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电视业务受制牌照 彩电企业遇行标难题

2010-07-26 08:48:00来源:IT时代周刊 热度:

  在广电总局对互联网电视实施牌照管理之后,彩电厂商正在寻求“自救”。

  日前,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下简称“视像协会”)代表家电厂商,正式向相关政府部门上呈报告。报告认为,目前只对“广电系”发放三张内容集成牌照的做法并不科学,希望彩电厂商自建的内容平台也可以获颁牌照;非视听类内容,如游戏、教育、资讯等服务,也不应完全由广电部门来监管,而应按照其他部门的管理办法来规范。

  与此同时,彩电厂商欲绕开广电部门对内容的监管,借视频以外的其他应用来谋求对互联网电视权益的独享。6月20 日,在2010年3D电视发展趋势论坛上,三星电子中国总部彩电产品营销经理张南介绍说,三星将为其互联网电视构建类似于苹果AppStore的网站,给消费者提供更多的应用体验。康佳彩电事业部市场部总经理黄心仲此前也曾表示,有第三方机构正在与之接触,欲帮助其构建类似于AppStore的网站。

  如果一切如彩电厂商所愿,那么未来互联网电视的运营收入就有可能成为彩电企业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转变仅靠硬件赢利的商业模式或许就此迎来新的契机,但是彩电企业的突围之路并不平坦。

  炮轰广电

  今年4月底,央视曝光互联网电视涉黄事件后,广电部门再度加紧了规范行业内容政策出台的脚步。随即,广电总局发文对互联网电视采取“集成服务+内容服务”的管理模式,将分别颁发内容服务和集成业务两类牌照。

  根据广电规定,每台互联网电视终端必须植入一个集成牌照持有者的管理平台,家电厂商自建的内容平台相应转交给集成牌照商接管或者关闭,以保证运营可控。然而,“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的首批三张牌照只颁发给了中国网络电视台、上海文广及华数这三家国资背景的“广电系” 企业。这就意味着,彩电厂商只有同上述三家企业建立合作,才能销售互联网电视,它们此前与一些主流民营视频网站的合作被迫中止。

  正因如此,视像协会日前代表家电厂商正式向相关政府部门发声,称目前只对“广电系”发放三张内容集成牌照造成了牌照拥有者对资源的垄断。并且,另有家电厂商指出,将“持牌单位”客户端直接植入电视机,可能会产生系统不兼容或系统漏洞等问题,而且“三家内容集成商的平台并不统一,彩电厂商也可能要逐一与合作方进行平台的适配,这部分的技术升级和改造同样存在着成本的增加”。这样一来,无非是在数字电视基础上增加几个广电集成商提供的点播频道而已,对消费者的吸引力大大减弱。

  视像协会还认为,“PC上的内容许可证有两三百张,而针对互联网电视的只有三张,明显过少,应该允许更多的集成播控平台存在,这对行业未来发展及整机成本控制会更加有利。”

  家电产业研究专家陆刃波认同视像协会的意见。他表示,家电厂商自己原来建设的内容平台现在被要求转交给持牌单位接管这并不合适,因为广电总局没有进一步说明补偿方式。

  绕过监管

  目前,获得牌照的内容服务商属于“稀缺资源”,由此也造成了内容服务商与电视机企业话语权不对等。

  据悉,三家牌照商为了谋求更大的利益,它们通过自己的市场支配地位,要求彩电企业按台支付服务费,而在洽谈合作时,它们开出的条件较为苛刻。依据清华同方数字电视副总经理王向东的介绍,“每台电视机要收取超过100元的入网费,这不大符合彩电企业的毛利水平。彩电行业的平均毛利率不高,大约为2%~3%,100元就相当于3个点的毛利。”

  牌照商的强势严重打击了彩电厂商生产互联网电视的积极性,也让一些彩电厂商颇感无奈。以前,他们自建内容平台的成本远低于现在与牌照内容商的合作费。而且,有分析人士指出,由于中国的消费者还不习惯付费收视,互联网电视的发展只能依靠销售终端以及少额收视费用的模式,彩电企业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的想法不太符合实际。

  于是,在牌照的限制下,彩电企业不得不另谋出路,迂回前进。

  

责任编辑:DVBCN编辑部

为您推荐

互联网电视——下一个“盛大盒子”?

从互动电视到IPTV,从P2P技术到网络电视,互联网络和电视机之间的隔阂,随着技术的演化和用户的需求,而变的越来越近。把互联网搬上电视,正在由梦想逐步成为现实。从互动电视到IPTV,从P2P技术到网络电视,互联网络和电视机之间的隔阂,随着技术的演化和用户的需求,而变的越来越近。把互联网搬上电视,正在由梦想逐步成为现实。所谓互联网电视:即是指用户通过IP网络,以机顶盒或带上网功能的电视机为载体,通过以点播、下载等方式来欣赏互联网上丰富多彩的节目内容,满足用户日益需求的娱乐生活新需求。2005年,盛大基于此思想推出代表其新媒体战略的盛大盒子,可以称为中国此类模式的第一波浪潮,只是最后被广电总局以政

互联网电视需多方支持

编者按:目前,各电视企业为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陆续推出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并已拥有相当大的市场规模。近日,国家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期进一步规范互联网电视市场秩序,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针对互联网电视的现状及未来发展的方向,《中国电子报》记者邀请国内最具代表性企业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深入讨论,敬请关注。

互联网电视空间巨大 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升级

编者按:目前,各电视企业为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陆续推出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并已拥有相当大的市场规模。近日,国家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期进一步规范互联网电视市场秩序,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针对互联网电视的现状及未来发展的方向,《中国电子报》记者邀请国内最具代表性企业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深入讨论,敬请关注。

冷静处理“版权风波” 积极发展互联网电视

编者按:目前,各电视企业为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陆续推出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并已拥有相当大的市场规模。近日,国家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期进一步规范互联网电视市场秩序,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针对互联网电视的现状及未来发展的方向,本报记者邀请国内最具代表性企业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深入讨论,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