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表示,今年上半年就开始对中国电信(微博)、中国联通(微博)涉嫌价格垄断案展开调查(11月9日央视《新闻30分》)。据新华社记者掌握的信息,6月份,发改委通报初步调查结论:认定两公司在相关市场具有支配地位,涉嫌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不过新华社记者随后发现,此次发改委反垄断调查针对的是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的专线接入市场的垄断问题。也就是说,无论发改委反垄断调查最终结论如何,都与普通用户的宽带价格没有关系。(11月12日新华网)
笔者关注的,既不是调查结论未定前发改委官员的提前“爆料”,也不是中国电信、中国联通通过《人民邮电报》的联合“喊冤”,更不是“数十亿罚款”的计算是否谬误。而是“这场反垄断调查结论如何,都与普通用户的宽带价格没有关系”引发的无限遐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电信与联通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是他们是否构成垄断行为的关键。而在“滥用”行为的认定上,发改委官员称:“两家企业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对竞争对手给出高价,涉嫌存在价格歧视。”那么这里所指的竞争对手是谁?当然不是普通宽带用户消费者,因为这与他们无关,显然只能是指移动与广电运营商。据报道,随着三大通信运营商全业务的开展,以及三网融合和广电运营商N G B(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网络的建设,围绕固网宽带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对于传统电信运营商而言,“虎狼相视”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而电信、联通在宽带接入上是骨干运营商,移动与广电运营商需要向其支付高额单向结算费用(11月12日《新京报》)。这就是所谓“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对竞争对手给出高价”的由来。姑且不去考证电信与联通是否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单就发改委从“有人举报,到发出调查通知,再到通报初步调查结论,最后提前爆料”这一行为路径看,笔者不得不逆向思考:
如果是与普通用户的宽带价格有关的垄断行为,有关部门还会不会这样兴致勃勃,义正言辞地启动反垄断调查?举目环视,与普通消费者息息相关的“被垄断”行为并不少见。我们的煤气、天然气、水、电、汽油、过路费,哪样不是“被垄断”着?根据《反垄断法》第7条规定,“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技术进步。前款规定行业的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自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者专营专卖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这条规定实际上已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允许了国家垄断行业的存在,在涉及普通民众切身消费利益的时候,法条中的“监管与调控”又总是蜻蜓点水,流于形式。消费者利益被这些垄断行业损害也就习惯成麻木了。显然,立法者在如何规制垄断行业合法经营,以及当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出现后,对这类国家垄断行业如何制裁与承担责任,是一块立法空白。也难怪该法实施四年以来,电信与联通成了第一例反垄断调查的企业。
笔者的另一个思考是,我们国家最大的垄断其实不是企业的经营垄断,而是特权的垄断。有既得利益者的地方,就有特权存在。认真观察每一个垄断行业的背后,都离不开特权的影子。这只无形的特权之手,牢牢控制着各种垄断行业,在国进民退思路引导下,这种特权的影响力凸现得更加强烈。特权的背后是巨大的利益或利益集团,当不同的利益或利益集团发生冲突的时候,强大的特权开始发挥作用,斡旋其中,左右博弈,最后的结果,或者是利益的相互让步与再分配,或者是大吃小与强压弱,又或者是不了了之。这次反垄断调查,不就是两大利益集团的利益之争吗?从一种垄断引向另一种垄断,或者说让一个垄断企业让渡部分利益给另外的垄断企业,确实与民众无关。对多数民众而言,这只不过是一笑而过,太阳升起的时候,该干吗,还得干吗去。
什么时候,行政权力之使用,能站在民众切身利益角度考虑的时候,或许,类似的反垄断调查才具有法律赋予的本来意义。
(作者系知名律师)
为您推荐
新浪科技讯12月26日上午,新浪科技从权威消息人士处获悉,在25日在北京邮电大学召开的3G内部可行性研讨会上,中国电信单独组建TD-SCDMA标准的3G网络基本敲定,只待过几天即将召开的正式会议上通过。据悉,包括北邮多位教授在内的专家组25日召开内部研讨会,议题直指TD-SCDMA单独组网的可行性,此前关于中国电信单独组建TD-SCDMA网络的传闻已经非常多。该人士同时表示,至于正式会议的召开时间还未定,“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就在这几天”,就此,新浪科技联系了被传出席会议的几位电信专家,对方均保持缄默。早在2004年,信息产业部与相关部门就3G规划成立了由五、六位电信专家组成的专门小组,全面研讨3
以3G为带动的中国电信业在经历了2005年的投资下降后,2006年将会迎来一个新的春天。这个春天不同于小灵通时期所带来的投资热,它将会更加持久,包括HSDPA、IMS、NGN等在内的新电信技术将在这轮热潮中得到应用,从某种程度上,是一个泛3G的概念。12月19日,奚国华的表态再次让中国3G欢欣鼓舞,这也是2005年信息产业部对中国3G布局最明确的一次表态。在这次表态中,信产部首次摆明了国产3G标准TD-SCDMA的地位,“TD在中国的布局中,要占有一席之地。”随着奚国华的表态,关于中国3G的乐观估计将会涌出,希望这是明年春天到来的一个信号。奚国华在一个合适的场合给了中外的电信设备商一次鼓励。2
新浪科技讯12月28日消息,在信产部王旭东部长表态明年将制定出3G相关的配套政策之后,业内电信学者指出,发放3G牌照应该与电信业重组相联系。中央党校研究室赵杰博士指出,因为3G牌照的发放数量和发放方式取决于电信业重组的结果,但反过来又将影响电信重组后的实际效果。按照赵杰博士的观点,2006年发放3G牌照的决定性政策将不可避免的考虑到电信重组的问题。此前,电信重组也被认为是发放3G牌照的一大前提条件,而后也有业内人士表态,随着3G牌照发放的临近,电信重组有可能被暂时性搁置。12月27日,新浪科技从了解内情的人士处获悉,电信重组仍然有极大可能在牌照发放前敲定。消息人士称,沿袭以往的思路,网通有望与
2005年,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了新的调整和重组思路,原来由国资委监管的189家中央企业(包括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联通和中国移动)经调整和重组最终保留80~100家。同时在企业自愿基础上,支持和鼓励中央企业进一步联合重组。力图用3~5年的时间,最终在中央企业中形成30~50家跨国集团。我国电信业10年改革解决了许多问题,但改革至今尚未完全到位,电信体制日渐暴露出一些难以克服的弊端,引发了现有体制下无法解决的很多问题,并逐渐成为制约电信业发展的桎梏。在这种情况下,在国家整体改革框架下,电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成为一种必然,电信业新一轮改革即将开始。产权单一化引发问题经过十几年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