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新媒体研究所 董年初
T-MMB被推选成为手机电视/移动多媒体广播国标技术方案,再次刺伤了广电人的心。移动多媒体广播一开始就是广电自己的事情,个别部门硬来横插一腿;到现在明明是广电受到伤害,有个别人还要倒打一耙,质问“广电何以有底气拒绝使用手机电视国标”。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打劫打到家门口,还赖主人不开门”!手机电视/移动多媒体广播国标一事,再次彰显了个别部门的霸道行径。
一、移动多媒体广播是广电份内之事,无关部门凭什么插手?
移动多媒体广播既不是三网融合业务,也不是电信增值业务,是地地道道的广播电视类业务。由广电部门主导广播电视类业务,并制订相关标准,是广电部门的职责所在,也是权益所在。从技术体制看,移动多媒体广播与传统广播电视的区别仅在于后者将接收终端延伸到了手机、PDA等移动终端,其余方面采用的仍然是完全意义上的广播技术。从实际需求看,广电制订移动多媒体行业标准,已经能够基本解决业务服务问题,用不着急急忙忙出台国家标准;即使非要催生国家标准,也应在事前充分考虑已有行业标准的情况。从行业分工看,通信与广播是社会上客观、分别存在的两类服务行业,虽然两者的任务本质上都是传送信息,但采用的技术手段和服务方式均不尽相同,否则国家何必还要分别设立通信与广播两种行业标准?综上所述,个别部门根本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来干预广电标准的制订,这种没道理的事情之所以会在现实中发生,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就是该部门横行霸道、为所欲为已成积习,容不得别人有一点点发展机会,摆明了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二、T-MMB缺乏规模实验验证,有资格成为国标吗?
国家标准的制定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在国务院批转的《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中就有明确规定,“数字电视传输等重要的国家标准应经适当规模实验验证”。提供T-MMB技术的新岸线公司是2004年才成立的一家科技企业,笔者对此暂且不作评论。但不论公司的实力有多么强大,不论T-MMB技术在理论上如何先进,总该还没有牛×到可以无视标准制定的一般规律、不经历规模实验验证就直接成为国标吧?在此试举一例:DVB-H是DVB 组织制定的系列标准之一,是国际上比较成熟的移动多媒体广播标准。DVB组织成立于1993年,由来自35个国家的300多家企业组成,先后制定出了 DVB-S、DVB-C、DVB-T等多项标准。该组织2002年左右开始研究DVB-H标准,到2004年11月,DVB-H被欧洲电信标准协会(ETSI)批准为欧洲标准,之后在经过16个欧盟成员国家长达三年的试用或商用后,直到今年3月欧盟委员会才正式批准DVB-H为欧盟标准。眼见发达国家制定标准如此慎重,笔者在此不禁要问,我们有什么理由让T-MMB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一举成为国家标准?
三、T-MMB的推选过程不规范,是否存在暗箱操作?
缺乏规模实验验证基础乃是T-MMB板上钉钉的硬伤,但该技术方案事实上却毫不受此影响,带伤上阵还一路过关斩将,最终顺利当选国家标准的技术方案,这不得不让人对整个推选过程的规范性产生某种怀疑。据了解,去年6月国标委成立手机电视/移动多媒体国家标准工作组时,确立了29人专家名单,其中仅有5位广电专家,半数专家是非技术领域专家。今年1月,相关部委开会研究,确定29位专家中有10位“应该回避”。4月3日,国标委决定投票评选技术方案,19位评议专家中,副组长及其他5位专家拒绝出席会议,一位院士专家中途退席,两位专家由人代替出席,两位专家在会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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