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第一财经日报》从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因认为外观专利权受到侵犯,诺基亚有限公司(下称“诺基亚”)于近日将深圳市天时达移动通讯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天时达”)、松迅达中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下称“松讯达”)、北京通万宝商贸有限公司安外大街第二分公司(下称“通万宝”)、北京鑫通万宝商贸有限公司(下称“鑫通万宝”) 告上法庭。目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天时达尚不知情
不过,记者昨日采访的诺基亚中国公司大部分员工对此事并不知情。
“我们还没有收到法院的传票,很难确认是否真有其事。”天时达集团副总经理吴裕揭表示,A317的外观设计的确借鉴了诺基亚7260,但还是有很多地方不一样,有些功能都是独创的。
诺基亚在诉状中称,诺基亚在中国境内依法取得并合法拥有手机(专利号ZL200530004711.8)、手机前盖(专利号ZL200530004712.2)和手机背盖(专利号ZL200530004713.7)三项外观设计专利。诺基亚发现天时达和松迅达未经许可,生产和销售的A317手机使用了上述外观设计专利;通万宝和鑫通万宝作为天时达在北京的经销商,大量销售使用上述三项外观设计专利的A317型号手机。因此,诺基亚认为,四被告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自己拥有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现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50万元。
在国产手机和洋手机的较量中,这场关于外观专利的纠纷可能还是刚刚开始。
专利可能是地雷
尽管在外观上的相似性引起了洋品牌对国产手机的起诉,但是克隆机是否构成侵权当然需要进行法律上的判定。
去年初,诺基亚就曾以外观专利问题向广东番禺的一家手机外壳塑料厂提出诉讼,并成功胜诉。今年2月,三星台湾公司宣布,由于内地、台湾、香港等多家手机制造商生产的多款手机在外观方面抄袭三星产品,三星将对其提出专利侵权诉讼。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目前的2G和2.5G市场,技术成熟度已经颇高,国产手机厂商在主板方案的设计能力上已经逐步跟上了洋品牌的水平,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领先风潮的外观设计成为了洋品牌保持高利润的重要手段之一。
根据中国中国知识产权局数据显示,仅三星电子一家厂商,从1998年开始就在中国申请了73项有关手机外观的专利,光2005年申请获批的外观专利就有15项,这意味着洋品牌在手机外观专利方面早就布下了不少雷区,而何时引爆,主动权掌握在它们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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