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日前,一则《发改委正调查中国电信与中国联通涉嫌垄断》的新闻轰动全国,针对两大宽带巨头的反垄断调查始于今年4月份,此后历经了央视曝光、发改委“涉嫌垄断”定调,以及各种揣测传闻,近日,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在官网同时发出声明称,已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中止反垄断调查的申请,并承认企业在互联互通及价格上存在不合理行为,同时承诺整改提速降费。最终,反垄断的呼声是否会对宽带市场格局造成影响?反垄断的举动能否为三网融合带来实质利好?
消除网间结算的壁垒,实现互联互通
李青指出,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直连宽带为261.5G,仅占两公司拥有国际出口宽带1078G的24.3%,从互联质量看,两公司2011年1-9月互联时延为87.7-131.3ms,丢包率为0.2-1.9%,均不符合原信息产业部《互联网骨干网间互联服务暂行规定》时延不得高于85ms、丢包率不得超过1%的要求。这也就表明,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未实现真正的互联互通。
“网间结算”是通信行业的一个术语,是指不同通信网之间的债权债务结算。举例来说,如用户使用中国电信的固话拨打了中国移动的手机号码,用户拨打电话所产生的费用由中国电信收缴,虽然在这次通话过程中,中国移动也向用户提供了服务,但用户无需向中国移动缴费,这并不意味着中国移动在这次业务中一无所获,它会通过网间结算向中国电信收取一定的费用。
在电信重组之前,全国有近十家“国家互联网骨干网经营单位”,包括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卫通以及教育网等机构。但网络铺设最广的还是中国电信与中国网通。
电信重组之后,格局依旧。中国电信和兼并网通的联通垄断了大部分网络接入资源,并且国际出口带宽也主要在电信手中,联通其次。
根据原信产部2007年12月1日起实施的《互联网交换中心网间结算办法》:除了中电信、网通、教育网之外的互联单位,在与中电信、网通进行互联网骨干网网间互联时,要向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支付结算费用。
费用有两种结算方式,第一是在交换中心按流量计算,标准上限为:结算费用(元/月)=1000(元/Mbps月)×结算速率(Mbps)。第二则是各公司之间协商,由其他企业单向付费给电信和网通。
“由于上行和下行都算流量,对电信、联通之外的运营企业来说,无论是发展IDC业务,还是发展宽带用户,都需要向这两家付费。”王培表示,“比如铁通的用户访问电信的网站需要铁通付费,电信的用户访问铁通的网站仍需要铁通付费。”
在互联网数据传输上仍然存在网间结算的问题。即使广电获得IP电话的服务资质,由于初期规模无法与老牌电信运营商比拟,每一个广电用户电话的拨出,都要为其他运营商支付结算费用。而只有在双方网络规模相当,彼此之间结算费用才能够抵消。无论是互联网还是电话网,在广电没有形成规模效应之前,每一项业务都是在给其他运营商创造“租金”。
目前,三网融合试点工作已经形成了几种模式:上海模式、杭州模式、云南模式等。电信专家侯自强表示:“在云南模式中主要是由央视推进的模式,因考虑到电信发展IPTV用户主要采用与宽带业务捆绑的模式,没有电信合作广电是无法收费的。在与电信的关系上云南模式将 IPTV的计费管理交由电信控制,使合作各方弱化了对管理权的争夺,提高了电信发展 IPTV的积极性。而计费管理控制权是广电在三网融合试点方案讨论中费很大力气硬争来的;而上海模式是百视通与上海电信合作多年的形成的,自然也不会按试点方案模式由广电重建集成播控和收费平台。”通过侯自强表述,不难看出,广电此次撇下电信在试点地区独自搞IPTV集成播控平台的对接,留下计费系统、认证系统等内容,原来是想拿下电信控制下的收费平台。
广电要实现互联互通,除了广电在技术上要建设一个全国互联互通的系统和在运营上要建成一个全国互联互通的运营体制以外,还将要解决与电信和联通之间的网间结算问题。
所谓互联网的“互联互通”指的是,如果同一市场上存在多个运营商,则当不同运营商的用户之间希望进行联络时,在不同运营商的网络之间建立有效连接,使不同网络的用户之间,或一个网络的用户可使用另一个网络的服务与资源。而为了达到不同运营商之间有效地运营和兼容,在网络衔接处采取一定的技术手段,使传输能在不同网络之间平滑过渡。
对于不同运营商在互联互通过程中,就会产生不同运营商之间的流量对流以及与之相关的网间费用结算问题。比如说:广电的宽带用户通过电信的网络访问其网上资源时,用户并不需要向电信缴费,因为广电会与电信进行网间结算。
对广电企业而言,影响同样存在。之前已经有很多广电背景的企业进入IDC市场,但他们并不具备传输接入能力,在带宽方面非常依赖于电信和联通两家主导运营商。
而过去十年来,广电运营商更是在带宽方面受制于电信和网通。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深圳天威视讯从2004年开始发展宽带接入业务,深圳电信一度以不出租宽带资源的手段对其加以封杀,结果给当时的后进入者网通以可乘之机,抢下了这个大客户。
广电一直在酝酿建一张全国统一的网络。据记者了解,按照广电总局对NGB(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的规划,到2015年建设规模化的覆盖全国的运营网络,单用户实际接入速率达到100兆,达到与电信网平等竞争与合作的水平。
不过,即使广电网络建成之后,依然绕不开和电信、联通的互通结算问题,因为仅此二家拥有国际带宽出口。歌华有线副总经理罗小布之前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以歌华有线为例,每月85元的宽带收入中,其中有近40%要向电信运营商交纳租用宽带出口的费用。”
从目前来看,电信大约占62%、联通大约占33%、移动大约占3%宽带出口比例,广电很难在一个短的时期内拿到自己[FS:Page]的宽带出口或改变这一垄断的局面;因此,广电要实现互联互通,网间结算将成为关键。
根据《反垄断法》,单个经营者市场反额50%,两个经营者67%,三个经营者75%即为垄断。在宽带接入领域上,95%互联网国际出口带宽、90%宽带互联网接入用户、99%互联网内容服务商,都集中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网络中。这意味着,其他互联网接入厂商的用户访问互联网,都必然与中国电信和联通产生流量,专家认为只要网间结算政策不变,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垄断地位就难以改变。
其实自2001年网间结算办法出台以来,一直有争议,并多次引发业界矛盾。2004年、2006年和2007年,原信息产业部三度修改网间结算办法,但由于没有改变单向结算规则,主要手段只是下调上限价格,未能根本解决这一问题。
侯自强提出了解决这个问题的两个方法,一个是要形成一个充分竞争的结构,有三家或者更多的运营商,其次要有一个随市场浮动的一个价格机制,政府应该制定的是一个规则,而不是具体的价钱。
专家表示除了有关部门的反垄断调查,未来还需要工信部、国资委等行业主管部门的通力配合,从制度上进行调整才能真正解决网间结算问题,最终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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