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电视:能否羽化成蝶
2006年,一些一面世就存在不同看法的新业务仍然在“摸着石头过河”,尤其是普遍看好的手机电视。这些新业务遇到的监管问题具有全球性,只不过在我国具有“中国特色”,甚至比国外更加棘手。
随着3G脚步临近,作为典型3G应用,手机电视业务将成移动增值服务重要内容。但目前在手机电视标准问题上,广电和电信之间,以及广电系统内部,也还有待进一步统一步调。
2007年1月4日,广电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移动多媒体广播技术试验管理的通知》。《通知》表示,有个别单位未经批准,采用非广电行业标准的多媒体移动广播技术体制,进行移动多媒体广播试验,类似违规单位已经被要求整改。
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相关人士皆否认接到过此《通知》,并私下认为这并非针对电信方式的手机电视标准,而是针对广电系统内部的广播方式的手机电视标准,移动多媒体广播试验是指广播方式的手机电视标准,与电信运营商所使用的电信方式的手机电视标准无关。
广电总局在《通知》里表示,未经总局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在广播频段和非广播频段进行任何形式的移动多媒体广播技术试验。但经过调查,仍有个别单位未经批准,采用非广电行业标准的技术体制,进行移动多媒体广播试验。总局已分别对违规单位进行了批评,并提出了整改要求。
同时,《通知》表示,广电总局颁布行业标准并在移动多媒体广播系统测试完成后,广电总局将根据规划组织各地采用目前颁布的行业标准,开展技术试验工作,在试验的基础上搭建全国的移动多媒体广播网。
业内人士认为,广电总局实际上是在逐步停止欧洲、韩国两大标准在中国的试验,而支持广电总局日前发布的国产标准StiMi,最终目的是为了在奥运会之前尽快建好手机电视网,以便与电信运营商的手机电视业务竞争。
2004年以来,全球大部分移动运营商都推出了基于2.5G和3G网络的流媒体手机电视业务,但受传输网络、业务标准及手机终端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流媒体手机电视市场的发展并不尽如人意,直到2005年以后,基于卫星广播网络和数字广播电视网络的手机电视业务在全球范围内展开,手机电视业务进入一个新阶段。2006年,作为典型的3G应用,手机电视业务逐步成为移动增值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2007年3G牌照的发放,3G必将进入到大规模商用阶段。
在中国,手机电视业务不仅是电信运营商和广电机构在未来业务发展方向的重要部署,也是网络传输设备厂商和手机终端生产厂商重要的发展契机。各方利益机构在手机电视的标准、内容源头、网络建设及手机终端等方面展开激烈竞争。
在手机电视标准的确定上,国家广电总局率先发力,在2006年10月份发布了自主研发的移动多媒体广播行业标准CMMB,传输技术采用STiMi技术,确定了手机电视的信道传输标准,目前其他关键性标准也在筹划之中。同时,在电信运营商方面,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在上海和广东地区进行试点,利用现有的蜂窝移动网络开展流媒体音视频节目内容服务,在3G推广之后,移动运营商是否继续坚持移动流媒体技术实现手机电视也尚未明确。
在手机电视内容源头上,视频内容提供商将内容分发给拥有牌照的手机电视运营商,手机电视运营商将电视节目处理和集成以后再转发给移动运营商或者广电部门转播。目前在国内拥有手机电视运营牌照的有4家:上海文广、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和南方传媒集团仅限广东地区。为了获取手机电视内容资源,中国移动与中国联通先后与上海文广和中央电视台等传媒集团达成手机电视业务的战略合作。
在传播网络的建设上,广电先后在北京、上海和广东等地建设手机电视试验网络,并开始进行试运营。而移动运营商则在积极准备3G网络的建设,为手机电视业务的顺利开展做好网络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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