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VBCN网讯,广电总局近日发出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和规范高清电视发展的通知》,要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加大资金投入,加不断提高高清电视节目制作和播出能力。经批准已经开展高、标清同播的频道,要力争2011年9月28日达到全高清播出的目标。
《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高清节目制作和购买,影视制作机构要逐步加大电视剧、动画和专题片、纪录片等节目的高清制作比例。自2011年起,各影视制作机构完成的电视剧须有50%以上为高清拍摄制作;自2012年起,非高清拍摄制作的电视剧不得参评电视剧奖项。广电总局还表示,我国高清电视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有的频道高、标清节目变换和标识不规范,并存在非高清节目标注“高清”的违规情况,影响了用户对高清电视的认知等。《通知》还提到,鼓励已开办的有线数字付费电视频道,经总局批准调整为高清付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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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教[2009]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广电局:为加强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79号)精神和国家现行财政财务法规制度,特制定《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广电总局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7月10日,广电总局人事司向各省(区、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发出《关于报送播音专业、广播影视工程技术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通知说,根据国家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规定,现将2009年报送播音专业、广播影视工程技术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送的材料及要求:(一)省、部级人事(职改)部门委托评审函1份。函中应注明申报人员姓名、拟申报职务、是否破格等情况。破格申报人员需附破格报告及相关文件材料。(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三)《推荐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情况简表》(附件1)一式30份(一律用A4纸正反两面复印),加
7月10日,广电总局人事司向总局直属各单位发出《关于开展2009年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通知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总局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要求,现将2009年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局直属事业单位的职称评聘工作应在总局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数额内进行。二、总局人事司负责播音、工程、艺术三个系列正高职称和会计经济统计系列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三、委托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单位分别组建新闻、翻译等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负责相关系列职称的评审工作:(一)中央台:新闻高级、民族语播音翻译高级、播音(汉语)副高、工程副高。(二)国际台:新闻高级、外语翻译高级、播音(汉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