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加快推进三网融合
2010年1月1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
会议指出,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融合发展,实现三网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为用户提供话音、数据和广播电视等多种服务,对促进信息和文化产业发展、提高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的生产生活服务需求、拉动国内消费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已基本具备进一步开展三网融合的技术条件、网络基础和市场空间,加快推进三网融合已进入关键时期。要着眼长远、统筹规划,确定合理、先进、适用的技术路线,促进网络建设、业务应用、产业发展、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协调发展,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三网融合模式。
会议提出了推进三网融合的阶段性目标。按照部署,2010年至2012年重点开展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试点,探索形成保障三网融合规范有序开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2013年至2015年,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全面实现三网融合发展,普及应用融合业务,基本形成适度竞争的网络产业格局,基本建立适应三网融合的体制机制和职责清晰、协调顺畅、决策科学、管理高效的新型监管体系。
会议明确了推进三网融合的重点工作:(一)按照先易后难、试点先行的原则,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双向进入试点。符合条件的广播电视企业可以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和部分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业务;符合条件的电信企业可以从事部分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和传输。鼓励广电企业和电信企业加强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二)加强网络建设改造。全面推进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和双向化升级改造,提高业务承载和支撑能力。整合有线电视网络,培育市场主体。加快电信宽带网络建设,推进城镇光纤到户,扩大农村地区宽带网络覆盖范围。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基础设施,积极推进网络统筹规划和共建共享。(三)加快产业发展。充分利用三网融合有利条件,创新产业形态,推动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手机电视、数字电视宽带上网等业务的应用,促进文化产业、信息产业和其他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建立适应三网融合的国家标准体系。(四)强化网络管理。落实管理职责,健全管理体系,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五)加强政策扶持。制定相关产业政策,支持三网融合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基础技术和关键软硬件的研发和产业化。对三网融合涉及的产品开发、网络建设、业务应用及在农村地区的推广,给予金融、财政、税收等支持。将三网融合相关产品和业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其实“三网融合”这个概念在上个世纪90年代就已经被提出来了,到现在已经有10多年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三网融合在我国还没有实现。如今,三网融合已经成为了国际发展的主流趋势,下面我们就来回顾一下我国三网融合这10几年来的发展历程。
概念的首次提出
1997年4月,国务院在深圳召开了全国信息化工作会议,当时的国家计委主任曾培炎主持了会议,邹家骅副总理做了主题报告,全国各省和国务院40多个部委的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据当时列席了此次会议的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科学研究院院长陈晓宁介绍,这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国家信息化总体规划”,规划中提出了“我国信息基础设施的基本结构是‘一个平台,三个网’。一个平台即指互联互通的平台,三个网即指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这是国家首次提出了三网的概念。
1998年3月,以原国务院体改委体改所副所长、时任粤海企业集团经济顾问王小强博士为首的“经济文化研究中心电信产业课题组”,提出《中国电讯产业的发展战略》研究报告。报告指出“拥有网络是现代电信公司保持长期竞争优势的绝对必要条件”,所以不同意传输与电信业务分离,要“以转售的方式逐步放开市话和长话服务,在固话业务领域引入竞争”,由于数据互联网是未来电信的骨干业务,故不能从中国电信固网分离。王小强博士主张:开放电讯服务的企业化和市场化经营,但要把我国已形成规模的电信基础网(包括有线电视网)从经营性企业中独立出来,成为由政府控制的国家基础信息网,依托电视技术平台,直扑电信、电视与计算机“三网合一”的产业前沿。
1998年6月下旬,以国家广电局信息网络中心方宏一博士为首的“有线电视多媒体业务接入模式研究课题组”,发表了《再论中国信息产业的发展战略》一文,针对3月份的研究报告的主要观点提出了几乎完全相反的观点。方宏一博士反驳了3月份发展报告中“电信本位”的论点,用绝大部分篇幅诉诸反垄断,强烈要求开放电信的竞争性经营,保持电信与广电两网并存,具体方略是在有线电视网扩容改造基础上,在有线电视网上发展Internet增值服务,特别是发展网上通信,并最终以光纤入户代替现有广电HFC(同轴电缆),最终达到三网结合的目的。
1998年9月~11月,北京大学中国经济中心周其仁教授撰写的《三网复合数网竞争》陆续发表。周其仁教授系统论述了“中国电信的高社会垄断成本”的严重后果,提出了“三网复合,数网竞争”的思路。但同时网络上也有观点强调,电信开放必然是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在国家的保护下,如何增强竞争力,是一个需要多方进一步讨论的问题。
1998年的三篇研究报告,引发了一场关于“三网合一”还是“三网融合”的论战:是以电信网为基础实现“三网合一”?还是以电信网、有线电视网和计算机网为基础形成“三网融合”?
