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出版的今年第14期《求是》杂志,发表了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文章《关于科技工作的几个问题》。文章指出,“科技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没有科技的发展,就没有中国的发展”;“科技发展的未来,决定着中国的未来”。推进三网融合,“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体制问题是影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一大障碍”。
温家宝总理在文章中特别强调:“当前还存在许多技术上的挑战,需要在网络结构、网络核心设备、网络接入设备、网络带宽、网络终端和业务方面加强自主创新,发展新一代网络基础设施。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每一个领域都是一项系统工程,首先必须选择好方向和技术路线,第二要提高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的协同和集成能力,对具有战略方向性关键共性技术,要集中资金和研究力量实施重点突破。正是这一点上,暴露出我国体制上的一些突出问题,各部门、各行业往往不能在国家目标上形成一致和分工合作。体制问题是影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一大障碍。”
毫无疑问,“在国家目标上形成一致和分工合作”,是温家宝总理的期望;“体制问题是影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一大障碍”,必须坚决破除。在2011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原工信部部长李毅中表示,三网融合是不可阻挡的,是发展趋势。对于三网融合深陷僵局,著名电信专家邓中元认为,目前三网融合推进缓慢或者遇到阻力的原因,不外乎在基础设施、运营、甚至是经营实体等方面。
有关消息证实,三网融合试点已过一年,虽然工作在积极推进,但资源的重新分配以及如何对新资源开发与高效利用,成为了焦点和难点。在目前的体制环境下,共同推进三网融合已十分困难。发达国家的“三网融合”之路,以及世界各地设立统一的融合监管机构实现三网融合的实践表明,融合监管是大趋势、大方向。工信部电信经济专家委员会秘书长、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理事长杨培芳也表示,当务之急是先建立一个高于广电和电信管理部门之上的协调、监管机构。
监管融合是当今全球电信的主旋律。随着传输的数字化,网络的IP化,促进了行业的融合,导致垂直监管不再适应,大部分国家由垂直性的监管逐步转换为横向的监管。我国电信行业一直采用的是垂直管理模式,不能适应三网融合的变化,导致出现重复监管、技术非中立性等问题。我国电信改革可以借鉴EU的管理模式,建立横向监管的管理体制,加大市场引导,积极推进电信运营商网络和业务分离。
三大运营商均以全业务为营销方式,产品和服务的同质化是造成过度竞争的主要原因,难以具有差异化的手段。无论你采用什么通信技术,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通话质量和资费是衡量的标准,不可能判别各运营商的技术差异。所以在电信行业,很容易表现为价格的恶性竞争。为此,必须考虑继续推进对电信运营商的新的重组,促进有效竞争格局的真正形成,适应综合信息服务趋势下的融合业务发展,真正满足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通信需求。
笔者以为,信息通信具有网络新经济特征,应找准信息通信业的社会定位,电信产业应考虑建立适应“三网融合”背景的监管机构,与此同时,应实现网络监管与内容监管的分离,以促进“三网融合”。三网融合的推进必须要解决政府监管机构的融合,使网络的融合才能真正实现。同时还有必要实现政、监分离,从监管统一、监管融合的层面将监管独立于行政部门之外,建立起融合型的国家统一监管机构,打破各部门利益格局,推进资源融合,才能真正进入三网融合进程。
为您推荐
“三网融合”终于进一步破冰。据新华社消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5年内完成会议指出,三网融合发展,实现三网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为用户提供话音、数据和广播电视等多种服务具有重要意义。2010年至2012年重点开展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试点,探索形成保障三网融合规范有序开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2013年至2015年,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全面实现三网融合发展,普及应用融合业务,基本形成适度竞争的网络产业格局,基本建立适应三网融合的体制机制和职责清晰、协调顺畅、决策科学、管理高效的新型监管体系。会议明确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双向进入
三网融合任重道远渐进意味着探讨、试点、创新和利益博弈。关于三网融合,电信业内外部争论了近十年,风声大,雨点小,已做的各种尝试也大都萎靡不振,比如IPTV等。以前的探讨大都是基于技术与体制问题,至今,在技术障碍被基本消除后,体制问题却日渐凸显,因此,国务院针对三网融合提出的阶段性目标,最具攻坚性的仍是体制问题。根据会议精神,“按照先易后难、试点先行的原则,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双向进入试点。符合条件的广播电视企业可以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和部分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业务;符合条件的电信企业可以从事部分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和传输。鼓励广电
三网融合已提出多年,但进展缓慢,一个主要原因即在现有体系下,广电网、电信网及互联网分别属于不同的系统,协调难度大。一位业内人士就指出,广电网、电信网都各自有着自己的主管部门,一旦遇到融合两网或者是三网的新产品时,往往需要多个部门协调解决,此间牵涉利益甚广,各自难免从自身利益出发,杯葛既久,自然效率不高。IPTV即典型例子。IPTV就是利用广电网的基础设施,通过互联网来提供包括电视节目在内的多种服务,由于牵涉广电网、互联网的融合,IPTV自发展之初就争议不断。按照现有规定,开办IPTV业务,需要包括《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在内的四证齐全,其中两个许可证由广电总局和文化部负责颁发,另外两个由信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