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歌华有线与富邦媒体合资一亿资金进军电视购物市场。富邦媒体的母公司则是富邦集团与国际知名的韩国电视购物领域的运营商乐天家庭购物合资创立。
腾讯科技讯(述来)5月4日消息,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华有线)3日晚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0年4月29日与香港富邦媒体有限公司(下称:富邦媒体)签署有关《中外合资企业合同》等文件,双方均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富邦歌华(北京)购物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初始资本额为人民币一亿元,其中公司认缴人民币2000万元,占20%。
业内人士指出,歌华有线与富邦媒体的合资公司将从事购物频道的节目制作和产品销售等事宜,这是广电网络运营商在国内三网融合大环境下的开拓性发展。
据公开资料显示,香港富邦媒体有限公司是台湾富邦媒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台湾富邦媒体科技公司由台湾金融业的巨头——富邦集团与国际知名的韩国电视购物领域的运营商乐天家庭购物合资创立。
公告还显示,3年之内,歌华有线有权按合资公司设立时的价格向富邦媒体购买其持有的合资公司20%股权,使公司拥有合资公司股权比例增至40%。
据歌华有线业绩2009年报告显示,截止2009年底,歌华有线已拥有有线电视注册用户413万户,比上年末增长30万户;其中数字电视用户240余万户,比2008年末增长50余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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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华有线(600037)董事长张淼昨天在公司股改路演时表示,到今年年底,公司数字电视用户将达到50万至60万户。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歌华有线的数字电视用户仅为3万户。业内分析人士认为,歌华有线今年将进行大规模的数字电视推广活动,以应对数字奥运的要求。歌华有线有280万有线电视用户,依靠收取每户每月18元的电视收视费用获得收入。数字电视将是歌华有线新的利润增长点。不过,与青岛、杭州、佛山等地相比,北京的数字电视推广工作明显落后。而随着北京奥运会的日益临近,以及近日国家广电总局宣布,今年6月将全面推动数字电视转换工作,北京市的数字电视转换工作面临极大的压力。张淼表示,数字电视代
5月2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原告于先生诉被告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华公司)有线电视收视纠纷一案。认定被告的行为并未违反原、被告之间的有线电视收视服务合同的约定,判决驳回了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等诉讼请求。2004年3月,原告于先生到歌华公司海淀分公司甘家口营业厅办理了有线电视收视手续,并一直按照规定交纳收视费用。2005年5月5日上午9时许,原告在家中收看电视节目时有线电视信号突然中断,1个半小时之后有线电视信号得以恢复。原告以被告歌华公司迟迟未能就有线电视信号中断的原因作出书面解释说明为由诉至海淀法院,要求被告歌华公司对2005年5月5日有线电视信号中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北京歌华有线(34.74,-0.27,-0.77%)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将于2007年4月27日刊登《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分红派息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歌华转债(105.020,0.00,0.00%)(110037)自2007年4月26日至股权登记日(具体时间另见公司于2007年4月27日公布的《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分红派息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期间停止转股,特提醒欲享受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权益
股票代码:600037股票简称:歌华有线编号:临2007-018转债代码:110037转债简称:歌华转债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变动情况的公告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5月12日发行1,25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2004年11月12日进入转股期。截至2007年6月29日盘,已有1,247,007,000元公司发行的“歌华转债”(110037)转成公司发行的股票“歌华有线”(600037);报告期转股数为33,694股;累计转股股数为1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