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2011年2月22日消息,自从数字电视和计算机互联网诞生之后,人们就开始意识到,三网合一(也称三网融合)的时代将会很快就要到来,因为大规模集成电路的出现,使实现三网合一的硬件条件已经基本具备......
2011年2月22日消息,自从数字电视和计算机互联网诞生之后,人们就开始意识到,三网合一(也称三网融合)的时代将会很快就要到来,因为大规模集成电路的出现,使实现三网合一的硬件条件已经基本具备,现在的主要问题是缺一个数字信号的传输标准,没有一个国际通用的网络互联(INTNET)标准,实现三网合一毫无意义。因为,随着全球实现经济一体化,还人为的设计一种文化交流障碍已经没有必要。
1996年,微软总裁比尔盖茨提出了一个维纳斯计划,并到中国进行宣传,首次把互联网的应用引入电视,此次活动曾得到很多有识之士的热烈支持,与此同时,日本也提出了ISDB综合数据服务标准,2001年,由INTEL公司和MICROSOFT公司发起,在世界范围内成立了国际“数字信息家电大联盟(Digital Living Network Alliance,简称DLNA)”,参与 UPnP(Universal Plug and Play,一组即插即用协议的统称)技术开发与标准制定,立刻得到全球180多个大公司的热烈响应。但这个大联盟也低估了在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还存在另一个更大标准的抵制,这个标准就是意识形态。
什么是三网合一,三网合一就是指电信网、计算机网和有线电视网三大网络通过技术改造,能够提供包括语音、数据、图像等综合多媒体的通信业务,因此,三网合一亦称“三网融合”。“三网融合”后,民众只要拉一条线或通过无线接入,就可以实现通信、看电视、上网等功能。
实现三网合一,如果没有中国的参与,是不现实的。因为,互联网( INTNET)本身就是指,无论你在何处,你何时都可通过计算机上网,通过电视机看电视,通过手机能打电话,即实现UPnP。UPnP是一种分布式的,开放的网络架构,它可以充分发挥TCP/IP和网络技术的功能,可实现网络与网络之间进行无缝连接,而且还能够控制网络设备相互之间传输信息。如果没有一个UPnP的国际标准,不管你的硬件技术水平多么先进,你的数字信号都无法进入我的家门。中国政府的一些相关管理部门正好在这一点上,看准了三网合一的致命弱点,一开始就不承认国外的技术标准。当然使用别人的技术标准也要交钱,因为在技术标准之中隐含有别人的技术专利,但这个不能成为反对加入DLNA大联盟的理由。
实现三网合一的关键,是信息传输通道最后一公里采用什么样的技术标准问题,因为全球的主干线网都是采用光纤传送技术,而最后一公里基本上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在这方面,数字信息家电大联盟已经提出了一个比较清晰的实现蓝图,就是采用以太有线数据网和802.11X无线网。采用这些技术标准之后,平均网速可达100兆比特/秒以上。
但中国政府的一些相关管理部门对这些标准给用户带来方便的好处视而不见,一概不承认,并且还对市场上已经开始流通的一些网络通信产品(如无线路由器),以不符合中国的通信技术标准为由进行查封或没收。此一举动,不但给中国的很多网络公司造成巨大损失,并且还引起美国INTEL和IBM等公司的强烈抵制,很多美国的IC公司都联合起来,禁止给中国出口CPU和大规模集成电路,使得中国的很多电子产品生产商因缺货被迫停产,最后中国政府不得不派**副总理带领一支队伍(111家中国企业的202名企业家代表)出征美国,通过谈判才得已解决,还美其名曰:**访美达成单次最大的采购协议,但有人评论**这次访美是“灭火”行动。
与此同时,广电部还发布通知,对国内那些经营VOD业务的传媒公司要进行整改,实际上就是要一律取缔所有网络公司的VOD业务。初步估计,在这次扫网行动中,仅在深圳和珠海就损失了450多亿元(其中,深圳损失300多亿,珠海损失150多亿),因为,当年很多网络公司都想跑马圈地,在居民小区免费安装了以太宽带网,并且还进行了VOD广播。广电部的一纸文告下来,很多搞VOD技术设备和运营的企业都纷纷倒闭,其中损失最惨重的是长城宽带技术有限公司和聚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还有深圳市迪瑞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现在中国最后一公里采用的数据传送设备基本上都是ADSL,ADSL传送数据的码率为:下传最高码率是4兆多比特/秒,而上传码率只有144kbps或384k比特/秒。但平时使用的时候,大部分时间ADSL下传的最高码率不到2兆比特/秒,平均只有几十K比特/秒。这个码率根本无法用于收看数字电视节目,因为收看普通数字电视节目最少需要4兆以上的码率(采用MPGE2标准),而收看高清数字电视节目则最少需要16兆以上的码率(采用MPGE2标准),甚至连下载一个容量大一点的文件都困难。
