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方案是6月12日作为内部文件下发给各运营商的。按照方案,近期三网融合要以下一代通信、光纤入户、3G无线互联网、下一代地面数字电视网、下一代互联网和固定移动融合的业务控制网为建设重点,但是要防止电信、广电网络改造中出现恶性竞争和重复建设,将双方网络升级改造列入国家重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范围统筹规划。
毋庸置疑,三网融合是一柄双刃剑,电信运营商在政策方面落于下风,在迎来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巨大挑战。在三网融合试点中电信企业的挑战甚至大于机遇。
首先是不对等的双向进入
在此方案中规定,电信企业可以申请除时政类节目外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互联网视听节目信号传输、IPTV传输、手机电视分发、除广播电视台电台外的公共互联网音视频服务。方案规定,在每个试点地区,IPTV传输业务原则上由一家电信企业经营,手机电视分发业务由符合条件的电信企业或电信广电合资企业经营;基于有线电视网络的互联网接入业务和国内IP电话业务原则上由一家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或电信广电合资企业经营。
而广电企业可以申请的电信业务有:增值电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国内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存储转发和呼叫中心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模拟集群通信业务、无线寻呼业务、第二类数据通信业务、用户驻地网业务、网络托管业务),以及基于有线网络提供的互联网接入和数据通信业务、国内IP电话业务。
三网融合的本质是业务的双向进入。这次的试点方案虽然实现了双向进入,但却是有限的不太平等的双向进入。电信向广电开放的是宽带接入业务和几乎所有的增值电信这样的“开门”业务,而得到的只是IPTV传输、手机分发这样的“管道”业务,在整个产业链中,电信企业所开放的和所得到的明显不能对等。
另外广电牢牢把握着播控平台,试点方案规定电信开展IPTV、手机电视业务需要与广电机构的播控平台进行对接,所以电信必须等待广电播控平台的建立和成熟,电信企业与广电企业的竞争本身就处于不平等的地位,这种对接关系再加上广电的“内容监管”将更使电信企业处于被动。
试点方案还规定,广电播出机构负责IPTV、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节目的统一集成和播出监控,而用户端、计费管理则由广电和电信双方协商确定,而电信企业可以提供EPG(电子节目指南)条目和节目,但需要广电播出机构审查后统一纳入节目源。
其次内容制作资源和经验缺乏
电信希望进入内容领域,特别是IPTV和手机电视的内容制作领域,而广电则希望进入以宽带为主的电信业务,尽管双方可以进入彼此已经存在的业务,但是电信在内容制作上缺乏相当的资源和经验,失去播控平台这扇大门,只能以一道小门介入节目内容市场,所以在内容质量和用户基础上需要下更多的工夫。另一方面,广电系在把握舆论导向、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方面有着绝对的权威,电信运营商难以撼动,而且广电的垄断优势从电影、电视、广播到互联网视频内容监管、IPTV播控平台和互联网电视服务,电信难以比拟。在终端层面,广电同样拥有入户优势,已经先期占领了百姓客厅。电信运营商恐怕只能选择先观望清楚再采取行动。
说完了挑战,下面说机遇。
增值业务
三网融合将为电信业发展IPTV、手机电视、网络视频等业务带来崭新的契机,为电信企业开启一个新的市场空间。这对急需寻找新增点、开发增值业务的电信企业来讲,无疑“雪中送炭”。
据北京华经纵横咨询有限公司《2009-2012年中国互联网增值业务发展预测报告》数据显示,IPTV、手机电视是最有潜力的增值业务,预计到2012年我国IPTV市场规模将达到847亿元,用户规模为6200多万户;手机电视业务将进入快速成长阶段,预计到2012年我国手机电视市场规模将达到120亿元。而与此相关的产业链包括数据传输、内容制作和维护、运营以及终端等企业都有望得到更大的发展。面对这么一个大的业务市场,以前电信企业是可望而不可即的。随着试点的启动,电信企业终于可以“合法”进入了。虽然目前IPTV、手机电视播控权不在电信企业手里,但运营商可以选择节目源进行合作,并可以开发增值电信业务。而且像手机电视业务,用户和终端都掌握在电信企业手中,电信完全可以发挥集成分发平台的优势,创造出更多的市场机会。
网络升级
试点方案强调,广电总局牵头组建国家有线网络公司的同时,要让试点城市的有线电视接入网2012年实现下行带宽超过2GB每秒,而窄播下行带宽超过1GB/S,而宽带接入能力超过100MB每秒。
而电信宽带到2012年在试点城市要下行能力要超过1GB每秒,入户能力要实现100MB/S,有条件的小区等实现光纤入户。
广电和电信的网络升级,双方的宽带升级战将不可避免。无线互联网的发展无疑是未来的一个重点,构筑在无线之上的有线宽带应用也必然会极好地融合起来,而这是电信企业得天独厚的优势,应当牢牢把握住。
财力基础
2009年广电有线业务的收入为370亿元,而三大电信运营商加在一起是8424.3亿,为前者的22倍多,实力相差悬殊,电信占据绝对优势。而对广电系统而言,由于在NGB的发展中,前期投入不是一个小数目,这是一个难点。
用户基础
用户基础在三网融合进程中是首要的,谁能更快一步、更先一步受到用户的认可,在未来的竞争中也将拥有更多的优势和资源。在这方面,电信行业的用户基础显然要好于广电系统。电信业早在10多年前就实现了政企分开,通过海外上市以及经营机制的不断优化,培育了三个强大的市场化网络集团。电信有完善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和多元的业务提供、服务支撑能力,对用户消费习惯与需求的把握要远胜于广电。而且,电信行业还有一个优势就是3G的快速发展,如果无线网络的发展速度可观的话,在争夺用户的竞争中无疑又占得一定先机,尤其是当3G捆绑数字业务之后,这种融合的能力将更强。
尽管目前电信处于劣势,但是最终大局尚未确定,融合之路乃大势所趋,却也才刚刚开始,电信应当借三网融合之东风,积极迎接挑战、明确自身的可为与不可为、谋求长远发展。不过电信未来最大的挑战不应当是被动或主动迎战广电、瓜分三网融合的蛋糕,而是积极融合各种业务,一起做大三网融合这块蛋糕,这样才能扭转劣势,增强自身竞争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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