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行业发展迅速,得到了越来越多网民的认可。截至2009年底,国内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到2.4亿,占中国网民总数的62.6%。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已成为网民获取资讯和休闲娱乐的重要渠道,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管理、促进健康有益视听节目的传播也成为我们国家一项长期而又重要的任务。就此,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司长陶世明近日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记者:我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现状如何?
陶世明:经过几年的积极探索,我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业发展的市场规范逐渐建立,管理部门的监管体制机制也得到理顺,国内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已逐步纳入健康有序发展的轨道。目前,经广电总局批准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依法从事该项服务的网站已达476家,其中包括所有的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和大部分省级重点新闻网站、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站,以及绝大部分境内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商业网站。
然而,作为新兴媒体业务,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一些敌对、分裂势力通过这个渠道进行渗透,危害国家安全、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低俗、色情、暴力等不良内容通过互联网视听节目传播,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对社会文化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一些网站肆意侵权盗版,严重侵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还有网站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业务,扰乱了正常的行业秩序,危害产业健康发展。此外,互联网是先发展后管理,很多具有新闻发布、社会动员等媒体属性的业务,没有建立相应的媒体责任机制,没有采取与非媒体业务有区别的管理规范,也带来了很多遗留问题。
记者:这些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我们看到,广电总局作为管理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问题正在逐步解决过程中。
陶世明:是的,我们针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发展的新特点和新趋势,抓住准入、监管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2007年12月,广电总局在原有部门规章基础上,与原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规定》按照业务全程管理的思路,明确了广电部门的主管责任和电信部门的配合监管责任,设立了事前的许可和备案相结合、业务分类许可的市场准入机制,建立了事中的业务运行监管机制,明确了事后的违规处罚手段,以规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秩序。依据该规定,今年4月广电总局又发布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试行)》,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分为4大类,按照服务形态不同实施分类管理。
针对清理整治有害视听节目,广电总局2009年3月发布了《关于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的通知》,对网络低俗视听节目标准进行了具体界定,随后又向相关单位印发了《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审查参考手册》,从历史、国家形象、民族等14个方面列举了63条节目审核要求,提供了更加具体的审核参考标准,并要求行业内节目审查人员人手一册。同时,我们对有传播淫秽色情及低俗有害节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网站依法进行查处,2008年以来,共查处网站1682家,其中719家被关停,963家予以行政处罚,基本遏制住了有害视听节目在互联网上蔓延的势头。
广电总局还十分重视互联网视听节目的版权保护问题。在许可证受理审批过程中,要求申请单位提供节目来源证明,并督促各视频网站积极购买节目版权,走合法的节目运营路线。令人欣喜的是,2009年视听节目网站纷纷斥资购买影视节目的网络版权,并几乎与电视台同时首播热门电视剧。可见,我们倡导和推进版权保护,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已初见成效,促进了产业良性健康发展。
此外,我们大力推进行业自律。2008年2月,在广电总局指导下,央视网、新华网等8家中央重点网站发起成立了“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联盟”,并共同签署了《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截至今年5月份,已有700余家视听节目服务网站加入了《公约》。
记者:为建设健康有益的网络文化,广电总局下一步在互联网视听节目发展和管理上有何举措?
陶世明:首先,持证运营制度是对网络视听节目进行规范化管理的核心。所以我们接下来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进一步落实该制度。对于符合条件的网站,督促其尽快办理审批手续,特别是大力支持主流媒体开展这项服务。对于达不到许可条件的网站,勒令其停止该服务。对于存在严重违规问题的网站要予以关闭,尤其是对那些有意传播淫秽、色情、低俗等不良视听节目的网站,不仅要采取强制措施停止其视听节目服务,还要结合“互联网站黑名单管理制度”,将其列入黑名单,实行全行业禁入。
其次就是从节目内容管理与建设入手,防范有害节目的传播。我们将继续督促、指导持证机构建立和完善节目采编播管理制度,确保节目内容导向正确、健康向上、有益无害;鼓励广播影视机构积极参与互联网视听节目的创作生产,提高节目服务的供给能力和质量水平;鼓励视听节目制作机构积极生产适合在网络新媒体中传播的视听节目,有针对性地开发制作适合不同年龄、不同受众欣赏的高品位的视听节目。
各视听节目网站加强自我约束,共建良好市场环境也十分重要。我们将继续加大《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的推广力度,加快推进建立“中国视听新媒体协会”,扩大自律网站范围,督促网站切实履行自律承诺,在更高水平上开展行业自律、人员培训、节目引进和交流、版权保护等工作,增强从业人员的媒体意识、法律意识和政策水平,共同抵制有害视听节目和侵权盗版行为。
此外,在当前移动通信技术加快发展的背景下,广电总局正在采取积极措施,促进3G手机视听节目业务发展,丰富手机视听节目内容,维护健康有序的手机视听节目服务市场秩序。我们正在督促手机电视集成播出机构切实履行内容把关责任,形成以集成播出机构承担播控责任、手机视听节目内容服务机构丰富节目内容、移动运营商分发节目信号的3G手机视听节目服务发展格局,进一步清理违规手机视听网站,规范市场环境,鼓励服务机构提高策划和运营水平,丰富手机视听节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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