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莞惠三地媒体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2009-10-10 08:23:00来源: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热度:

 日前,深圳广电集团、东莞广播电视台和惠州广播电视台签署了《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东莞广播电视台、惠州广播电视台三方战略合作协议》。通过协议,三方将在新闻宣传、影视剧购买与生产、有线网络运营、新媒体业务拓展、内容库建设、频道运营、广告营销、人员培训交流等八个方面展开合作。


  此次三方战略合作是在广东省全面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大背景下,为推动深圳、东莞和惠州三地在广播电视领域的紧密合作,提高三地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水平,进行的跨区域、全方位的一次战略合作,将从整体上提高珠三角东部地区的宣传和影响。

责任编辑:DVBCN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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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有线电视10类费用 不能由消费者埋单

11月20日,市物价局转发了《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定价成本监审的办法(试行)》。《办法》规定,与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传输活动无关的费用,各种滞纳金、违约金、罚款等十项费用不能纳入监审成本。据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让此领域的监审有法可依。《办法》规定了定价成本构成项目及相关审核标准。同时,也明确了10大类费用不能由消费者来埋单。另外,机顶盒价格方案如果有变化,有线电视的用户网经营成本构成将依据价格方案作相应调整。不能由消费者埋单的10类费用1.经营者非持续、非正常经营活动发生的费用;2.与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传输活动无关的费用;3.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

有线电视10类费用观众不埋单

据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让此领域的监审有法可依。《办法》规定了定价成本构成项目及相关审核标准。同时,也明确了10大类费用不能由消费者来埋单。另外,机顶盒价格方案如果有变化,有线电视的用户网经营成本构成将依据价格方案作相应调整。不能由消费者埋单的10类费用1.经营者非持续、非正常经营活动发生的费用;2.与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传输活动无关的费用;3.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4.各种滞纳金、违约金、罚款;5.公益性捐赠、公益广告、公益宣传的费用;6.非货币性福利;7.经营者过度购置或未经财政部门批准购置的固定资产所增加的支出(折旧、修理费、借款利息等);8.向上级公司

东莞市数字电视用户突破140万

2009年11月,东莞市数字电视用户数量已突破140万大关,数字电视用户数量位列全国地级市第一名。这是东莞广电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是东莞在全省乃至全国创造的又一个奇迹。东莞市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从2007年1月启动,当年9月,数字电视用户达到10万户。在随后的半年时间里,数字电视用户又迅速从10万户增长到100万户,使得东莞整转速度在全国整转城市中名列前茅。今年以来,东莞广电传媒在宽带上网业务、数据专线、工程业务等各项业务方面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特别是在国庆期间,高清机顶盒营销成效显著,仅用20天时间,就销售高清机顶盒2000多台。接下来,东莞广电传媒将做好机顶盒的升级和“旧机换新机”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