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场认知不足,行业亟待规范
消费者对于智能电视概念不清,SH甚至就连许多企业也用互联网电视当作智能电视做宣传,销售人员会对消费者说:“能上网就是智能电视”,最终导致的结果是消费者买了这样的产品,达不到真正的应用效果,严重损害了智能电视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对产业发展非常不利。
中国电子商会发布的《2010年智能电视消费者市场发展状况调研报告》显示,未来一年内打算购买平板电视的消费者中,64%对智能电视有认知度,但打算购买智能电视的却只有17%,高认知度和低购买预期之间的反差,说明消费者对智能电视消费仍处于观望状态,现阶段智能电视仍处于市场推广阶段,尚谈不上普及,未来市场仍需培育。
除了认知不足,市场监管政策和行业标准的缺失也是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智能电视很大程度上需要借助互联网上的资源,但目前内容管控政策不明朗。目前我国工信部针对智能电视的行业标准还未出台。虽然日前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联合知名彩电企业制定了《网络电视多媒体通信设备要求》和《网络电视多媒体通信功能要求》,被业内认为可以推动不同品牌间的智能电视实现视频通话,但是由于这两个标准不具有强制性,效果如何还有待观察。
二、企业软实力不足
智能电视的强大与否,应用软实力是不可或缺的因素。彩电业要突破过去的硬件思维,因为硬件已经不再主宰消费者的购买决策,用户感兴趣的将是全面、丰富的各种应用。
目前国内品牌应用商店里的应用程序数量很少。基本上都是厂商从第三方定制,开发成本很高。而且在电视上跟在电脑上跑程序完全不同,没有触摸功能,没有体感功能,能玩的游戏本来就很少,所以目前可用的程序并不多。虽然在宣传中常常可见“海量应用”的介绍,但事实上目前针对智能电视的应用还远不到“海量”的程度。目前应用程序商店程序数量最多的是苹果35万个,谷歌android系统的仅为其半数左右,约18万,微软更少刚突破1万,而且这些其中的绝大部分应用都是针对智能手机用户的。
并且,企业开发的应用功能大同小异。与智能手机拥有成熟的应用程序商店相比,智能电视在应用商店的开发上还处于起步阶段。电视产业愈发IT化的今天,在智能电视快速普及的硬件架构技术已经解决,软件应用商店的发展速度缓慢将是企业需要主要解决的课题。
三、价格因素
只要挂起智能电视的牌子,价格就会定的很高。一些商家甚至漫天要价。
四、家电企业商业模式和内容管控模式的核心竞争力不足
智能电视发展涉及到家电企业商业模式和内容管控模式的改变,企业如果想在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更多的精力应该放在如何提升核心竞争力。
应用程序商店作为智能电视产业链的核心环节,已经成为企业竞争制胜的关键。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说,应用程序商店的设置,代表了智能电视的核心竞争力,是彩电企业软实力的直观表征。在内容与应用为王的智能3D电视时代,布局应用程序商店这一资源整合平台有利于增强用户粘性。
为您推荐
英特尔春季信息技术峰会IDF2010近日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如期开幕,英特尔多位高管登场发表演讲,畅谈了多种新技术。英特尔IDF于1997年在美国旧金山启动,1999年首次进驻中国北京。本次的IDF亮点之一是,英特尔展示了新系列SoC片上系统媒体处理器“AtomCE4100”,意在为联网AV设备带来互联网内容和服务,诸如数字电视、DVD/BD播放机、IPTV/Hybrid高级机顶盒等等。
韩国三星电子和LG电子通过近几年与日本索尼和夏普的激烈竞争,目前在全球电视市场占有率方面分列前两名。当专家们认为韩国电视产业会在一段时间内领先于日本,占据全球电视霸主地位时,苹果和谷歌加入了电视市场争夺战行列,从而使得全球电视市场格局出现了新变数,市场争夺形势已然进入乱花渐欲迷人眼的状态。染指电视苹果谷歌齐出手苹果公司首席执行官史蒂夫·乔布斯在4月关于“苹果公司非凡新产品”的表态,被外界普遍认为是苹果公司涉足电视市场的强烈信号。Eugene投资证券公司分析师说:“苹果最快可能在今年第四季度,谷歌最快是在今年11月左右推出新的电视。韩国电视生产商如果不能正确应对苹果和谷歌掀起的电视新发展趋势,很
据TCL集团副总裁、研究院院长闫晓林博士介绍,基于Android操作系统的智能电视,最大的特点是该系统平台对外的统一开放性,它可以把成千上万的第三方软件提供给用户选择,正如手机系统和电脑系统一样,根据需要个性化安装。第二个特点是,用户除了观看传统的电视频道外,还可连接互联网享受整个网络世界的资源,操作简单如同电脑一样,例如可以进行视频点播、视频聊天、互动体感游戏和网络购物等等。此外,智能电视还提供广泛的家用网络电子设备连接能力,成为家用电子设备的控制、交互中心。此外,在多媒体显示技术方面,TCL开发完善了多层显示控制技术,显示内容和效果更加多样化,加上TCL自然光技术,使用户收视体验得到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