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查处7家非法“网络电视台” 拟在北京、上海、广东三地设立监管分中心
在各地设立分台和记者站,以电视台的名义在刊物上发布消息,甚至伪造国家有关部门的批文四处招商引资……近段时间,一些互联网经营企业自称为“网络电视台”,实际上却是没有获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非法“传媒”,打着“中央网络电视台”、“中国国际经济电视台”等旗号混淆“视听”。
“非法网络电视台将被取缔并处予1万~3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去年12月25日,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总局直属各单位发出《 广电总局关于依法查处非法“网络电视台”有关情况的通报》。
在通报中,广电总局重申了“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应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下称“许可证”)的规定;同时明令广电系统内的机构,不得与非法网络电视台进行业务合作,也不能对其进行报道或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无证经营”再被紧急叫停
消息甫一出台,让正处于人员、资金交困的李光明最终下了决心——停播刚开通半个月的天通苑网络电视台。
在这家社区网站上,以往自动播放的“资讯台”只留有一个视频窗口在首页。“节目是个人在自家客厅录制,摄像师是朋友客串,主持人是花钱从传媒大学请来的。”办一个网络电视台曾让他兴奋不已。不过,在获悉“在网上播放的新闻类节目必须经由批准的新闻网站制作、播放”后,他们向北京市广电局新闻法规处咨询,却被告知“最好别再做了”。
“像天通苑这样的‘网络电视台’有很多,因为大家都看好Web2.0时代的网络视频应用。”某分析人士表示。
视频网站刀走偏锋博“出位”
早在1999年,国内已诞生了第一家网络电视台。不过,“直到Google用16.5亿美元收购了YouTube后,风风火火的网络电视概念,才催生了众多的创业项目,视频分享、电视节目、电影点播等内容平台开始粉墨登场。”据不完全统计,国内目前的网络视频网站的数量已经由年初的30家猛增到200多家。
“如果说新浪播客的开通,是打击创业者对创业模式的稚嫩,那广电总局的这一纸通报,敲痛的就是创业者对国家政策和法规的漠视和欠缺。”曾任厦门书生传媒副总裁符德坤这样评价。由于急功近利,这些网站为了获得影响力,“因此产生了很多刺激国家重视的非正常手段,诸如色情、隐私、版权等等擦边球。”
尽管“重拳过后难免误伤”,在他看来,“过去一连串的擦边运作,终于让相对滞后的网络产业监管加快了完善的速度。”
P2P共享挑战现有的监管体系
“P2P技术的兴起以及分享观念的流行大大增加了监管的难度!”据了解,目前除了实时视频直播和长视频点播两种模式外,基于短视频的分享模式受到众多青睐,许多人热衷拍摄DV短片上传至互联网与别人分享。
一方面由于互联网宽带用户已达5000万,网络视频的潜在用户群日益庞大;另一方面是DV、DC、手机等个人数字终端普及,降低个人参与制作的门槛。“事实上,国内私自开办视频内容的网站目前已达数千家。”据知情者透露,其中不乏以裸聊等方式借助互联网传播色情淫秽的视频的非法网站。
据统计,广电总局仅对全国66家网站颁发“获准开办网上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资格证书。“与风起云涌的网络视频开播相比,显然是僧多粥少、供不应求,由此形成的事实违规多不胜数。”因此,亦有传闻广电总局正酝酿互联网视频的新规,将适当放宽网络视频提供商的准入机制。目的是“借助大网站的支持严厉打击行业的违规行为,重点是色情淫秽内容和非法短片”。
广电总局拟建三个监管分中心
“目前还没有监控网络视频的技术,几年之内也很难做到。”因为视频内容不像文字内容那样可以通过过滤系统来控制,很多时候需要人来逐一审核,但面对如此互联网的海量信息,“尤其在草根播客的大量兴起,这种做法无异难上加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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