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电视双规管制 广电系趁火打劫彩电商

2010-06-04 11:59:00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吴悦熙热度:
“在广电总局的内容监控之下,互联网电视厂商只有与具备牌照的厂商合作才有出路。”

  康佳集团彩电事业部研发中心副总经理仪海波为此心情很纠结。

  日前,广电总局以互联网电视陷入“涉黄门”为由,用“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与“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两类牌照,规范互联网电视的运营机制。

  双管制新规,使得着力布局网络电视的彩电企业不得不向广电系靠拢,然而等待它们的却是高昂的费用和其他门槛制约。

  能否另辟蹊径,是家电商们关心的话题。为此,前不久,“首届康佳消费电子与互联网融合发展高峰论坛”上,康佳集团副总裁、研发中心总经理林盖科向在场的内容提供商广发英雄帖:“开放的平台才是解决海量内容的唯一途径,欢迎各方内容提供商与我们合作”。

  康佳或年缴内容费2亿

  据奥维咨询(AVC)预测,2010年,中国互联网电视市场零售量将超过600万台,市场增速将超500%。巨大的市场蛋糕,吸引着众多厂商前来争食。

  从3月底开始,国内彩电厂商开始密集推出新产品,且无一例外均为互联网电视。康佳更宣称,已经全面停产不带网络功能的电视,全力普及网络电视。

  其时,互联网电视上的视频节目有两大来源:一是厂家的自建平台,如康佳推出了基于SDK技术的开放式互联网电视平台;二是通过网络搜索引擎搜索到的互联网视频节目,像康佳则与迅雷搜索引擎以及新浪、搜狐等门户网站建立了合作关系。

  然而,广电总局的双牌照监管,使康佳之前的付出显得十分尴尬:目前获得牌照的为中国网络电视台(CNTV)、上海文广旗下的百视通及杭州华数传媒三家“广电系”企业。如果不与三家持有牌照的企业进行内容合作,像原来一样利用自建内容平台,将会面临违规风险;若按新规操作,面临着为内容支持付高昂的费用。

  时代周报记者了解到,上述三家内容提供商向彩电企业开出的账单并不便宜,均摊至每台电视机,将产生数十元到一两百元不等的入网费。若按入网费100元、康佳提出的年销售200万台互联网电视目标来计算,康佳要拿出2亿元购买内容。这将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600万台互联网电视,意味着要缴纳6亿元来购买内容。

  “自建内容平台成本非常低,处于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创维集团品牌总监沈健向时代周报记者透露:“创维酷开是一个单独的公司在运营,注册资金为500万元,后期版权费也并不是很多。去年创维电视销量约有700万台,以70%~80%的比例具备互联网功能以及单就注册资金来计算,每台电视的内容成本也仅1元多。”

  尽管合作的代价如此之高,据了解,康佳正积极与三家内容提供商洽谈合作,创维已分别与中国网络电视台、百视通和华数达成战略合作协议;TCL确定与华数联手;清华同方已和中国网络电视台结盟。

  互联网电视目前的合作模式比较简单,即CNTV、华数、上海文广等获得牌照的节目集成商将节目打包集成后,按照年度合作协议卖给彩电厂商。

  彩电商另辟蹊径降成本

  让互联网电视厂商不得不缴纳巨额费用的原因是,互联网电视给各大彩电厂商所带来的诱惑力是巨大的。康佳同样不愿意错失这一轮互联网电视的热销机会。林盖科指出。

  然而,目前,互联网电视的商业模式仍处在摸索期,“目前彩电厂商、内容商以及运营部门等需要坐下来商讨一个可持续的收费模式,通过一个完善的、成熟的收费模式实现硬件领域与内容领域的双赢。”

  然而,尚未成型的商业模式,使得互联网电视是否能够为康佳腾出更大的利润空间,仍存疑问。时代周报记者走访各大家电卖场发现,目前市场上的互联网电视普遍相对同规格的普通液晶电视要贵出20%左右,通过这一次性的“附加费用”,消费者可以收看到厂商推送的节目。

  但在从长远来看,这种一次性附加收费显然不足以支持厂家自建内容平台或是与有牌照的内容商合作所需的费用。

  “在互联网电视的商业模式上,还没有成熟的解决方案,”创维集团副总裁杨东文表示,面对中国巨大的彩电用户群体,对互联网电视的增值内容收费显然不合适,但如果一直不向消费者收费,企业可能无法保证有足够的资金来支持其在互联网电视内容上的投入。

  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副总裁张大钟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初期互联网电视仍将会提供大量的免费视频内容,不排除未来某些高品质内容会向消费者收费。“我认为互联网电视的商业模式要分‘三步走’,初级阶段是以点播为主,同时用直播频道辅助发展;第二阶段是重点进行内容扩容,积极与第三方内容提供商互利合作;最后,随着终端规模扩大,以广告、付费内容、增值服务等创新业务为主,扩大产业链和产业合作。”

  据华数传媒透露,其与TCL的合作方式为内容打包的形式,未来可能会采取35元包月或者单点收费模式,然后利润由内容提供商和网络商来分成。

  中国电子商会副秘书长陆刃波担心,如果一直不向用户收费,彩电厂商必将把购买内容的费用摊到电视机上。

  “价格涨跌还涉及到原材料成本、技术进步以及企业管理等多方面,在这些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互联网电视提价很有可能,但幅度不会太明显”,仪海波认为。

  彩电厂商正在为获得更大收益而另辟蹊径。在牌照开始发放后,一些视频网站也正在与第一批发放牌照的3家企业进行联系,希望与其合作运营牌照。“而电视厂商正积极参与这些第三方平台,同时发展自己的内容平台,一旦获得合法运营权利,那将会扩大内容来源,并且大大降低成本,”一不愿具名的业内专家指出。

责任编辑:DVBCN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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