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直播卫星产业发展已较为成熟,属高增长型行业。夏鸿说:我国直播卫星的发展需要将内容为王、终端(服务)为王、技术为王三者结合起来,这就是所谓的三利驱策。他进一步解释说,技术的未来发展方向是互动、移动和关联应用,这些是直播卫星业务的核心。不能简单地把直播卫星看成是一个内容产业,三种内在动力必须紧密结合。在此之下,则分别对应资本、资质和资源,三资要滚动发展,相互整合。夏鸿认为,三利驱策、三资滚动是发展我国直播卫星产业的基本原则,在这个基本原则之下,我们一定能找到适合我们的运营模式。 与夏鸿的踌躇满志不同,熊立对我国直播卫星的发展表示了自己的忧虑,现在的运营商们关心的是有没有这么多套节目,能不能吸引那么多的受众。更为重要的是,直播卫星的目标到底是公益性还是商业盈利性尚不十分明确。如果要做成单纯公益性项目,那么,电视节目的同质化现象将不会有太多改变,收费的可能性也不大;只有向消费者提供个性化、多样性的节目,消费者才愿意买单。
目前在我国的广大农村和一些城市存在着非法安装卫星天线的情况,地方的广电系统负责取缔,但由于费时费力,效果往往不太明显。黄宝忠认为,将来直播卫星的产业链运行起来之后,国内非法安装卫星天线的情况将会得到控制。就像张艺谋、冯小刚的电影制片公司自掏腰包打盗版一样,直播卫星运营商、服务商构成一条成熟的产业链之后,每个环节都会因为利益驱动而去主动打击非法行为。 王联对这一看法表示赞同,
一旦主渠道开通以后,旁门左道将会得到极大的抑制,市场就会来规范它。有线竞航 假设将来直播卫星节目允许城市接收,是否将会对有线电视形成巨大的挑战?对此,业界的看法出奇的一致--与有线不仅要有竞争,更要竞合。
即使在城市推广直播卫星,也不可能在楼里面,家家像装空调凿洞那样安装接收天线。熊立认为,从我国国情出发还应该以集体接收方式为主。直播卫星跟有线电视是互补的关系,直播卫星的出现给老百姓提供了多样化选择。直播卫星跟有线电视肯定有竞争,就像大传媒产业中的报纸、电视、广播,它们之间都是有竞争的,但由于各有各的目标市场,虽然都是靠广告来支撑,但报纸、电视、广播吸引的广告商不一样,都能找到自身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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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行业标准标准号:GY/T128-1995适用范围
数字电视,是从电视节目录制、播出到发射、接收全部采用数字编码与数字传输技术的新一代电视。它具有许多优点,如可实现双向交互业务、抗干扰能力强、频率资源利用率高等,它可提供优质的电视图像和更多的视频服务(如交互电视、远程教育、会议电视、电视商务、影视点播等)。按信号传输方式分类:数字电视可以分为地面无线传输(地面数字电视)、卫星传输(卫星数字电视)、有线传输(有线数字电视)三类。由于卫星广播具有覆盖面大、传输距离远、信息量大、信号质量高、不受地理条件限制等优点,近年来卫星广播事业得到了迅猛发展。特别是数字技术的发展,把卫星电视广播带入了一个新时代,开辟了卫星广播的多功能利用,推动了信息的全面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