由此,中国人不得不叹息,中国标称拥有全世界计算速度最快的计算机——天河一号,天河一号的运算速度达到每秒2566万亿次,超越美国“美洲豹”(每秒1759万亿次)807万亿次;并且中国还拥有世界上为数最多的3.9亿多网民,但中国的网速平均只有40kbit/S,排列世界第185位。
既然,中国人已经拥有世界上最顶尖的计算机技术,为什么我们还要采用ADSL这种传送数据码率最低的设备。懂一点电子技术知识的人都会明白,这不可能是技术问题,这里肯定存在着很多猫腻。因为在一些领导那里,他们首先要考虑的是要求网络传送(特别是上传)数据的内容要有人看得住,或者看管码流的人用手指也能把BIT的数目数得出来;或者说,144kbps或384k比特/秒的网络传送速度,正好是一般人数数所能达到的极限速度。
从这点出发,我们就可以明白,中国现时采用的ADSL技术,并不是因为技术问题。退一步来说,当年(2000年)北京基和公司也曾推出过一种类似于ADSL的3DDS技术产品,在技术性能方面,3DDS要比ADSL高出一筹,其上、下传送的速度都在6Mbit/S以上,并且还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但这种技术只能在政府的一些特殊部门使用,不能用于民间。
顺便说明一下,目前全球互联网的平均下行速率已经达到了17.4兆,基本上可以满足收看一路高清数字电视节目的要求。这个平均数当然也包括中国在内,如果把中国的基数除外,别人的平均数还要高出一倍多。尽管如此,中国的互联网平均速率还连别人的零头都不到。
三网合一在上世纪90年代就已被人提了出来,如今已经成为国际发展的主流趋势,或者说,别人想等中国人加入这个三网合一的行列,已经等不及了。中国人曾经为了加入WTO组织,年年递交申请,整整等了16年,于2001年才开始加入WTO组织,难道今天的中国也想再等16年之后才开始申请加入WTP(World Triple Play)组织吗?
2010年1月13日,在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又再次提出,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并且还明确了三网融合的时间表。但是,我们现在对三网是否能融合,还是要拭目而待,因为:
■ 1998年3月,邮电部和电子工业部[FS:Page]完成合并,信息产业部正式成立;同时,广电部改为目前的广电总局。在《印发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1998)92号)中有这样一段文字:“将原广播电影电视部的广播电视传送网(包括无线和有线电视网)的统筹规划与行业管理、组织制订广播电视传送网络的技术体制与标准的职能,交给信息产业部。” ——这段文字在中国从来未执行过。
■ 1998年3月,以原体改委体改所副所长、时任粤海企业集团经济顾问王小强博士为首的“经济文化研究中心电信产业课题组”,提出《中国电讯产业的发展战略》研究报告,随后展开了“三网合一”的大辩论。当时,广电部门正在启动有线电视省级、国家级干线网建设,他们对此建议表示热烈欢迎。但次年,1999年9月17日,***[1999]82号文件的出台,“电信部门不得从事广电业务,广电部门不得从事通信业务,双方必须坚决贯彻执行。”文件还指出:“广播电视及其传输网络,已成为国家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态度转变之快,甚是令人敬佩。
■ 2001年3月15日通过的十五计划纲要,第一次明确提出“促进电信、电视、计算机三网融合。”——事隔五年之后,在十一五的计划纲要中还需要再次提出。
■ 2006年3月14日在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再度提出“三网融合”:积极推进“三网融合”。建设和完善宽带通信网,加快发展宽带用户接入网,稳步推进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建设集有线、地面、卫星传输于一体的数字电视网络。构建下一代互联网,加快商业化应用。制定和完善网络标准,促进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这段文字因为上次没有人听到,所以又需重复提及一次。
■ 2008年1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六部委《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2008]1号),提出“以有线电视数字化为切入点,加快推广和普及数字电视广播,加强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网融合”,形成较为完整的数字电视产业链,实现数字电视技术研发、产品制造、传输与接入、用户服务相关产业协调发展。”——这段文字只有很少一部分人听到。
