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按传输方式将公共视听载体区分为两类对待:对于通过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及其他信息网络在车载、楼宇、机场、车站、商场(商铺)、银行、医院及户外公共载体播放视听节目的,需按照《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和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相关规定报广电总局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播放视听节目新闻、影视剧、体育、科技、娱乐等各类视听节目。
此外,对于采用人工更换硬盘(CF卡、DVD)方式,在公共交通工具、楼宇内及户外设置的广告发布平台,广电总局要求“只限于播放广告内容,不得播放新闻和其他各类视听节目。已经擅自播放视听节目的,应立即停止播出”。
易观国际分析师高晓虎告诉记者,根据他们的调查,目前采用人工更换硬盘方式的户外媒体主要集中在大多数商业楼宇、少部分医院、药店、公交车和约一半的卖场。其中涉及最大的商业楼宇和卖场的户外媒体主要是分众传媒,由于分众并不播广告以外的视听节目,因此不会带来负面影响。
分众传媒方面也表示,目前分众的各联播网所播放的均为广告内容,并不播出《通知》中所涉及的视听节目,因此《通知》对分众传媒不存在影响。
而对于那部分通过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及其他信息网络传输的户外媒体,高晓虎表示,由于这些户外媒体所属渠道和管制部门不同,又各自与地方广电部门有着不同的合作或关联方式,情况比较复杂,所以他们并不能清楚地了解这部分播出视听内容的户外媒体是否获得广电总局批准。
像世通华纳、华视传媒等在公交车上的媒体,就是与当地广电部门合作,以第三方身份进行公交车移动电视的广告运营,并提供视听节目内容,但广告和视听内容的播放则是由当地广电部门进行。业内认为,这种运营方式下的播出主体是当地的广电部门,因此也很难判定其播放视听节目是否还需要获得广电总局的批准。
另一家从事户外媒体运营的公司也向记者表示,他们一般的做法是将播出广告内容送工商管理部门审查,而视听节目由于是合法购买版权,所以一直以来并不知道还需要由广电总局批准,而只交由合作的平台方审看。
但高晓虎同时也表示,他们已经注意到在国内部分一线城市开始对出租车上移动媒体出台一些管制政策,今年第三季度出租车媒体市场出现一部分回调。因此,可以肯定的是政策方面对户外广告媒体的限制力度将逐步显现出来。
目前,广电总局已经要求各地广播影视行政管理部门对辖区范围内公共视听载体的情况展开调查摸底,逐家登记;对于未经批准播放视听节目的,要将相关管理要求书面通知开办机构并督促其遵守有关规定。有关调查登记情况将上报总局社会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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