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看互联网电视之现状、对策及趋势

2009-09-22 08:40:00来源:灯少的IPTV世界 作者:灯少热度:

一、现状

由互联网电视封杀所引发的博弈仍在继续,但旁观近期发展现状,颇有恨铁不成钢之感觉,以TCL为首的家电厂家,以电子视像协会为牵头的一系列的反弹之举。看似势大,实则无序。经历了版权门,会议事件后,在第一阶段和总局的较量中尽落下风。在互联网电视封杀事件中虽然拥有了一定道义和舆论优势的基础上,却因战术执行的混乱而导致前景渐趋暗淡。

1、定位不清,导致拳打棉花团

广电总局---家电厂家,隶属两个体系,双方缺少直接对话可能。家电厂家找了工信部所属的电子视像协会来作为代言人,进行事件沟通。但电子视像协会毕竟只是工信部主管下的一个行业协会,和广电总局地位不对等。在此事件上不但话语权不足,而且从一系列的表现来看,有点高估自己。

现在的所谓博弈,只是打了工信部旗号,但缺少后者的正面支持,势单力薄,即使通过媒体进行造势,也呈诉求点单一,只停留在事件本身,没有从更高的产业角度来申述,导致现在事件陷入僵持顶牛状态,由事件探讨本身发展为与总局权威较量,现在无论是从舆论监管、政策本身还是面子问题,总局在短期内都已不可能回到谈判桌,而TCL的李东生作为电子视像协会的会长,在这个环节中也可能因自身利益相关而在处理上过于冒进了。狭路相逢勇者胜的亮剑精神适用于对等的对手,力量相差悬殊还是需要以巧拨千斤。

2、舆论战单一,彰显家电厂家的对外不统一:

自打广电封杀令出来后,在经历前期几天的沉默后,媒体开始一边倒的倾向被打压一方,而家电厂家以其影响力成为受害典型。但从目前的媒体舆论来看,更多看到的是TCL的李东生、韩青、梁启春,梁铁航等人的频繁出镜。而其他厂家则出言谨慎。使得虽说是六大厂家的事,但给人的感觉更好像是TCL一家独撑大局,联想到目前TCL互联网电视市场宣传的攻势。从而给人错觉:似乎原本应该是为产业长期发展的博弈,变形成了在围绕TCL一家的市场利益而争执。

应该说,在这一舆论造势回合中,TCL犯了孤军深入的大忌。家电厂家间缺少呼应。难以形成有力的合力。家电厂家虽说在这次的产业危机中暂时团结在一起,但如此缺乏默契,或者说有所顾忌的不协调,导致如今的舆论得势不得分。而TCL的独自高调也许会给他带来出头鸟效应。

3、自视甚高,沟通缺少变通之道

这次的互联网电视事件造成现在的局面,和家电厂家自视甚高有很大关系,前期虽然有知道会被监管的风声,但未放在心上,等总局大锤拍下,方开始急急抱佛脚,而这过于功利性的找靠山的思路,导致如工信部、文化部、新闻署等单位都带有一丝顾虑,甚至有被“绑架”的感觉,而这也是目前舆论上,除了视像协会外,其他应者廖廖的原因之一。

原本9月3日,视像协会计划召开一个专家座谈会,探讨互联网电视的现状和解决之道,但视像协会过于高调,把应是内部会议变成了一个有众多媒体参与的会议,甚至有央视媒体,这在广电总局看来,多少有些借媒体以要挟的意味,因此,就势以此为借口取消了和视像协会原本的会议协商。从而使得失去了一个原本可以交流的好机会。

虽然家电厂家除了申述外,也在积极和有IPTV牌照的企业沟通,合作甚至谋求合资,譬如CRI、CCTV、Bestv和华数等,但如今的封杀大令下,都难免令这些广电企业多些观望。CRI和迅雷的合作,更是因为事机不密,被人捅给了媒体,而导致流产。

4、版权软肋,阿格琉斯之踵

在一系列事件中,TCL最措手不及的就是当以自身内容正版回击总局封杀令时,却被优朋普乐背后狠狠的以盗版为名捅了一刀,深深陷入版权门的深渊。

而优朋普乐此举的目的也多少有些趁火打劫,在8月18日实名举报TCL的强硬同时,也借此提出了合作的要求,8月26日,在亚洲大饭店,由中国商会举办的“2009年中国互联网电视上下游产业合作交流研讨会”上,优朋普乐大抛胡萝卜,令家电厂家郁愤不已。

其实中国的版权市场过于混乱,没有人敢说自己无懈可击。尤其是对于行外人来说。很容易就入套。目前很多视频网站手里虽然有版权,但这个版权可能只是上游授予他自己所用,没有转授权。而视频网站为了减少自身的成本压力,往往把这些不正规的版权私相转授给其他需求者,从而导致版权问题迭出。因此,希望这次事件能让今后的购版者是个教训。

