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运营商早已不再掩饰其“视频帝国”的梦想,而广电系也不客气地向电信的传统领地手机发起强攻。
24日晚间,国家广电总局正式公布《移动多媒体广播行业标准》,该标准明确支持手机电视的播放,而广电系普及手机电视的目标也定在了2008年。在此之前,广电和电信行业的争夺只会更加激烈。
新牌照发放尚在规划中
技术标准的出台让广电行业的成员都得到了全新的机会,借助广电行业自有的技术和网络,所有的电视台和电台都有可能获得更多的播放通道和广告收入,在手机上播放电视,通过手机赚钱。
已经慢了半拍的电信行业能有多大的竞争空间,还要看他们能否成为该业务“牌照”的持有者。
“新业务的牌照发放还在规划中,是否发给非广电的运营商还在商议。”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司副司长王联说。他还表示,发牌照的进度会和“2008年普及手机电视”的目标相一致。而国家广电总局法规司的一位负责人则举出以往的例子,“IPTV和地面数字电视的牌照都没有考虑电信商。”
不过,国家广电总局也没有否认电信商在“手机电视”领域仍有机会,毕竟新标准并非强制性的“国标”。“理论上我们当然希望有一个统一标准来推动手机电视,但现在仍属于实验阶段”。
专家直斥手机电视标准混乱
到现在为止,电信行业都没有推出手机电视的技术标准,如果持续下去,在手机电视领域,电信商只好服从广电的主导。
北京邮电大学一位教授表示,广电的这种行为可以理解为“抢先机”,在与电信的利益纷争中先用标准拔得头筹。但该教授直斥广电系统“抢得太早”,他表示,这种标准尚没有形成完整的标准,距离真正的商用还有很长一段距离。
事实上,很多来自电信系统的专家都认为单由广电制定标准并不合适,“手机电视的内容由广电管,但是手机终端、网络管理权却在信产部,将来单靠广电自己是没有办法管理这一新兴业务的。”
“手机电视标准太混乱了”,一位电信业专家认为,目前,各种名目繁多的“洋标准”正在国内四处游说,而广电的举动虽然主导了自有知识产权,却也加剧了市场的复杂性。
“从媒体发展的角度来看,电信和广电行业的互相渗透不可避免,与其竞争,不如合作。”新媒体观察家王冉评论说。他认为由两个行业共同主导标准才是最理想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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