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电视又“涉黄”了,从去年至今已经忘记了这是互联网电视第几次出现危机,原本老百姓面对迷茫的新新产品,现在又应该如何抉择呢?互联网电视真的是洪水猛兽吗?本来预测五一前景一片大好的互联网电视还能否热销吗?带着这些问题,让我们一起重新回顾互联网电视为什么“又受伤”了。
本文之初,给大家提供目前消费者的三个观点,那么对于互联网电视您是不是也持有类似的想法?近期您还会购买它吗?
● 观点一:互联网电视是洪水猛兽 拒绝之
提出观点一和用户思路应该非常明理,初衷是为了买一台家庭娱乐终端的互联网电视,但它必须面对家中的老人、小孩以及来访的亲朋好友。涉黄会不会给孩子的身心健康带来不利的影响?或者亲朋好友问起“你的电视是不是能看色情内容”的尴尬问题又如何回答?互联网电视如洪水猛兽,老百姓当远离之。
● 观点二:本来想买,现在不买
这个观点是笔者去卖场采访时,一位李姓的用户阐述的,“作为一台娱乐性的电视,用户选择它无非是想获得更多的附加功能,如果广电总局对这些内容一刀切的话,那么互联网电视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如果互联网电视成为广电总局的另一个客户端的话,那么我不会再考虑互联网电视。”
聊天中,可以看出来这位李姓的用户,对互联网电视还是期待的。他也反对色情内容,但是他所担心的是,取消了或许存在的“色情”内容同时也取消了原来那么健康的内容。
● 观点三:体验三网融合,支持互联网电视
“尝鲜”二字可以解释这一观点。不论是风雨欲来,还是洪水猛兽,或许那些可有可无的广告片,都挡不住这类人群的消费观点。对新新事物的爱好和体验欲。正值国家三网融合之际,互联网电视又是三网融合的最好平台,它不会这么快就推出历史舞台,它是未来趋势,必须支持互联网电视。
■ 三网融合和互联网电视的历史进程
提到互联网电视就不可能回避三网融合。90年代末期,三网融合就已经有了声音,但当时主要还在辩论是“三网合一”还是“三网融合”。2001年3月15日的十五计划纲要,第一次明确提出“三网融合”:“促进电信、电视、计算机三网融合。”2006年3月14日的十一五规划纲要,再度提出“三网融合”:积极推进“三网融合”。建设和完善宽带通信网,加快发展宽带用户接入网,稳步推进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
2009年7月29日,广电总局发出《广关于加快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指出:加快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发展,对于巩固和拓展党的宣传文化阵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和信息需求、推动我国广播影视改革和发展、推进三网融合、促进国家信息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9年8月11日,广电总局发出《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受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相关企业不得擅自将互联网上的影视剧等各类视听节目传送到电视机终端供用户收看,开展此类业务必须按照总局有关规定领取许可证。
8月的规定几乎断送了互联网电视的所有前途。事有转机随着中国网络电视台(CNTV)、上海文广(SMG)和杭州华数三支“广电国家队”获得互联网牌照后,这种拥有牌照的广电系公司与家电厂商结亲配对的发展形式成为市场主流。
2010年4月27日,证劵报“泄密”《广电总局即将发放互联网电视内容牌照》一文;同日,CCCTV曝光互联网电视涉黄。
2010年4月28日,广电总局的《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管理规范》、《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管理规范》再次表明了决心,让互联网电视的“制度化监管”体制更显明晰。双牌照管理:根据广电总局新设置的两道“许可门槛”,此前发放给央视国际、上海文广、杭州华数的是内容集成牌照,而增加内容服务牌照,更加强了对于内容提供来源的监管。
目前看来,互联网电视涉黄色起因已经非常清晰,这些已经获得牌照的互联网电视厂商,虽然也在播放广电内容,但是为了市场需求和在同行中保持竞争力,它们仍然保持和互联网视频网站的暗中合作,这一点当然是广电总局所不希望看到的现象。因此在色情的“大帽子”下,谁也不敢反对广电总局即便颁发的管理规范。
最后,我们不得不为互联网电视叫一声“冤枉”,电视还是那样的电视,网络还是那样的网络,在各种政策变化中求生存确实不易,好在我们同时也见证了互联网电视的成长,从刚开始的0.01%到现在的市场份额7%左右,互联网电视一步一步即将看到光明。同时,我们也得为广电总局叫一声冤,看似种种“危机”都是建立在他们的管理条例下,其实最终现在的结果表明,广电并不是在扼杀互联网电视,而是在不断完善互联网电视的发展。迈过双牌照这个门槛,我们相信互联网电视充满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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