国家“十五”规划中明确提出
2001年3月15日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到:“促进电信、电视、计算机三网融合。”这是“三网融合”第一次在国家的五年规划中被明确提出。
2006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再次强调:要“积极推进三网融合”。三网融合从“十五规划”第一次明确提出开始,经过了五年的发展,在“十一五”规划中变为“加强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议”,即:建设和完善宽带通信网,加快发展宽带用户接入网,稳步推进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建设集有线、地面、卫星传输于一体的数字电视网络;构建下一代互联网,加快商业化应用;制定和完善网络标准,促进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十一五规划”在技术和整合基础设施资源方面,对推进三网融合做了明确的要[FS:Page]求。
各部委政策推动
2004年底,国家发改委在《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中,提到“条件成熟时,推动电信和广播电视市场相互开放、业务交叉竞争”。
2008年1月1日,国务院在《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办发[2008]1号)中,提出“以有线电视数字化为切入点,加快推广和普及数字电视广播,加强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网融合,形成较为完整的数字电视产业链,实现数字电视技术研发、产品制造、传输与接入、用户服务相关产业协调发展”,并且要“在确保广播电视安全传输的前提下,建立和完善适应‘三网融合’发展要求的运营服务机制”。
2008年1月18号, 国家广电总局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该通知指出,从2008年2月1日起,鼓励广播电视机构利用国家公用通信网和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提供数字电视服务和增值电信业务。同时,在符合国家有关投融资政策的前提下,支持包括国有电信企业在内的国有资本参与数字电视接入网络建设和电视接收端数字化改造。
2008年5月,工信部出台了《关于深化电信体制改革的通告》,里面指出要“以业务融合为切入点,积极推进三网融合,鼓励业务交叉竞争,鼓励中国电信收购中国联通CDMA网(包括资产和用户),中国联通与中国网通合并,中国卫通的基础电信业务并入中国电信,中国铁通并入中国移动”。
2008年12月4日,科技部和广电总局共同签署了《国家高性能宽带信息网暨中国下一代广播电视网自主创新合作协议书》,其中明确的主要目标是:以有线电视数字化和移动多媒体广播(CMMB)的成果为基础,以自主创新的“高性能宽带信息网”核心技术为支撑,开发适合我国国情的、“三网融合”的、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全程全网的中国下一代广播电视网技术体系;建设覆盖全国主要城市的示范网,预计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建成中国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使之成为以“三网融合”为基本特征、满足现代数字媒体和信息服务等产业发展需求的新一代国家信息基础设施。
2009年4月15日,国务院正式出台《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这是一部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确保电子信息产业稳定发展,加快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升级而制定的特殊规划。规划中提出了“落实数字电视产业政策,推进‘三网融合’”的要求。
2009年5月25日,国务院批准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26号),文件指出:“落实国家相关规定,实现广电和电信企业的双向进入,推动‘三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广电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并且第一次提出了要“实现广电和电信企业的双向进入”。
2009年7月29日,广电总局发出了《关于加快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通知中指出“加快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发展,对推动我国广播影视改革和发展、推进三网融合、促进国家信息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确保2010年底各省基本完成整合,为今后全国广播电视有线网络规模化、生产化发展奠定基础,“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省级有线网络公司跨省重组”。
10多年来,三网融合的进程一直都受到大家的广泛关注,随着国务院政策的不断推动和国家领导的重视,各部委也都逐步推出了促进三网融合的政策,力求为三网融合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三网融合在历史的推动下已经变成了必然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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