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称,安徽多地出现私人架设电视台近千家,播放暴力、色情等低俗内容,拉拢药品广告牟利。网友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主管部门放纵不管”。安徽省广电局拒绝接受记者采访。
私人电视台盛行,源于农村“文化权”荒凉
私人电视台之所以得到隐蔽化生存,主因在于“私人电视台打击难度大”,难打击的原因是“私人电视台,把播放节目的电脑放在一户农民家里,每个月给农户100多元钱的保管费”。看电视还能得到经济回报,农民当然愿意看了。有了这种稳定、隐蔽的收视率市场,赚取广告费得到生存和暴利,当然也就不在话下了。
私人电视台虽然不合法,无意间却将公共文化的公益性和反哺性做得非常到位。长期以来,作为经济落后地区,农村人的文化权益一直就停滞在空白、虚无和受人冷落状态。城市有图书馆、阅览室、有线电视、影剧院和歌舞厅,那是政府投资兴建的公共品。改革开放已取得了辉煌成果,没有图书馆、阅览室等起码的文化设施,仍是广大农村的荒凉现状。就算是有了有线电视,因为农民觉得收费太高,绝大多数农民不想安装。农民更愿意自己买“锅”,架设私人天线,凑合着看。而且绝大多数节目很城市化,没有三农特色,农民内心也不是很待见。
因此,规范私人电视台是应该的,更要将农村人应该享受的文化权益落实到位,不要因为是农村人而受到歧视和冷落。在全国的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都已实施全面免费的背景下,也应该将农民的“文化权”还给他们。比如,各地有线电视应该对农民全面免费,算是对农民的公益反哺,别再让农民总是用“锅”看电视,再比如将大力修建县镇和农村“三馆”纳入重要的政府构成和行政责任,给农民提供舒适的文化场馆。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消解农民在文化上的“权益饥渴”、“现实饥渴”。私人电视台生存的土壤被铲除了,私人电视台才有望得到遏制。
私人电视台泛滥,根在利益分赃集团化
作为在安徽基层政府工作的笔者,所在乡镇就有这样所谓的私人电视台,不过好在笔者工作地方的私人电视台没有播放暴力、色情等违法低俗内容,而是播放老年人比较喜爱、但是正规电视台一般不播放的地方戏,收视率还不错,评价也很高。以笔者的了解,地方广电主管部门对于私人电视台不闻不问、行政不作为,根源不在于他们不了解情况,而在于创办私人电视台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利益链,是私人电视台利益分赃呈现集团化模式。说白了,就是广电主管部门自身参与私人电视台带来的利益分赃,所以才对私人创办电视台不闻不问。
其实所谓的私人电视台,并不是一些人以为的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创办的电视台,其中大部分是各地县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下辖的有线电视台的乡镇管理站工作人员创办的电视台,是有线电视台乡镇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利用管理有线电视台工作之际,乘机创办违法的私人电视台,仅供本镇范围内居民收看。而有线电视台乡镇管理站实际上已经不是事业单位性质机构,而是私人承包的自收自支单位。一方面管理站工作人员依靠向用户收取有线电视使用费和私人电视台的广告费作为收入,另一方面管理站每年必须向县广电部门缴纳一笔数额不低的管理费。换言之,私人电视台的盈利是由私人电视台的创办人和县级广电部门共同分享。在这种情况下,获得私人电视台盈利费用的县级广电部门不可能依法查处违法的私人电视台,只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最多在严查期间加强对私人电视台的约束罢了。
笔者认为,打击私人电视台,关键是要对基层广电部门进行问责,要将基层广电部门和私人电视台看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必须对他们同时进行惩处。说白了,在惩处私人电视台的同时,也必须惩处县级广电部门,除非县级广电部门自己惩处私人电视台,否则就是私人电视台泛滥的帮凶。
拿什么取代私人电视台?
私设电视台确与我国现行《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不符,但别忘了,安徽小岗村的包干到户就与当时的法规政策相符吗?法治讲究的是善法之治,需要的是法条能得到公民的信仰和尊重,这就要求法规必须得到公民真正的同意,必须符合人性和市场的规律。改革开放的过程,就是人性、市场的活力冲破过时的道德、法律的阻碍获得极大释放的过程。所以,在呼吁严格执法之前还要先反思一下法规的合理性。
据报道,这些私人电视台多出现在偏远的农村地区。这固然有凭借“天高皇帝远”逃避监管的原因存在,但也从侧面反映出当地文化建设的荒芜现状。如果没有丰富的文化活动吸引群众,那这片阵地便会被私人电视台这样的野草所占领。而在地方文化建设缺乏经济动力的情况下,何妨降低门槛,给这些“地下黑台”一个准生证,通过“招安”让其变成好庄稼。
安徽广电局拒绝接受采访是对监管不力的逃避,围观者对私人电视台一味喊打也是对当地群众需求的逃避,是一种思想上的懒政。其实,对这些私人电视台多一些宽容,也就是给我们的自由多一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