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法律推动三网融合
电信和广播电视属于两个不同的行业,但按日本法律,这两个行业属于交叉性行业。日本《电信业务利用放送法》规定:“广播电视是以公众直接受信为目的无线通信的发送。”《电信事业法》规定:“由有线无线及其他电波的方式传输和接受符号、音响和影像,即为电信。”从概念上看,电信比广播电视范围更广,广播电视是电信的一种特殊形式。
日本2001年6月推出的《电信业务利用放送法》把电信和广电融合的方式大致分为两类,即利用通信卫星设备播放电视和利用有线通信设备播放电视。出台该法的目的是在电信和广电融合的时代,以法律的形式把利用电信设备播放电视固定化、合法化。
因特网宽带化和光纤通信的普及使可视电话等电信服务变为现实,借助因特网和光纤通信设备,电视的服务领域更加广泛。2002年12月,日本出台《关于促进电信和广播电视融合技术开发的法律》,把电信广电融合技术定义为“为把利用因特网的电信传输和通过数字信号播放的电视融合在一起,并成为融合基础的电信广电技术”,旨在通过对电信广电融合技术开发业者的支持,发展电信广电融合技术,建设网络社会。
该法律规定,日本总务大臣必须制定促进电信广电融合技术开发的基本方针,包括开发电信广电融合技术的基本方向、电信广电融合技术的内容、如何完善电信广电融合技术开发系统以及促进电信广电融合技术开发的重要事项。
为了使电信广电融合技术开发落到实处,日本还成立了独立行政法人信息通信研究机构,该机构主要开展以下业务:向电信广电融合技术开发业者提供补助金;完善电信广电融合技术开发系统,让电信广电融合技术开发业者共享;开展基于以上两项业务的附带业务。
制定政策指明发展方向
在三网融合过程中,日本政府一直强化体制建设。日本成立了由首相任部长,由内阁特命担当大臣(科学技术担当大臣)、内阁官房长官、总务大臣、经济产业大臣任副部长,由所有国务大臣、电信及其他产业巨头、专家教授组成的信息技术战略总部,负责制定重大的信息产业政策。
2000年,森喜朗内阁信息技术战略总部提出信息技术基本战略,目的是使日本成为先进信息技术大国;小泉内阁信息技术战略总部2001年提出 “e-Japan 2002项目”,2003年又提出“e-Japan 战略2”,2006年提出“IT改革战略”;2009年麻生内阁提出 “i-Japan战略2015”;2010年3月,鸠山内阁信息技术战略总部又提出新战略,建立医疗病历共享数据网。截至目前,日本信息技术战略总部共举行59次会议,每次会议都要讨论日本信息技术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其中有两次会议专门讨论了三网融合问题。2001年1月,日本信息技术战略总部专题讨论电信和广电的融合,提出卫星电视和闭路电视采取硬件软件分离制度,电信广电可以互相自由渗透和兼营,三网融合自此初见端倪。2003年5月,日本信息技术战略总部提出官民并举、共同努力,把日本建成网络无所不在的社会,而网络无所不在社会的技术支撑就是三网融合。
健全体制避免无序竞争
为了保证三网融合顺利进行,日本注意在体制上理顺关系,加强管理。2001年日本总务省设立了电信业纷争处理委员会,由总务大臣任命的5名委员和8名特别委员组成。到目前为止,该委员会已经履行了四项职责:一是利用其专业性迅速解决纷争;二是通过商谈在纷争出现之前解决问题;三是在通信业者与其他业者协商时,保持中立,保障双方对等;四是通过向总务大臣建言改善竞争规则等。
此外,日本总务省还设有信息通信审议会、独立行政法人信息通信研究机构、电信团体组建的协会等,这些机构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三网融合的竞争与合作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
为您推荐
日本《产经新闻》2006年1月1日报道,日本2006年将启用部分无线通信新技术。这些新技术的启用将大大提高无线通信的速度,增强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接受音乐以及电影、电视节目等动态图象信息内容的转播能力,满足用户的多样化需求。这些无线通信新技术分别是:下一代PHS。其通信速度超过现在的普通宽带,每秒可达20兆,可以在高速移动的车辆中稳定使用。WIMAX。在移动中每秒的信息传递速度为15兆,在固定的时候最高通信速度可以达到每秒75兆,通信范围为三公里,在高速移动的同时使用该网络。HSDPA。最大通信速度为每秒14.4兆,数据接受的速度约等于普通手机的30倍,可以更加快速地接受音乐、动态图象等信息内容
日本创英国际专利法律事务所网站讯,日本正在酝酿修订《日本外观设计法》,其主要内容如下:1、增设无审查制登记制目前日本对外观设计实行实审制,此次修订拟在现行制度外建立一种与现行制度并行的无实审制度,申请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2、扩大图像设计保护范围扩大DVD播放器等信息设备的显示屏上图像显示的设计保护范围,目前仅对极少的此类设计给予保护。3、改进关联外观设计申请制度(relateddesignsystem)现行《外观设计法》规定,关联设计(即类似外观设计,见《外观设计法》第10条)必须在同一日提交。此次修订拟放宽时间限制,允许申请人在提交基本外观设计申请之后再提交关联设计申请。4、简化相关程序
日本创英国际专利法律事务所网站讯,日本拟修改《专利法》、《实用新型法》、《外观设计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一项以加大处罚力度来遏制假冒行为的修法草案已于2006年1月20日提交国会,主要内容为:1、调高《专利法》、《实用新型法》、《外观设计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有关假冒行为处罚的最高限额。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相关处罚标准定为有期徒刑最长为5年,罚款最高额为500万日圆,对法人的罚款最高额可达3亿日圆(目前的刑、罚上限:有期徒刑最长为3年,罚款最高额为300万日圆。译者注);2、严禁假冒产品出口;3、扩大《外观设计法》的保护范围,对电子产品不限于保护具体的形状,还对其与
概述大家知道,在高清晰度电视广播方面,日本是最先投入大量人力、财力开展研制工作的,在方案和参数选择上几经改进,最后确定了高清晰度电视的演播室节目制作参数、MUSE频带压缩方式和调频传输制卫星广播方式,综合一起即构成所谓的HivisionHDTV制式,并已于10年前正式播出。在国际上,它对下一代广播电视的开发起了先导作用。然而,Hivision虽然在频带压缩中采用了数字处理技术,使压缩比达到4:1,但在随后的压缩信号输出和调制传输中仍为模拟的亮度、色差信号时分复用形式,压缩后的信号带宽为8.1MHz。因此,只能通过日本的频道带宽24MHz的卫星通道进行传输,而不能够在带宽为6MHz的地面频道中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