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责令网络停播新《水浒》

2011-01-19 10:53:00来源:东南新闻网 热度:

新版《水浒传》遭网络“盗播”一事有了最终结果。昨日,广电总局已叫停该剧的网络播放,望各个视频网站于零点前全部下线,重新上线需视卫视播出时间而定。安徽卫视节目推广部经理余湘华告诉腾讯娱乐记者,“安徽卫视第一次遇见这种情况,台里有专门小组负责,将有意退购新《水浒》。”

出品方、网络经销商各执一词

“新水浒”原定于2011年1月登陆各地方电视台,而各大视频网站都陆续推出了新《水浒传》的高清版,并以一天两集的速度更新。不仅如此前30集的视频目前已可以免费下载,而且观看到的视频网站不止一家。这一举动着实惹恼了将于2011年8月2日播出该剧的四家卫视频道,他们纷纷想出各种方法,阻止网络继续播出新《水浒传》。

新版《水浒传》上网早于上星播出,对此举是否违法或违反合同,出品方和网络经销商各执一词,“新水浒”出品方首先发表公开声明,“任何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利用网络上载《水浒传》的行为是构成对著作权人北京如意吉祥影视策划有限公司侵权,必须立即停止侵权......任何未得到著作权人许可上载是侵权行为,必定被追究侵权责任。”

而作为网络发行方盛世骄阳公司也为自己喊冤,随后也发表声明称:QQLIVE、迅雷、酷6等网站并非在“抢播”,而是按照与片方签订的合同在操作。声明中称,合同中规定,自新《水浒传》由国内10家电视台于2011年1月1日正式播出起,盛世骄阳为期36个月的网络传播权就正式生效并执行了。也就是说,各视频网站从2011年1月1日起播出新《水浒传》并未违反合同规定。

不过单从事实上看,网络提前播放对各大电视台,尤其是购买首轮上星权的四家卫视,影响显而易见,难怪各台反应激烈。最终,1月18日广电总局责令新《水浒》网络播放平台与当晚凌晨前全部下线而给予四家卫视“洗冤”。

安徽卫视:欲将退购新《水浒》

而作为事件的“受害方”,安徽卫视节目推广部经理余湘华告诉腾讯娱乐记者“安徽卫视第一次遇见这种情况,我们耗资千万元购买新版版权,如果网站提前提供了完整版,将会大幅度流失我们的观众,所以也有准备退购该剧!”

余湘华也表示现在出现扯皮现象的原因就是当时协议签的不严谨,这也算是一次经验教训,以后再不会出现类似的情况。当记者问道现在广电总局已叫停该剧的网络播放,安徽卫视还准备退购吗,余湘华表示:“我们现在有专门小组负责该事件,一切结果也由小组讨论而定,并非一人说了算。”

天津卫视也发表声明,认同安徽卫视的退购对策,宣称如果网络盗播持续,将与其他三家卫视和发行方协商,考虑提前播出新《水浒传》。

律师:问题出在合同不严谨

据悉,卫视台与出品方的合同补充协议里约定“网络等新媒体的播放必须在电视剧上星之后,且每天更新进度必须晚于电视播出”。而在互联网版权方的合同里却是:“该剧自电视台正式播出起,盛世骄阳独家拥有的36个月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正式开始生效并执行。”

对于该事件是否违法或违反合同,记者咨询了律师,据律师分析,从法律角度看,网络涉及版权、传播权等等侵权行为早已屡止不减。但从各方提出的合同要点来看,他们扯皮的事情关键于出品方同网络发行方合同提出的“晚于电视台正式播出”,却没有明确到“晚于的是地方台还是卫视台还是所有电视台”。或许,出品方最初的意思就是网络发行方要晚于任何电视台之后。由于合同不严谨所以导致了网络发行方可以有玩文字游戏的机会,如果此事真要对薄公堂,最后还是要看法官的宣判。

责任编辑:DVBCN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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