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7月21日报道,国家广电总局电视剧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广电总局将对过度拍摄题材的电视剧进行管理和播出干预。
管理和干预播出“过度拍摄”题材,首先得搞清楚何为“过度拍摄”。当然,即便能够给“过度拍摄”下一个准确的定义,让大家知道如何拍摄算“过度拍摄”,那么广电总局还有必要向人们证明“过度拍摄”确实是弊大于利。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否则干预的合理性无法明确。
事实上,广电总局没有给“过度拍摄”下定义,只举了个例子:近期,为了迎合观众口味和市场,许多电视剧拍摄追逐热点。比如《潜伏》火了,荧屏上谍战剧开始扎堆。重拍四大名著也相继被提上日程。国家广电总局已经注意到这些倾向,将通过管理程序进行引导和干预。至此,相信大家都能意会广电总局之“过度拍摄”,即针对某个题材在短时期内大量拍摄,或者对某部作品反复拍摄。
说实话,作为电视剧迷,笔者能体会广电总局的苦衷。生活在新时代,电视剧也不能少了新意。电视剧跟风拍摄倾向,不利于电视剧题材的丰富多彩,也难以满足观众的多样化需求。就亲身体验而言,一段时间以来,打开电视,换来换去,总离不开谍战片,很多电视剧的内容、背景、人物设置等都相当接近,看多了,确实是腻。
但问题是笔者腻了,不代表别人都腻,不然也不至于能“迎合观众口味和市场”。因此,笔者对“过度拍摄”存在以下疑问:
其一,针对一个题材拍几部(遍)才不算过度?总不能说张三李四先拍了两部,王五若再拍则因“过度拍摄”而被干预吧?如此一来,这对后来者是否公正,值得思考。其二,电视剧拍摄纷纷追逐热点,是为了迎合观众口味和市场,这不正是拍电视剧的初衷吗?电视剧主要是用来供观众消遣的,当然,此消遣应具有积极性。如果电视剧不能迎合观众口味,与市场大相径庭,且不说拍摄方不想吃饭了,单单是“电视剧究竟为谁而拍”这个问题就令人头痛。其三,事实上,多数旧剧翻拍或者集中拍摄某种题材,都有各自的看点。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TVB)多次翻拍金庸名著,各版本各有千秋,都受到广泛好评,就是例证。因此,跟风拍摄固然不利于题材上的丰富多彩,但在题材内容上易形成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
“过度拍摄”究竟是该推崇还是该限制?电视剧拍摄一方面要迎合观众迎合市场,追逐经济利益,另一方面还该力求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作为广电总局,恐怕一方面要程序化规范化地干预电视剧的导向、质量,另一方面也该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看看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存在于哪些领域。至于是否“过度拍摄”,交给观众去评价更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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