始全网宽带免费提速,用户宽带速率将至少提升一档。
2012年3月30日下午召开的宽带普及提速工程动员部署会议上,中国电信董事长王晓初承诺, 根据工信部制定的宽带普及提速工程,中国电信制定了自己的目标:2012 年中国电信将新增光纤入户覆盖家庭 2500万户,达到 5500 万户以上。 新增固定宽带用户 1600 万,用户规模突破 1 亿。 王晓初承诺“年内继续降低宽带价格”。中国联通董事长常小兵称,中国联通将在工信部的领导下,持续增加投资力度,提高网络覆盖能力, 使 2M 及以上带宽用户覆盖率达到 90%以上。常小兵也承诺,加快提升宽带能力,加快改造,且降低单位带宽价格。
或提速、或降价,未能根本解决这一问题,电信、联通不还是照样垄断互联网骨干网吗?究竟要如何打破电信联通的垄断地位呢?
规范网间结算,实现互联互通才是王道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直连宽带为261.5G,仅占两公司拥有国际出口宽带1078G的24.3%,从互联质量看,两公司2011年1-9月互联时延为87.7-131.3ms,丢包率为0.2-1.9%,均不符合原信息产业部《互联网骨干网间互联服务暂行规定》时延不得高于85ms、丢包率不得超过1%的要求。这也就表明,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未实现真正的互联互通。
在电信重组之前,全国有近十家“国家互联网骨干网经营单位”,包括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卫通以及教育网等机构。但网络铺设最广的还是中国电信与中国网通。 电信重组之后,格局依旧。中国电信和兼并网通的联通垄断了大部分网络接入资源,并且国际出口带宽也主要在电信手中,联通其次。
根据原信产部2007年12月1日起实施的《互联网交换中心网间结算办法》:除了中电信、网通、教育网之外的互联单位,在与中电信、网通进行互联网骨干网网间互联时,要向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支付结算费用。
费用有两种结算方式,第一是在交换中心按流量计算,标准上限为:结算费用(元/月)=1000(元/Mbps月)×结算速率(Mbps)。第二则是各公司之间协商,由其他企业单向付费给电信和网通。
“由于上行和下行都算流量,对电信、联通之外的运营企业来说,无论是发展IDC业务,还是发展宽带用户,都需要向这两家付费。”王培表示,“比如铁通的用户访问电信的网站需要铁通付费,电信的用户访问铁通的网站仍需要铁通付费。”
在互联网数据传输上仍然存在网间结算的问题。即使广电获得IP电话的服务资质,由于初期规模无法与老牌电信运营商比拟,每一个广电用户电话的拨出,都要为其他运营商支付结算费用。而只有在双方网络规模相当,彼此之间结算费用才能够抵消。无论是互联网还是电话网,在广电没有形成规模效应之前,每一项业务都是在给其他运营商创造“租金”。
从目前来看,电信大约占62%、联通大约占33%、移动大约占3%宽带出口比例,广电很难在一个短的时期内拿到自己的宽带出口或改变这一垄断的局面;因此,广电要实现互联互通,网间结算将成为关键。
广电要实现互联互通,除了广电在技术上要建设一个全国互联互通的系统和在运营上要建成一个全国互联互通的运营体制以外,必须解决与电信和联通之间的网间结算问题。
反垄断要有始有终,解决问题是关键
对于解决电信业垄断的问题,北京邮电大学教授阚凯力表示,唯一做法就是深化体制改革和开放,要增加互联网骨干网运营商的数量,把中国移动和广电都加进来,通过竞争来打破垄断实现降价。
而侯自强却提出了解决这个问题的两个方法,一个是要形成一个充分竞争的结构,有三家或者更多的运营商,其次要有一个随市场浮动的一个价格机制,政府应该制定的是一个规则,而不是具体的价钱。
笔者认为,广电应提早建成一张全国统一的网络。据笔者了解,按照广电总局对NGB(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的规划,到2015年建设规模化的覆盖全国的运营网络,单用户实际接入速率达到100兆,达到与电信网平等竞争与合作的水平,或许,广电与中国移动的合作将最有可能成为第三大互联网运营商。
为您推荐
摘要:2011年9月20日,多家行业媒体报道了中电信遭受宽带接入反垄断调查,报道一出,业界哗然。此次调查对于已经颁布了整整三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是一次巨大考验:针对中电信宽带接入反垄断的调查是否能取得有关垄断的确凿证据,并开出首张罚单,将在公用事业及互联网行业引发震动。在此之前,交通、电信、石油、水电气、互联网等公用事业一直是外界反垄断的关注焦点,但至今未有受罚案例。作为最大的宽带接入及IDC(互联网数据中心)提供商,中电信自身战略如因反垄断调查进行调整,对互联网的产业发展格局也将带来巨大影响。有关资料显示:中电信2010年上半年经营收入1202.08亿元,净利润98.08亿元,其中
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今日证实,已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进行反垄断调查。两公司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涉嫌垄断,若事实成立将被处巨额罚款。中国网财经中心特梳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提供其中的相关垄断的认定条款,以飨读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是一部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反垄断法由2008年8月1日起施行,共分为8章57条,包括:总则、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法律责任和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其中第三章指出,禁止具
央视《新闻30分》今日午间报道,国家发改委正在调查中国电信(微博)和中国联通涉嫌宽带接入领域垄断问题,如果事实成立,上述两家企业或遭数十亿元巨额罚单。据悉,今年上半年,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接到举报后,就立刻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展开了反垄断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是,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宽带接入及网间结算领域,是否利用自身具备的市场支配地位,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市场等行为。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透露,已基本查明了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两家企业共占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市场份额,肯定是具有支配地位的,在这种情况下,两家企业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对跟自己有竞争关系的竞争对
中电信(00728)与中联通(00762)遭反垄断调查,或被处数十亿罚款,午后两股均一度急跌逾3%,中电信现报4.73元,跌2.27%;中联通现报15.82元,跌2.1%。据央视报道,国家发改委证实,已就宽带接入问题,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展开反垄断调查。如果事实成立,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可能被处以上一年度营业额的1%至10%的罚款,涉资数十亿元。据悉,今年上半年,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接到举报后,就立刻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展开了反垄断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是,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宽带接入及网间结算领域,是否利用自身具备的市场支配地位,阻碍影响其它经营者进入市场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