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不具处罚权”
昨日,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网络文化处处长刘强介绍,文化市场司司长李雄对《魔兽世界》(燃烧的远征)审批一事有两点看法,首先认为新闻出版总署下发的通知是越权行为,因为根据《“三定”规定》以及中央编办对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三定”规定》中有关动漫、网络游戏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部分条文的解释,文化部是网络游戏的主管部门,新闻出版总署只是负责网络游戏出版物的前置审批,而不具有对网游的处罚权。
根据有关规定,网络游戏“一旦上网,完全由文化部管理。对经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过的网络游戏,文化部应允许上网,不再重复审查,并在管理中严格按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的内容管理;网络游戏出版物未经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擅自上网的,由文化部负责指导文化市场执法队伍进行查处,新闻出版总署不直接对上网的网络游戏进行处理。”
文化部已批准“魔兽”运营
同时,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明确表示,《魔兽世界》运营权发生转移后,网之易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向文化部重新申报了《魔兽世界》(燃烧的远征)的内容审查,文化部已经批准其上网运营。网之易公司申报手续齐全,运营行为完全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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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日下午文化部查处第七批违法游戏产品及经营活动新闻通气会上,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司长李雄表示:文化部认为,新闻出版总署的通知不符合有关规定,明显属于越权行为。一石激起千层浪。一部分网民为国家出版总署拍手叫好,认为出版总署出手果断,有力地净化了国内乱糟糟的网游市场;另一部分网民则认为出版总署手伸得太长,文化部反击有理。部分网络媒体则表示希望能够通过慎重充分的沟通,最终明确界定行业的监管部门、监管责任、主体与权限,避免类似的事情再次出现。经过:部委之间意见相左新闻出版总署在2日的通知中表示,在对网易旗下网之易公司申请代理运营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网络游戏《魔兽世界》的审批过程中,新闻出版总署考虑到该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