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电信、广电、互联网“三网融合”的具体实施方案。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三网融合的路径和时间表,初步圈定10个城市试点,力争2015年在大陆全面实现三网融合。(《东楚晚报》2010年2月21日)
对于这样的好消息,民众本应该欢呼雀跃,兴奋异常。但媒体上、生活中人们对此并没有多少热烈反应。一方面因为大家都忙于过节,忙于开怀畅饮,送往迎来,没有精力关心“国事”;另一方面,大家对这样的“好消息”总是半信半疑。一是疑心媒体新闻的真假;再一个是担心如此有利于广大民众的好事能不能被不折不扣地执行。
记得09年底,广电部门曾打着保护信息安全的旗号,对国家为广大山区收看电视服务的“中星九号”进行加密,以此限制民间卫星电视接收器的发展,遭到国人的痛骂。象广电垄断闭路电视信号传输一样垄断了固定电话和互联网的中国电信、互联网,更是屡屡发生伤民、欺民之举。
很多事实证明,每当一项有利于广大民众的政策出台,总有一部分“权势部门”失势,一部分垄断行业失宠。而这些垄断行业、权势部门因为不甘心退出既得利益舞台就千方百计地拖延、耍赖甚至阻碍、对抗。好政策常常被架空,成为可望不可及的镜中花、水中月。
事实上,上世纪末,美、英等西方发达国家,就基本实现了三网融合。我国科学家紧紧追赶信息科学脚步,98年就适时地提出三网融合的概念,虽然它屡次被列入国家“十五”“十一五”规划以及2009年电子信息产业振兴规划,但一直进展缓慢。何也?不是科学技术落后,条件不具备;也不是投资缺少,经济不允许;关键是部门利益、既得利益在一些垄断行业、权势部门内部作祟,让他们互相排斥,互相拆台、互相争斗,“一碗鱼我不吃,天下谁也别想吃到”。在个人利益、部门利益、局部利益面前,既得利益者把供养他们的衣食父母——人民利益——抛到了九霄云外。
唯有打破行业壁垒,打破门户之见,开放市场,实现跨行业渗透,实行产业融合,才能真正将这件功在当代、利在万民的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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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会倒退还是进步?”这是很多电信业人士对于目前业界翘首以待的几个敏感问题的一致疑问。日前,信息产业部发布了今年的多项工作要点,一定程度上回应了上述质疑。信息产业部明确表示,《电信法》今年将进入立法审议,使出台时间拉近;另外,信产部今年将对三网融合提供政策建议,而省级通信管理局可望增加人手。《电信法》成为工作要点近日,经过信息产业部第16次部务会议通过了《信息产业部2006年工作要点》,并下发相关部门。在信产部的工作要点中提及,今年将配合有关方面开展《电信法》立法论证、修改完善及立法审议工作,还将做好《无线电管理条例》、《信息技术应用促进条例》等多个规章的制定或者修订工作,配合做好《邮政法》
只有让垄断者放弃垄断三网才能真正获得融合,在这场利益的博弈中政府能否痛下决心或许是事情得以解决的根本一切都因“十一五”规划中的一个词而引发。“加强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网融合’”。在我国政府“十一五”规划中,业内人士发现,“十五”计划中的“促进”已经变为“推进”,这是否意味着三网融合将要发生某些实质性变化呢?事实上,在IPTV成为一个新的热点时,三网融合就已经再度成为电信和广电不休争战中的最热门话题。中国电信首席技术官韦乐平对IPTV业务曾公开表示,第一,IPTV业务电信不能不搞;第二,IPTV即将有规模化的行动。看起来,这无疑是在向广电宣战。在现行的
娄勤俭表示,要加强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三网融合,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他说,现在应该讨论如何满足用户的需求,提供方便、有效的NGN。要注重电信网、互联网、广电网三网原来独特的强势技术的进一步拓展,这些技术各有各的侧重点,比如说互联网本身就考虑是无所不在,任何比较方便用户的使用,不受任何管制的考虑。作为通信网来讲,考虑用户质量,考虑信息安全,考虑运营模式,这种考虑理念的发展,会推动本身技术的一种推动。如果我们在技术研究的初期就强调这些技术相互复制性,制约它的发展,这可能是不合适的。这些技术完全可以在强势技术上,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自主创新。另一方面,他指出,要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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