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提议案直击三网融合两大症结,力主《电信法》囊括广电
电信、广电、IT三网一直被指责为各立山头,不符合“三网融合”的趋势。
此次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朱立军在提交的议案中提出,实施“三网融合”首先要解决政府监管机构的融合问题,我国应统一网络的监管机构。
目前我国电信和广电的监管部门分别是信产部和广电总局。朱立军的议案要求电信广电两大领域统一监管,则意味着将这两个正部级单位的监管职能合并。这也是迄今为止已公开的关于广电与电信之争最大胆的一个改革建议。
电信与有线电视融合最慢
在《关于加快推进三网融合、促进信息通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建议》的提案中,朱立军指出,近年来有线电视网络收入明显下降,一些地方电视台如上海文广等已经突破上级主管部门的约束,主动与电信部门合作,在互联网和手机终端上开通实时电视节目等。受市场需求和技术进步两个方面的力量所驱动,上述融合实际上正在悄然进行中。
朱立军同时批评说,在三网融合的进程中,电信网与计算机网的融合以及有线电视网与计算机网的融合进展较为顺利,电信网与有线电视网的融合却存在着较多障碍,发展速度远远低于业内人士的预期,成为三网融合中的难点。
对于其中原因,他认为障碍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通信界、计算机界与有线电视界三大产业在观念上存在较大区别,市场化程度不一,不均衡发展的产业格局难以有力的推动三网融合;二是政策上依然存在限制,互不准入的产业指导政策显然不利于推动三网融合。
电信广电应互相开放牌照
他在提案中提出十条加快推进三网融合的建议,并指实施“三网融合”首先要解决政府监管机构的融合问题。他说,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只有由一个机构统一对不同的网络实施监管,网络的融合才有可能真正实现,为此,我国应统一网络的监管机构。
此外,朱立军表示,“三网融合”的实现依赖于运营商的融合。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只有当不同网络的运营商可以相互购并,一个运营商可以拥有多种网络时,网络的融合才能够真正实现。
这也暗指广电与电信运营商应相互开放,互相持有对方领域的牌照。
朱立军还表示,实现“三网融合”的重要前提是解决立法问题。目前的《电信条例》避开了广电问题,将要出台的《电信法》应涵盖“三网融合”的相关内容,而且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不能再回避广电问题。
-案例回放
电信广电互博泉州IPTV
电信系统与广电系统分治导致的主导权之争,主要集中在业务交叉的新业务领域,例如IPTV(网络电视或宽带电视)。而这方面的经典案例当属“泉州之争”。去年12月26日,泉州广电发出一纸通告,叫停泉州地区的“百视通”网络电视业务。“百视通”是上海文广的IPTV品牌,泉州电信则是上海文广的当地合作方。
“泉州之争”是地方广电首次公开叫停IPTV业务。随后,浙江广电也放出这样的风声,电信与广电“分水而治”的矛盾一度被放大。
-提案精华
三网融合助推经济发展
如果实行了鼓励电信网络服务广电的三网融合政策,不但将减少国家重复建设约2000亿元,而且在2008年,通信网络所承载的媒体娱乐业务收入,将达1200亿元左右,仅此一项业务将促进我国GDP增长约0.8个百分点;如果加上电信产业所带动的其他产业增长,粗略估计将促进GDP增长约1.6个百分点。
———全国人大代表朱立军
-法律进程
《电信法》草案今年8月送审
《电信法》目前已经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计划之列,根据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于2006年8月起对《电信法(送审稿)》进行审议。据了解,目前信产部正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配合《电信法》立法调研和专题研究工作。不过从全国人大的立法程序上来看,一般法律都要三审三议,《电信法》能否在今年内出台尚存悬念。
为您推荐
【编者按】走向市场经济,就必须要学会应对个人或集团利益对国家与民众利益的天然侵害倾向,防止、阻止并遏制它,这其实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走向成熟的必经之路。对于中国来说,上述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一个不断纠正、逐步完善的过程。从这个角度观察,以《电信法》为代表的高科技立法出现“肠梗阻”,是一件正常的事情。但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如何通过体制和流程的创新设计,去开始改变。三网融合:上位法缺失倪光南院士在一篇文章中谈到:“从上届政府提出‘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到本届政府提出‘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其基本精神是一致的,都深刻揭示了在信息时代实现工业化
一直“难产”的《电信法》有了转机,一直难融的“三网”有了契机。5月24日,有消息称,《电信法》草案已上报国务院,目前正在修改完善中。此前,《电信法》被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10年立法工作计划,北京邮电大学教授曾剑秋对此表示,《电信法》最快将于8月过会。从1980年酝酿,到2010年有望出台,三十年的立法冰河暗涌着无休止的部门利益和监管体制纠结。据电信专家邬贺铨介绍,按照国际电信联盟对电信的定义,电视业务应归口于电信范畴,但广播电视部门却认为这不合适。此类争议与中国目前的分开监管机制不无关系,直接体现在定义电信法上的诸多“不一致”上。在这个过程的间隙,2000年,国务院颁布
一直处于“难产”状态中的电信法似乎有了转机。近日,有消息称,电信法草案已上报国务院,目前正在修改完善中,最快将于今年8月份过会审议。此消息一经传出,得到业内众多人士的肯定,表示三网融合瓶颈问题有望突破。不过,工信部退休专家周光斌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则表示,需要冷静看待,“电信法出台对三网融合的发展肯定是有好处的,但寄望电信法解决三网融合所有问题是不现实的,部门利益仍然是三网融合发展道路上的最大障碍,打破部门利益才是关键。”新电信法将侧重“监管”,涵盖部分三网融合内容记者:对于电信法的立法进展,有消息透露最快将于8月过会审议,结合当前三网融合背景,您预测电信法将包括哪些主要内容,三网融合会否囊括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