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称,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公司在与国家发改委充分沟通后,有可能达成和解协议,两家公司认错并承诺整改,国家发改委将中止针对这两家企业在宽带接入上的反垄断调查。接着,发改委声称没有与电信运营商达成和解协议。虽然浪声很大,这被公众期待的国企首度遭遇反垄断调查,经过半个月的不断稀释,此事已变得无足于轻重,最终很可能不了了之。
十多天前,当发改委以电信业巨子电信、联通为中国的《反垄断法》祭刀,并利用央视对其公开报道,坊间多有喝彩之声。很久以来,业内一直都在热议:《反垄断法》针对国内大型垄断企业是不是可以豁免(即国有大垄断企业是不是可以不执行《反垄断法》)。外界也据此认为,央企因其特殊的身份享受着特权,反垄断调查的大刀根本不会砍向他们。这个“幻想”终于被打破,电信和联通被反垄断调查,被法律界人士视作中国反垄断监管的里程碑。
不过,被人们寄予厚望的反垄断调查却在发生悄悄的变化。这当中还发生了规模不大的媒体战。例如电信、联通被反垄断调查的消息在央视披露后,工信部下属媒体《人民邮电报》发文抨击央视报道“混淆视听,误导公众”;新华社随后发文指出,这场看似震撼的报道可能仅是各部委之间的“神仙战”而已;央视网和《人民日报》发文支持发改委将反垄断调查到底。
但问题并没有那么简单。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媒体在采访中发现,除了电信、联通,还牵挂到另外一个角色——广电。有媒体表示,这其实是一起利益集团间的利益之争,难怪央视对报道这件事如此热心。甚至有人猜测,此次反垄断案可能是广电系为争取利益“举报”,背后缠绕着多方利益集团的角逐和较量。
前段时间,某国家级学术单位提交了一份关于此问题的研究报告,提出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独家掌控互联网接入市场,有寡头垄断嫌疑,报告提出把这两家网拿出来划归广电网,由广电网独家经营的结论。这说明,此次反垄断调查会引起这么大的风波,是因为这其中触及了各方面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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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1年9月20日,多家行业媒体报道了中电信遭受宽带接入反垄断调查,报道一出,业界哗然。此次调查对于已经颁布了整整三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是一次巨大考验:针对中电信宽带接入反垄断的调查是否能取得有关垄断的确凿证据,并开出首张罚单,将在公用事业及互联网行业引发震动。在此之前,交通、电信、石油、水电气、互联网等公用事业一直是外界反垄断的关注焦点,但至今未有受罚案例。作为最大的宽带接入及IDC(互联网数据中心)提供商,中电信自身战略如因反垄断调查进行调整,对互联网的产业发展格局也将带来巨大影响。有关资料显示:中电信2010年上半年经营收入1202.08亿元,净利润98.08亿元,其中
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今日证实,已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进行反垄断调查。两公司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涉嫌垄断,若事实成立将被处巨额罚款。中国网财经中心特梳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提供其中的相关垄断的认定条款,以飨读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是一部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反垄断法由2008年8月1日起施行,共分为8章57条,包括:总则、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法律责任和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其中第三章指出,禁止具
央视《新闻30分》今日午间报道,国家发改委正在调查中国电信(微博)和中国联通涉嫌宽带接入领域垄断问题,如果事实成立,上述两家企业或遭数十亿元巨额罚单。据悉,今年上半年,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接到举报后,就立刻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展开了反垄断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是,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宽带接入及网间结算领域,是否利用自身具备的市场支配地位,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市场等行为。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透露,已基本查明了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两家企业共占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市场份额,肯定是具有支配地位的,在这种情况下,两家企业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对跟自己有竞争关系的竞争对
中电信(00728)与中联通(00762)遭反垄断调查,或被处数十亿罚款,午后两股均一度急跌逾3%,中电信现报4.73元,跌2.27%;中联通现报15.82元,跌2.1%。据央视报道,国家发改委证实,已就宽带接入问题,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展开反垄断调查。如果事实成立,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可能被处以上一年度营业额的1%至10%的罚款,涉资数十亿元。据悉,今年上半年,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接到举报后,就立刻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展开了反垄断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是,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宽带接入及网间结算领域,是否利用自身具备的市场支配地位,阻碍影响其它经营者进入市场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