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闽侯有线电视装"解扰器" 部分用户称选择权被侵害

2009-12-02 09:58:00来源:东南网 热度:
  闽侯有线电视装了“解扰器” 部分用户称自愿选择权被侵害;当地广电局解释说,农村有线电视长期收费难,此举只是为方便收费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2月2日讯(本网记者 张志宏 毛朝青)“对用户没有任何实际作用,只是方便提供服务者控制,便于收费。”昨日,闽侯县尚干镇的有线电视用户林先生向本报反映,闽侯县广电局在部分乡镇向新老有线电视用户强行配装“解扰放大器”,不但侵害了用户的自愿选择权,万一坏了,还得用户赔偿。

  不装“解扰器”电视没法正常看

  昨日上午,记者在林先生家看到,他家的电视机旁装有一个深蓝色盒子,上面除了3个指示灯,还写着“解扰放大器II型”字样,有线电视信号从一端接入,另一端则通过该设备接入电视机。

  林先生说,他们家有线电视使用的还是模拟信号。

  在安装“解扰放大器”之前,都是由尚干有线电视站直接拉线到户收看。他平时很少在家住,前段时间回去,发现多了一台“解扰放大器”,并且该放大器的标签上明确标注“解扰盒损坏要赔偿或维修费”的字样。他查询发现,该产品并非用户正常收看有线电视所必需的设备,并且该产品未粘贴3C认证标志。

  邻居告诉他,大约在去年,尚干镇开始推广安装“解扰放大器”,不安装就无法正常收看电视。用户一旦欠费,该“解扰放大器”就会生成干扰波,让用户无法收看电视。

  由于该设备为免费使用,因此多数用户并没在意。

  可林先生认为,用户被强行配置“解扰放大器”,在没有证据证明申请人违规在先的情况,强行配置该设备,显然是一种有罪推定的做法,对用户显然不公平,剥夺了用户的自主选择权。

  林先生还说,当地推广安装“解扰放大器”虽然属于免费使用,可在使用协议书上明确约定该“解扰放大器”损坏或丢失就必须由用户赔偿,而该产品价格并未公布,万一坏了,用户该赔多少,也未见明确约定。解扰器主要作用为方便收费管理

  “解扰放大器”到底是怎样的一种电子设备?记者从该设备的生产厂家无锡路通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了解到,所谓的“解扰放大器”是有线电视用户的终端,与其配套使用的还有基站的控制器等设备。其工作原理就是把正常的有线电视信号加载干扰信号后,经有线电视站传输给用户,通过用户端的“解扰放大器”还原有线电视信号,有线电视用户一旦欠费,可以通过基站进行点对点控制,对欠费用户的有线电视信号进行干扰。

  该厂业务经理项奇表示,该系统主要是用于有线电视系统的收费管理。对于记者询问该公司网站并未出示该产品的3C认证和入网许可证,项经理表示现在国家对此产品没有强制认证的要求,由于该产品属于淘汰的产品,只是供应一些老客户,因此公司没有在网站上展示许可证。他反复表示,该产品工作原理和数字电视机顶盒一样,不会对用户和家电产生任何影响。

  闽侯广电局:还没要求用户赔过

  记者了解到,目前除闽侯县外,福州其他县市并没有采用“解扰放大器”进行收费控制,闽侯已经向3万多户有线电视用户安装了该设备,包括尚干、祥谦、青口、南屿、南通、上街等乡镇。

  闽侯县广播电视事业局事业科林科长说,安装该设备主要是为便于管理用户,“说白了就是便于收费!”林科长说,一直以来,在闽侯农村存在有线电视收费难的问题,平均要上门6次才能收到费,有的村甚至全村拒缴,各乡镇平均征收不足40%,闽侯广电局所投入的大量的建设和维护费用无法收回,无奈之下才采取这种方式管理。

  据介绍,2001年下半年,闽侯县广电局率先在兰圃试点,结果原来上交率不足40%的有线电视费,安装后达到90%以上。此后,闽侯广电局逐步向部分乡镇推广安装“解扰放大器”,目前已基本上解决欠费问题。

  对于用户质疑“解扰放大器”没有3C认证标志问题。林科长说,其实“解扰放大器”是夕阳产品,接下来肯定会被数字电视机顶盒取代,他们采购这些产品只是解决目前的问题。由于只是过渡性的行为,并且厂家很少,他们在采购该产品时并没有要求产品需要3C认证和入网许可证,采购原则是能用就好。

  对于用户担心的赔偿问题,林科长表示,他们和用户签订的协议写得很清楚,免费提供并提供免费维修,只有在用户保管不善或人为损坏或者丢失时才负责赔偿。

  现实中,他们还没向用户收过任何赔偿金,作出上述约定是为方便管理。

责任编辑:DVBCN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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