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融合”政策下的数字娱乐产业发展

2010-08-24 10:43:00来源:新浪娱乐 热度:
所谓“三网”是指广播电视网、电信网与互联网,“三网融合”顾名思义就是将三者融合一体,由广播电视网负责提供相同服务和内容,由电信网和互联网作为载体,实现三网互联互通、融合发展,资源共享,为用户提供话音、数据和广播电视等多种服务。这种技术将首先应用到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CMMB)、手机电视、数字电视宽带上网等业务上,这对促进文化产业、信息产业和其他现代服务业发展,都具有深远影响。

  一、关于“三网融合”政策

  今年1月1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其实早在去年两会时期,“三网融合”就首次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中。

  所谓“三网”是指广播电视网、电信网与互联网,“三网融合”顾名思义就是将三者融合一体,由广播电视网负责提供相同服务和内容,由电信网和互联网作为载体,实现三网互联互通、融合发展,资源共享,为用户提供话音、数据和广播电视等多种服务。这种技术将首先应用到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CMMB)、手机电视、数字电视宽带上网等业务上,这对促进文化产业、信息产业和其他现代服务业发展,都具有深远影响。

  “三网融合”无疑对数字娱乐产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石景山区区长周茂非表示:“发展数字娱乐产业如果没有一个好的传输和应用渠道就很难发展起来,而三网融合和发展3G业务正为数字娱乐产业提供了这样一个渠道。”从技术上来讲,目前,我国已基本具备进一步开展“三网融合”的技术条件、网络基础和市场空间;从政策上来讲,国家正加快建立适应“三网融合”的国家标准体系。从内容服务来说,网络游戏、数字音乐和数字媒体的发展是文化产业未来的发展方向。

  二、数字音乐在数字娱乐产业及整个文化产业中的地位

  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为文化产业创造了新的市场价值。相关资料显示,在当今世界文化市场上,美国占有市场总量的43%,欧洲占34%,亚洲、南太平洋地区占19%,其他4%.如:美国的电影业和传媒业、德国的出版业、日本的动漫产业、英国的音乐产业等这些都是国际文化业的标志性品牌。美国文化产业每年创造近9000亿美元的市场价值,视听产品已超过航空、航天业居出口贸易第一位,年出口额在600亿美元以上,占了40%的国际市场份额。日本的文化产业占GDP的17%以上,日本的娱乐业经营收入超过了汽车工业总产值。文化产业已经在很多发达国家的国民经济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它不仅推动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并且还发挥着战略性的作用,成为提升主权国家参与世界竞争的“软实力”。

  在中国仅2009年整个文化创意产业所创造的价值就高达1千多个亿,其中游戏产业高达256亿,占整个比例的1/4.业内人士都这样形容目前方兴未艾的网络游戏市场:“电影一百年创造的财富,游戏十年就已超越了所有娱乐”。周茂非表示:“网络游戏当中的手机游戏也是一个巨大的市场,2009年9月有一个统计数字,我们国家的手机用户已经达到了7.2个亿,特别是3G的技术上来之后,这种手机游戏的发展空间应当说是非常的巨大。”数字媒体在三网融合和3G业务的发展当中也将起到一个主力军的作用。

  不论是数字媒体还是网络游戏,他们都离不开数字音乐的发展,数字音乐就像植根于网络游戏和数字媒体躯干中的灵魂,为他们带来鲜活的生命力,同时数字音乐也为数字媒体和网络游戏在业务创新和商业发展模式上提供了新思路与新渠道。

  数字音乐发展面对的新机遇和新挑战

  一、什么是数字音乐

  数字音乐是以数字格式进行存储、可在互联网和无线网络上传输的音乐。根据使用终端的区别,数字音乐划分为在线音乐和移动音乐(无线音乐),前者用户主要以PC为终端,后者则主要以手机等移动设备为终端。

  二、数字音乐的优点

  传输更快

  以数字格式存储的数字音乐,可在“三网”之间实现自由的传输,同以实物介质为载体的传统音乐相比,数字音乐的传输速度可以实现云计算。同时,IT存储技术的发展,可以满足大容量存储需求,一个小小的移动硬盘,就可以存储几个G的数字音乐,仿佛随身携带一个庞大的音乐图书馆,这是以磁带和CD为载体的传统音乐时代,无法想象的。

  音质无损

  传统音乐以磁带、CD等实物为载体,在读取这些实物的同时,不可避免会产生磨损,进而影响甚至破坏到音乐品质。而数字音乐是以数字方式存储,以解码方式读取,不存在磨损,因而不论是被多次下载,复制,还是反复播放,编辑,音乐品质都不会产生变化。

  环保理念

  随着技术进步,音乐载体经历了早期蜡盘、黑胶、磁带、CD时代的变迁,这些音乐都必须记录在有形的实物介质上;数字音乐的出世,打破了这一传统理念,它以全新的存储方式,通过网络自由传输,这中间可以不借助任何实物载体,它的出现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减少了流通环节中的费用,不仅符合国际对降低资源消耗,节能环保的理念要求,更重要的是,数字音乐的出现打破了传统音乐价格体系,为音乐的版权保护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基础。