■ 2008年5月23日,运营商重组方案正式公布。中国联通的CDMA网与GSM网被拆分,前者并入中国电信,组建为新电信,后者吸纳中国网通成立新联通,铁通则并入中国移动成为其全资子公司,中国卫通的基础电信业务将并入中国电信。2009年1 月,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分别获得TD-SCDMA、CDMA2000和WCDMA的3张3G牌照,三家新运营商进入电信全业务竞争时代。——这段文字很多人听到了,所以电信部门准备投资8万亿元来启动3G通信网络。
■ 2009年5月19日,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26号),文件指出:“落实国家相关规定,实现广电和电信企业的双向进入,推动‘三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广电总 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这段文字有人听到了,但认为技术还不成熟。
■ 2009年7月29日,广电总局发出《广电总局关于印发 <关于加快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发展的若干意见> 的通知》,指出:加快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发展,对于巩固和拓展党的宣传文化阵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和信息需求、推动我国广播影视改革和发展、 推进三网融合、促进国家信息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段文字只有广电部的人听到,其他两个部门的人都没有听到。
■ 2009年8月11日,广电总局发出《广电总局 <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 的通知》,——这个通知被解读为和三网融合相关,不利于IPTV近期发展,即广电部有人已经找到根据,三网无法融合。
■ 2010年4月初,广电总局和工信部向国务院提交的《三网融合试点工作方案》第一稿,在该方案中,两部委的观点分歧严重。尤其是关于试点业务的界定范围,各有各的利益驱使,直接影响了方案的可操作性,最后被打回重写。——重写此方案与三网融合实施的技术内容毫无关系,仅与利益分赃有关。
■ 2010年4月12日,广电总局正式向各省、自治区广电局下文(41号),将在全国范围内对未经广电总局批准擅自开展的IP电视业务依照《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和《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予以查处,限期停止违规开展的IP电视业务。——IP电视不符合中国的国情,三网无法融合。
■ 工信部门认为应以NGN(New Generation Network,下一代互联网)为龙头希望尽快对等进入广播电视领域,而广电部门则相反,认为当前三网融合条件还不成熟,要在目前的广播电视网的基础上逐步演进,也就是说要在广电部门组建起来的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Next Generation Broadcasting )的基础上来进行三网融合(参看杜百川:新一代广播电视网与三网融合)。
下面我们可以简单解读一下,为什么当前三网融合条件还不成熟。
首先我们先谈谈三网融合的技术问题。三网融合的技术条件首先是要对多种不同格式的信号进行转换,把它统一到一个标准信号上去,然后才好进行传输。对不同格式的信号进行转换,一般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对模拟信号进行转换,另一类是对数字信号进行转换。
对模拟信号进行格式转换,首先要对模拟信号进行模/数转换,然后才好对数据进行处理,对数据进行处理的目的,不只是为了信号格式转换,还可以用于对各种信号的内容进行存储或缓存。在同时需要对多种数字信号进行处理时,对信号的内容(即数据)进行存储或缓存是十分必要的。对数据进行处理的方法,就是把经过模/数转换得到的数字信号先存储起来,这些被存储起来的数字信号一般都称为数据,这些数据可以根据不同需要重新进行编码,编码后可以再存储,或输出到调制器对载波进行调制,以便于在线路中进行数据传送,经过编码后的数据,也可以直接输出给数/模转换器,把数字信号转换成模拟信号。
对数字信号进行格式转换,比对模拟信号进行格式转换更简单,它不需要对信号进行模/数转换,就可以直接把它送到编码器中进行重新编码,经过编码后得到的新数据,同样可以再存储,或输出到调制器对载波进行调制,以便于在线路中进行数据传送,经过编码后的数据,也可以直接输出给数/模转换器,把数字信号转换成模拟信号。
简单地说,对数字信号进行处理就是利用数字电路(与门、或门、非门)进行编码。实际上,所有的数[FS:Page]字电路,也包括计算机,它所做的工作全部是编码,连译码电路或运算电路也是通过编码来实现其功能的,还有对数据进行加密也是属于编码。对数字信号进行处理的目的,一个是为了压缩存储空间和存储数据(保存信号内容),另一个是为了进行信号传输和格式转换,如各种正交调制都需要事先对数字信号进行编码。
