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电视被套紧箍咒 彩电新商业模式或将叫停

2009-08-24 14:47:00来源:网易 热度:

  8月24日消息,业内人士今日表示,国产彩电厂家抱团上书工信部,呼吁扶持互联网电视,担心苦心寻找到的“硬件+内容下载”的新商业模式被叫停。

  广电总局严管互联网电视内容

  8月14日,国家广电总局正式下发了《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加强对互联网电视内容的监管。

  通知称,“近期,一些企业为谋取不当经济利益,未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和著作权人授权,擅自将互联网上的影视剧等各类视听节目,随意传送到电视机终端供用户收看,严重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互联网视听节目传播秩序。”

  广电总局要求通过互联网连接电视机或机顶盒等电子产品,向电视机终端用户提供视听节目服务的企业,除了要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确保所传播视听节目内容可管、可控外,传播的影视剧还要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电视剧发行许可证》或《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并且要取得著作权人的相关授权。

  广电总局一纸通知,给互联网电视套上紧箍咒。

  彩电厂家的新商业模式

  所谓互联网电视,是以机顶盒或带上网功能的电视机为载体,消费者通过IP网络,点播、下载或在线观看等方式来实现对互联网节目内容的观看。

  早在两三年前,彩电厂家就推出过融合内容的彩电产品,如创维的酷开电视,可通过将影片植入U盘,再插入到电视里进行观看;海尔推出过流媒体电视。进入到今年3月,海信、TCL、长虹、海尔等彩电巨头与新浪、搜狐、迅雷等内容提供商合作,相继推出了多款互联网电视,并纷纷将业务深入到内容领域。彩电厂家的新商业模式正式浮出水面。

  目前,彩电厂家提供内容服务有两种途径。一是关注电视本身的网络化功能,内容则与门户网站合作,巧借门户资源。如海信推出的蓝媒电视,通过与新浪合作,一键点击“e”标识自动链接,着重打造1080P高清格式;TCL互联网电视是将重点放在了高清下载上,接上网线MITV可实现“边看电视边下载”等功能。

  二是在内容上做文章,投入巨资自建内容频道,就是自己也成为“内容供应商”。如为配合“酷开电视”的销售,创维3年前就与朗科投资超过1000万元打造了视频下载网站“酷开网”,并已在收费上进行了尝试。今年,酷开网又与迅雷、土豆网开展全面合作,集成网络内容。长虹则耗资1.5亿打造“乐教”平台,提供包括娱乐、影视、教育、生活百科、健康等方面的内容。

  彩电厂家被起诉盗版

  不过,互联网电视一问世,就遇到版权纠纷的困扰。

  8月17日,一家名为“优朋普乐科技有限公司”的影视发行商采用实名形式向新闻出版总署举报了TCL集团生产销售的“MiTV互联网电视机”存在“未经授权向用户提供大量盗版影视剧内容”。并同时到法院起诉。

  优普董事长和CEO邵以丁表示,起诉彩电厂家主要是想防止互联网上盗版涉及到电视领域。由于版权人的维权官司日益增多,目前互联网上的盗版状况正在不断改善,但一定要防止盗版的“污水”淌到其他终端,“PC和TV的通路目前正在渗透期,需要设一个筛子,保证电视这方净土,按照规范的机制把产业做大”。

  TCL随后发表声明称,其互联网电视后台服务合作的公司,均有广电总局颁发的相关合法资质,TCL也与其签署有正式版权保护协议文本。

  目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这是我国彩电制造企业因涉及影视侵权而被起诉的首宗案件。无疑,它的判决将对整个互联网电视产业的发展影响深远。

  视像协会力挺互联网电视

  据了解,彩电厂家和工信部对广电总局严管互联网电视的通知反应很大。而首宗互联网电视版权纠纷案更使国产彩电企业联合上书工信部,寻求行业主管的支持与保护。

  一家不愿具名的彩电厂家负责人向网易科技表示,“说企业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但事实上,互联网电视只是彩电厂家在电视上增加了一个能上网、下载的功能。上网是消费者自己在使用,是否看盗版与电视机厂家无关。就像消费者使用电脑上网一样。”

  TCL集团董事长李东生在8月19日公开表示,网络化已成彩电产业的发展方向。“不让厂家参与,这个业务是发展不起来的,对消费者是不利的,对整个国家的产业竞争力是不利的。”

  TCL、创维、康佳等六大国产彩电企业集体上书工信部,要求扶持互联网电视。工信部直属的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于8月21日正式向广电总局递交了名为《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意见回复。

  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给出的建议是,广电总局规范对互联网电视的监管是必要的,但希望扶持互联网电视的发展,建立有效的监管方式。希望能以彩电骨干企业作为主渠道,从技术等方方面面协调互联网电视健康发展。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郝亚斌对网易科技表示,早在两个月前,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已对互联网电视进行了市场调查,结论是“三网融合是方向,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互联网电视是彩电行业的发展方向。”

  利益之争

  彩电企业对广电总局的通知反应强烈,一个深层次的担忧是其苦心打造的新商业模式或被叫停。

  “硬件+内容下载” 的互联网电视,可通过提供增值的内容服务,改变一次性硬件销售的商业模式,为连续性消费的新商业模式,以使彩电厂家收益增值,被国产彩电厂家视作扭转局势的重要布局。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不掌握核心技术、核心部件的苹果,依靠“iPod+iTunes”的捆绑模式(就是一个硬件和一个音乐下载服务相结合的产品)取得了超过35%的毛利率。这对于靠打价格战死守市场份额的国产彩电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诱惑。

  市场调查显示,互联网电视由于具有可直接从互联网上下载热门高清影片的功能,自今年问世以来吸引了大量消费者购买。来自奥维咨询的家电调研数据显示,今年互联网电视的销量占整体平板电视销量的15%-20%,预计今年规模将达200亿元。而明年互联网电视的增速将超过50%,市场规模将超过300亿元。

  就在彩电厂家即将享受新商业模式带来的利润时,广电总局的一纸通知,令彩电厂家利益受损。

  广电总局部分人考虑的是,互联网电视将使消费者减少看电视的概率,这将使广电系统的电视台收视率和覆盖率面临一定程度的流失,而广告投放可能受到冲击。业内人士指出,“互联网电视冲击了电视台的利益。”互联网电视确实存在内容上难以监管、版权纠纷风险等。但更重要的是,目前彩电厂家都是各自与互联网内容提供商私下合作,几乎将传统电视台“晾”在了一边。这直接触动了广电系统的奶酪。如广电总局所属的歌华有线等有线运营商,其数字电视推广,特别是付费节目的推广都将遇到困难。各地广电运营商推[FS:Page]广的宽带业务也将受到冲击。

  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第56号令《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必须是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而目前相当部分的互联网电视或机顶盒生产企业都不符合这一性质,大量的网络内容提供商更非国有控股。截至目前,获得IPTV牌照的只有上海文广、央视、南广传媒、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数家机构,新浪、搜狐等门户网站被排除在互联网电视的合作方之外。这意味着,彩电厂家除非和央视等几家机构合作,否则无缘问津“内容”这块。

  “彩电厂家有可能因为广电总局这则通知,失去了从终端产品制造商升级为内容发行商的通路。”一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分析称。

  在2005年陈天桥曾提出过“盛大盒子”计划,要将电视升级为网络终端,使用户能通过电视享受互动娱乐和资讯。而到了2006年就被广电总局叫停。

责任编辑:xiao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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