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电视内容监管 管理谁?

2009-08-14 08:43:00来源:慧聪 热度:

目前,互联网电视俨然已成为市场上特受关注的产品。国内主要的电视机厂商包括TCL、创维、海尔、长虹、海信等都推出了互联网电视:即通过网络传输互联网视频内容到电视机终端。但另一方面,各大电视台忧心观众将被再度“分流”、影响收视,广电总局正在对互联网电视密切关注、酝酿出台监管政策。广电的产业监管政策与厂家的市场化策略之间的对簿大幕已经拉开。

事实上,通过PC机收看网络电视是当前网络电视收视的主要方式,因为互联网和计算机之间的关系最为紧密。目前已经商业化运营的网络电视系统基本上都属于此类。基于PC平台的系统解决方案和产品已经比较成熟,并逐步形成了部分产业标准。但反过来,基于各种娱乐、下载软件和互联网资源的、利用电视作为显示终端的网络电视,其道路似乎异常的艰辛。

近日有媒体披露,广电总局近期已组织多家彩电企业召开内部沟通会,担心互联网电视的推广,会因为信息源混乱致使内容良莠不齐,同时很多高清电影、连续剧的下载,会涉及到版权问题。更重要的是,电视台对互联网电视敌意较重,认为会影响收视,要求广电加强监管。

其实,问题的关键在于,通过PC机收看网络电视只是显示终端的不同,内容还是特定的频道电视节目,也就是电视内容的“被动接受”。但基于各种娱乐、下载软件和丰富的互联网资源、利用电视作为显示终端的网络电视内容既可以是既定的电视频道节目,还可以是庞大的网络视频和下载资源,从而使互联网电视的内容有了更大的选择性、自由性和互动性。说白了,一个是在电脑上看电视,另一个是在电视上玩电脑。所以从这一点来说,如果需要监管的话,真正需要规范的应该是互联网资源。

至于网络电视影响收视而言,笔者认为,电视毕竟是电视,大多数购买互联网电视的消费者的初衷是增加电视的可玩性和选择性,而不是将其作为电脑的替代品。

在我国,电视用户数大大多于PC用户,网络电视的出现给人们带来了一种全新的电视观看方法,它改变了以往被动的电视观看模式,实现了电视按需观看、随看随停。

对于传统的广电行业,我们要视网络电视为机遇而非威胁,应该发挥其实事性、政治性、权威性的特点和点对多点的广播技术以及大规模、广覆盖的优势,促使电视业的转型,考虑如何更好地使用互联网,为大众宣传服务。

随着TCL与迅雷联手、创维推出酷开电视、海尔携手新浪、海信结盟搜狐,互联网电视浪潮汹涌。借互联网电视之名,家电厂商正试图把那些远离电视、钟爱电脑的人群重新拉回到电视机前,他们打出的口号是:让互联网时代的液晶电视变得更加娱乐,让我们共同期待这一时刻的到来。

责任编辑:xiao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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