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互联网电视成共识
今年8月,广电总局发布了《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厂家必须取得许可证才可开展互联网电视业务。这一通知一度被业界解读为“广电总局将叫停互联网电视”,因为取得许可证的条件非常苛刻。
随后,彩电企业向主管单位工信部“求救”。工信部旗下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正式向广电总局递交意见回复,不建议广电总局以发通知的形式阻止互联网电视的发展,广电总局一直未发表回馈意见。
有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在日前的内部沟通会上,两部委对“继续推进国家数字电视建设,加快出台各种数字电视标准,并鼓励企业研发数字电视一体机和互联网电视”看法一致,但同时也指出产业发展面临监管细则上的空白,需加强引导。
互联网电视明年成标配
事实上,即使是广电总局对互联网电视发展态度尚未明朗之时,互联网电视的发展步伐仍未停止,多家企业不仅推出新品,还宣布“未来互联网电视将成为彩电的标配”。TCL多媒体中国业务中心总经理韩青告诉记者,TCL上月就宣布停产40英寸以上非互联网电视。长虹日前也跟进表示,将全面停产32英寸及以上非网络平板电视。
“明年康佳互联网电视的销量比例将超过60%。”康佳多媒体营销事业部市场部总经理黄心仲日前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看好国内互联网电视的前景,“明年康佳平板电视销售目标是650万台,其中互联网电视销售目标将是350万台,实现保三争二目标。”
与传统液晶电视相比,互联网电视在硬件上需要增加芯片,黄心仲认为互联网电视比同尺寸传统液晶电视贵500元~800元才是合理的,但是目前市场上的两者的价差在1000元~2000元,因此仍有很大降价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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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一场将互联网娱乐从书房转移到客厅的竞速赛正在彩电行业内红红火火地展开。然而,就在各方都铆足劲准备大打之际,突然下来的一纸“监管令”让彩电企业们深感“受伤”。8月14日,广电总局网站公布了《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依据《通知》规定,有关厂商通过互联网连接电视机或者机顶盒等电子产品,向电视机终端用户提供视听节目服务,应该依据相关规定取得“以电视机为终端”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许可证》,应该采取版权保护措施……业界认为,广电总局此举完全针对的是彩电厂商们掀起的“彩电上网”行动。从今年3月开始,TCL、海信
截至6月25日中午11时,业内盛传的将在今日公布的三网融合试点方案和城市还没有结果。广电内部人士称,试点的名单和方案可能无法像外界说法那样快速产生。三网融合的进程再次延期。由于三网融合必须要由国务院决定,并且在会议上通报给广电和工信双方。截至记者发稿时,国务院层面还没有召集工信部、广电总局这两大部委的相关人士开会,据了解,基础性的工作两部委之间已按之前规定的时间表安排,“何时召集开会还在等通知。”广电行业专家吴纯勇认为,“三网融合试点方案最有可能出台的时间应该在下周一左右。”目前,业内有两种对于三网融合的不同看法。一种看法认为将在广电和工信各自圈定的试点城市中执行“五五”分方案,即各自选出五个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昨天发布的信息,工信部今年将在信息行业推动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其中,继电信行业运营商重组后,外界最为关注和期盼的《电信法》也被提上日程。 根据工信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李国斌介绍,为促进电信市场竞争,推进电信业发展,工信部今年将重点推动《电信法》早日提请全国人大审议。 此外,工信部根据目前形式,还将出台其他法律法规,包括:为了适应新技术、新业务发展和推动业务融合的需要,工信部将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手机媒体服务管理条例》的出台;为适应新形势下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需要,提高无线电频率资源的有效利用,加强对无线电使用行为的规范和管理,工信部将推动《无线电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