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频道每天18时到24时时段内不得播出电视购物广告

2009-10-16 11:27:00来源:广州日报 热度:

针对电视广告几近泛滥,观众颇多非议的状况,国家广电总局近期出台《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简称61号令),对电视广告播出的时长和广告播出的类型作出明确规定。根据《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电视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小时商业广告播出时长不得超过12分钟,电视剧插播广告每次时长不得超过1分30秒,上星频道每天18时到24时的时段内,不得播出电视购物广告。

“61号令”令不少卫视广告部人员挠头:“这个政策打乱了很多电视台2010年广告政策和销售任务部署。”央视媒介分析总监袁方判断,2010年将被“净化”掉的电视广告量约为100亿元。为了应对这个政策,“提价”成为2010年电视广告的最强声音。袁方推测,地方电视台2010年广告提价幅度一般会在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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