而对于互联网电视来说,内容源于网络,在满足了大众用户求新求快的娱乐需求的基础上,在版权方面也绝非无懈可击。在现今反盗版势头正猛的关口,难免会被成为焦点。而版权也始终将是互联网电视难以摆脱之浅板。

总局在这次事件中,除了针对家电厂家的产品本身外,也在内容源头方面颇费心机,现在互联网电视产品上原本的PPS、搜狐、迅雷等视频厂家均已不见了踪迹。而无源之水,必定会失去其生命力。
&nb[FS:Page]sp;
9月15日,总局又发布了《广电总局关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许可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此文箭头直指从事互联网视听服务的网站和个人,进一步强化牌照管理,以专项检查的力度来加大互联网视频内容源头的管理。对于互联网电视后续发展影响巨大。

5、事件博弈:没有抓住要点

互联网电视事件的现状,引子是广电总局的一纸封杀令,但其背后,有广电总局对于整个行业的监管需求;有如今因互联网引发的信息混乱的监管压力;更有因互联网电视有可能带来倾覆传统电视广告收入的变故,对数字电视市场的冲击的忧虑。但目前的申述要点过多集中在家电厂家自身的利益角度,而不是从通过完善整个产业链来寻求共荣的角度,自然就难免形成现在的鸡同鸭讲的说不到一块的顶牛现状了。无助于事件的解决。

同时家电厂家在此事件上的策略过于强调自身的独立性,难以融入以工信部领导下的统一发展思路,从而导致与工信部之间的关联已呈渐行渐远之态。

小结:

好局臭棋,坦率说,目前并不看好家电厂家的抗争,过度迷信法不择众和市场优先的思想,手段过于强硬,很容易在以意识形态为主控,并且宣传把控大环境逐步从严的现在被封杀。而且援手者少。


二、对策探讨

广电总局引爆的互联网电视一刀切的封杀方式,对于中国互动产业的发展来说,是一种极大的限制,束缚了产业发展生产力,但纵贯现在的事件发展态势,家电厂家似乎在方式上过于看重家电厂家的私利,没有以一个更大的视角去推进,因此,建议

1、家电厂家可以换个角度去推进,可将互联网电视产品目标放在国际市场为主,将国内的节目带到海外,作为外宣的一个有力平台,从而缓和目前和广电的关系,寻求共荣。

2、建议让更多厂商都有声音和观点的表达,把它变成一个全行业的事。形成更多的
同盟企业,完善产业链条,注重产业利益。站在更高角度去关注事件发展。

3、在推出互联网电视的时候,在点播上寻求主流媒体合作,不要过度标新立异,以免出现监管漏洞,要注重合作商的选择,在考虑市场利益的同时更要考虑社会利益,这样才会获得政策支持。

三、未来趋势

从目前态势来看,总局无论是从自身的监管职责,还是从广电企业的生存角度出发,其态度都相当强硬,而依托中宣所赋予的舆论导向和可控权利。拥有超越市场利益的一言堂的优势。

预计随着博弈事件的进一步发展,将有可能出现以下几种现状:


1、家电厂家的互联网电视被广电总局彻底封杀。

市场利益抗不过国情政策,总局从内容源头及运营监管多管齐下。对互联网电视的发展进行彻底的封杀,使其成为无源之水、无据可依。而家电企业所依托的彩电行业的单纯市场收益角度。也抗不过意识形态的控制所可能引发的混乱以及对整个广电系统带来的生存危机的出发点。

家电厂家如今颇为强硬的举动,将使与广电总局的交流缺少回旋空间,而广电在已面临IPTV、直播星等内忧外患的严峻市场形势下,更不会对更不可控的家电厂家网开一面。尤其是在对于互联网电视将对内容监管、市场冲击、落地体系等带来的影响及后果难以有明确评估的现在,封杀是后患最小的方式。何况如果互联网电视此口一开,国外的家电厂家的产品上的内容来源也将可能更难控制。因此,这种现象出现的几率最高。


2、家电厂家被广电系收编。

从家电厂家开始启动互联网电视的攻势的同时,他们早已和国内的部分广电体系开始进行了交流,如TCL和百视通试图合资、长虹和央视国际进行合作,只是随着总局监管形势的严峻,双方的合作也从原本的纯粹市场、内容角度提升到了解决牌照,回避监管的层面,而且合作的范围也扩大到了国际台,文化部、新闻署等广电各体系。

只是如今的总局态度强硬,令得如百视通、央视等也不敢贸然顶风作案,均以旁观为主,而中宣其他体系,虽有可能起到接道的曲线救国策略,但要在短期内,把一个可能涉足深远的合作考虑周全,还是颇有难度的,尤其是现在主要目的是救急,而不是对等的合作探讨,双方的心态会导致谈判难度增加。