  三、数字音乐当前发展形势

  音乐产业是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音乐又是当前音乐产业发展的主流方向,根据国际唱片业联盟(IFPT)的数据统计,2009年,全球数字音乐销售达到43亿美元,比之前同比数字增长了3.63亿美元,增幅达9.2%,其规模是2004年数字市场价值的十倍以上。目前,在全球唱片公司收入比例中,数字音乐收入占到了25.3%.在美国,数字音乐的销售比例是43%,几乎占到了一半比例。IFPT数据显示,30多个国家的数字音乐实现了两位数增长,其中17个市场的增长比例超过了40% ——包括阿根廷、澳大利亚、奥地利、丹麦、芬兰、新加坡、瑞士和英国。

  中国的数字音乐进入产业化发展是在2004年前后,根据艾瑞数据报告,2009年中国数字音乐市场规模将达到17.9亿元,同比增长8.2%,其中九成以上收入来自无线音乐收入,在线音乐收入规模仅占7.9%.

  其中在线音乐市场规模将达到1.4亿元,其营业收入中八成以上来自广告,用户个人付费收入仅占5.1%.用户免费、广告付费的形式为当前在线音乐服务商最为主要的营收方式。

  无线音乐市场中,无线音乐服务提供商(SP)营收规模将达到16.5亿元,占无线音乐服务总收入的5.3%;电信运营 商(OP)音乐服务的营收占整个无线音乐市场规模(无线音乐用户为无线音乐内容提供的费用)的94.7%.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中国的数字音乐市场仍处在发展初期,市场条件仍不完善,互联网用户尚未形成付费习惯,销售尚不能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但中国具有庞大的消费市场,尤其是无线音乐市场,未来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这点是毋庸置疑的。

  目前,国际知名的几大[FS:Page]唱片公司几乎都建立了自己的数字音乐网站,大家都积极地投入到了数字音乐产业链中。“三网融合”技术加速了宽带的高速普及,移动通讯基础设施建设为数字音乐的传播提供了更为广阔的无线空间。利用这个巨大的新技术平台,数字音乐的传播效力极大增强,新技术平台促使行业根据不同消费群体,不同年龄层用户的不同习性爱好对市场进行进一步细分,这有利于数字音乐更好地扩展渠道面;新技术平台促使数字媒体和具有竞争实力的服务内容供应商大批涌现,都为数字音乐的高速繁殖提供了肥沃土壤。加之国家相关部门和各大音乐出版、版权代理公司也纷纷在对数字音乐版权保护上做了大量的有益探索和尝试。这些都是“三网融合”为数字音乐发展带来的新机遇。

  四、新挑战——数字音乐版权保护与管理

  新技术的发展必然带来新的挑战。在本次“数字娱乐产业高层论坛”上,各方面的技术专家和企业高层领导都分别从数字娱乐产业管理体制、技术标准、业务创新和商业模式等方面谈了自己的见解。在这里,我想就数字音乐版权的保护与管理谈谈我们的经验。

  数字音乐具有传播便利、易于拷贝和使用范围广泛的特性,然而这些特性也为数字音乐版权管理带来了极大地挑战。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盗版。长期以来,盗版一直是困扰数字音乐产业发展的重要问题,一些音乐产业从业者甚至认为,盗版已经把中国音乐产业带入了低谷。盗版问题在世界各国的音乐版权管理中都是一大病患,各个国家的版权管理机构和相关管理组织都在积极研究对策。

  我们在中国从事了多年的版权音乐管理与授权,作为环球音乐出版集团在中国内地的唯一授权机构,我们不仅拥有环球音乐出版集团的所有版权背景制作音乐,同时我们还拥有环球音乐集团多年来自主研发的数字音频管理系统,该系统对音频资料进行了科学的分类归纳,同时可以对版权音乐授权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在此系统基础上,我们对多年在中国内地市场的管理经验进行总结,并对中国内地市场详细分析,进一步开发出一套适合中国用户习惯和内地市场发展需求的数字音频管理系统,该系统在保留环球原有音频资料分类检索和对授权使用情况管理的功能外,又根据应用行业不同,区分开广播电视媒体,制作单位,无线服务和公共场所等几大类,建立分级多用户管理,该系统不仅可以实现音乐版权公司对音乐版权使用情况的有效系统的管理,同时也可满足用户内部对音频资料使用管理和项目制作监管的需求,真正做到了把版权保护工作落实到实处,切实保障音乐创作者的合法权利。

  未来发展前景

  高新技术和知识产权保护对于促进中国信息和文化产业发展,提高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的生产、生活服务需求,拉动国内消费,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都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必须要着眼长远,统筹规划,确定合理、先进、适用的技术路线,促进网络建设、业务应用、产业发展、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协调发展,把版权保护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切实落实,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实情的音乐产业发展模式。

责任编辑:DVBCN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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