所谓编码,形象地说,就是在一个抽象的空间中(或者在一个存储器的物理空间中),用“0”和“1”这两个数字进行表格填写,填写好的表格则可称之为数据,如果表格中的数据不变动,则称之为存储;如果把表格中的数字进行调换,就称之为数据处理;如果把某个表格中的数字按照一定个规律调换到另一个表格之中,这就叫做格式转换,它也是数据处理的一种;如果在填好的表格中额外加进一些没用的数字,这叫加密,而把没用的数字选出来,这叫解密,或者把有用的数字重新从表格中选出来,这叫做译码。加密与解密的过程,这好比是在煮饭时,先往锅里参一撮砂子,等到吃饭的时候再把砂子挑出来的过程。经过数据处理之后,最后按照一定的规律,把数字从表格中取出来,并按时间先后排序输出到线路之中,这个与二进制数值对应的,且按时间序列排序的信息,就叫做数字信号。
对数字信号进行编码需要大规模集成电路,虽然目前我们国家还不能完全独立制造大规模集成电路,但国内一些IC设计公司可以参与部份电路设计,并且现在很多大规模集成电路都可以从国际市场中买到,例如制造U盘的存储器IC就是属于大规模集成电路的一种。有了大规模集成电路,只要你懂得一点排列、组合知识的人,都会知道对数据进行编码是什么意思,特别是对数字信号进行顺序编、解码,你只要知道集成电路的几条数据线和控制线的使用方法,你就可以进行编码,对于在集成电路中它是怎样进行编码的,根本无需你要知道。
对于信号压缩处理的技术问题,那是发明家的事情,一般图像压缩处理方法,比较好的,别人都已经申请了专利,你想要超越别人,难度还是比较大的(不过总有人想试一试),一般只需你老老实实的拿来使用就可以了。
对于数字信号的传送问题,主要是怎样选用调制方式和载波高低的问题。目前数字信号调制一般都选用XQAM(多组正交单载波调幅)或OFDM(多组正交多载波调幅),两种调制方式的最高效率都可以达到每赫芝8bit,但前一种电路比较简单,后一种相对比较复杂,但在同样码率条件下,后一种调制方法的载波频率(多组)相对来说可以选得低很多。
目前,国内采用的ADSL调制器,由于采用电话线(双绞线)作为传输线路,而电话线都是好几百根**在一起,信号互相干扰很厉害,所以载波频率一般都选得比较低(低于2兆,一般只有1兆左右),这样,如果选用64QAM调制方式进行调制,其最高传输码率只有6兆多bit/S,并且随着距离增加还要下降(载波频率降低或分组数目减少)。所以,选用现有的ADSL调制器来传送数字电视信号是行不通的,必须要更换调制器,并且还需要把现在的双绞线换成高频同轴电缆线,或多组双绞线,并且多组双绞线还需外加屏蔽(现在以太网使用的数据线就是采用这种结构)。
在相同的载波频率之下,双绞线的组数越多,传送的码率就越高;而载波频率越高,传送的码率也越高。如果把现在与ADSL调制器连接的双绞线换成多组双绞屏蔽线或高频同轴电缆线,传送数据的码率就可以成倍、成倍地提高,对于光纤已经到小区的用户来说,提高数据传送带宽根本不是什么技术问题。
写到这里,我突然才明白,三网融合条件还不成熟的主要问题,可能是对电视图像信号加密的技术问题。根据广电部的一贯做法,以及有线数字电视平移的经验,对电视图像信号处理必须要进行CA加密。并且对CA编码的要求特别苛刻,其要求进行CA加密的编码,只能让收费人和进行图像内容审查的管理人员才能看懂,其他人,也包括搞技术开发的人,都看不懂。
这可能是一个世界难题,怪不得,国内数字电视还没有正式广播的时候,就有17家CA技术公司诞生了。更奇怪的是,所有CA技术公司开发出来的产品,无一可以兼容,全国有多少个电视台就对应有多少种CA。这样,广电部的领导可不是天天都要进行CA认证,可不忙乎。因此,生产电视机的厂商,很风趣的说,卖电视机不如卖CA,生产电视机不如生产CA。所以,三网融合条件还不成熟是情有可原的,或者说,取消电视信号内容加密,是加快三网融合的一个主要条件。并且,取消电视信号内容加密,还可以降低很多管理费用。现在,国外很多超级商场都采取无人销售的方式售货了,难道在中国,还怕有人偷电视节目吗?此不是说,中国人的素质比起外国人来,太差劲了,连电视节目都敢偷。
另外,广电部的一位领导还道出了三网融合条件还不成熟原委:“现在所做的工作,都是为以后做铺垫。2008 年全国广电系统总收入是1452 亿元,而电信行业的收入是8000 亿。电信行业的8000 亿,全部是电信的收入,广电行业的1452 亿还包括了其他的收入,比如说广告收入就占到了695 亿,网络的收入大概只有1/3 到1/2 。也就是说,网络方面的收入跟电信相比差距很大。”——原来三网融合条件还不成熟的原因还与这些数字有关,或者说,电信的8000 亿收入主要是通信服务收费,而广电的1452 亿元主要是寻租收费,两者性质显然不同,如果实现三网融合,寻租收费的市场还有这么大吗?这才是实现三网融合条件不成熟的主要原因。[本文转自国际电子商情网论坛精篇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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