而且家电厂家被广电体系收编,将仅成为广电内容延伸的窗口,控制权和影响力远弱于现在由自己把控的形态,这也有待于家电厂家对自己战略的新调整。

3、博弈各方就互联网电视上网达成协调

应该说,这个[FS:Page]结局应是最好的结局,但难度却是最大的。

一则,总局很难在刚出台一个政策后,就实施拨乱反正,尤其这是面对体系外部委的,他可能要顾虑自身的权威性以及会给其他类似事件以借鉴,譬如IPTV。

二、如今的互联网电视争执焦点过于局隘,处于家电厂家的单挑状态,未到真正的部委博弈阶段,工信部至今也未真正明确表态。

三、互联网电视后续牵涉的利益层面太复杂,要形成较为一致的观点难度很大。

四、如今的国内外宣传形式较为严峻,可控可管的原则会成为高压线。

五、即使略有松动,那肯定也是以广电体系把控,并且以杀鸡儆猴的方式为前提的。

4、双方谈崩,鱼死网破

这是目前来看,最坏也最有可能,但后果也是最严重的结果。

总局绝不妥协,而家电厂家为不使市场利益受损,而且还期待家电产业对于国家经济的重要性的考虑,而采取更为激进的策略。

在现有的电视机上配备开放式的浏览器,将内容的控制权完全开放给互联网,让用户可以更为自由的享受互联网内容,同时自己在放弃对于内容的把控的同时,又能保留互联网电视内容丰富性的最大商业卖点。

这样的做法虽然可以摘开家电厂家自身运营的关系,但同时也有可能是打开了潘多拉盒子,挑战整个宣传体系。这有可能不是以经济数字来衡量的事件了。尤其是在现在互联网监管还很不健全的现在,或许真会引发一场动荡,最后导致两败俱伤。


小结

也许从长远来看,互联网电视、IPTV、互动电视会呈三足鼎力之势,但后两者目前可控可管,前者如何控管还有待商榷,在目前的体制下,不可能是完全的以互联网为源头,而广电总局的一刀切做法更是不可取。可能还是需要整个产业链的联动下的一条先依附,后独立的逐步完善之路。

责任编辑:xiaolin

为您推荐

迪士尼-ABC开始实验通过互联网播电视节目

美国华特迪士尼(TheWaltDisney)旗下的美国迪士尼-ABC电视集团(Disney-ABCTelevisionGroup)将于2006年5月~6月开始通过互联网流媒体(streaming)进行免费转发电视信号的实验。2005年9月,联合至尊电视网(UnitedParamountNetwork,UPN,现在的CW)曾使用美国Google的视频配送网站发送名为“EverybodyHatesChris”的节目。此次的发送对象为四套节目,用户可以点播方式指定想看的节目。据迪士尼称,美国的广播电视台免费在线发送数套节目尚属首次。与这些节目一同发送的还有美国米AT&T、美国福特汽车、美国宝洁(Pr

电信法有望年内出台将打破与广电互联网界限

7月28日,根据信产部公布的《信息产业法制工作情况通报》,《电信法》将于下月提请全国人大审议,并且被列为2006年国务院“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立法项目”之一。这样,《电信法》有可能年内出台。下月首次审议《电信法》据悉,《电信法》列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06年立法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2006年将审议39件法律草案,其中“初次审议的法律案”共16件,《邮政法(修订草案)》于4月审议,《电信法(草案)》将于8月审议。同时,电信法被列入2006年国务院“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立法项目”,该重点立法项目共48件,信息产业领域有《电信法》和《邮政法》,其他重要的法律、行政法规包括《反垄断法》、《废旧家用电器

中国互联网协会正式公布流氓软件官方定义

从中国互联网协会获悉,中国互联网协会以行业自律的方式组织30余家互联网从业机构共同研究起草的“恶意软件定义(征求意见稿)”昨天正式对外公布,并将从11月8-2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中国互联网协会国际合作与宣传部副部长戴炜告知记者,恶意软件(即俗称的“流氓软件”)的传播严重影响了互联网用户的正常上网,侵犯了互联网用户的正当权益,给互联网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妨碍了互联网的应用。对恶意软件的定义是在规范互联网共享软件的应用与服务,抵制恶意软件侵犯互联网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等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公布的。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黄澄清(黄澄清博客,黄澄清新闻,黄澄清说吧)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民间人士定义“

保护竞争《互联网交换中心网间结算办法》出台

一份名为《互联网交换中心网间结算办法的文件》被起草人士提升到“打破互联网领域垄断”的战略高度10月底,当一份名为《互联网交换中心网间结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文件悄悄出现在信息产业部网站的时候,几乎没有多少人注意到,这样一份文件对于中国的互联网产业将产生何种影响,对于推动中国宽带更廉价地普及有何重大意义。“这是互联网领域‘打破垄断,保护竞争’原则的重要体现,特别是能够扶植互联网企业的发展,以及推动整个互联网事业的发展。”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人士这样评价“办法”的出台。互联网隐形垄断随着中国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大互联网大国,网民数量超过1亿。随着网民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