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副局长张海涛在“国际广播影视博览会科技发展论坛”主题报告中称,移动多媒体广播(俗称手机电视)属于新媒体业务,中央已经明确要求由广电主导,产业运作,加快发展,并纳入媒体管理。
张海涛的讲话是广电总局首次明确手机电视业务归属权。
张海涛在表示,移动多媒体广播属于新媒体业务,新媒体要纳入媒体管理,由广电产业运作,这是中办国办16号文件非常明确的。张海涛同时表示,移动多媒体广播将实现全国漫游统一标准,填补广播电视服务的一个空白,是一个极具发展潜力的媒体产业。
此前,广电系与电信系一直就手机电视、IPTV等新业务的主导权开展拉锯战,在没有明确责权之时,双方暂时采取合作的方式跑马圈地,即运营商通过与有线运营商(如上海文广)合作来获取提供相关业务的运营资质。
目前提供手机电视业务主要有三种方式,一种是通过移动运营商的3G网络进行传输,一种就是基于广电网络通道传输,另有一种是就是基于卫星传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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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科学技术委员会七届三次会议纪要”的通知近日,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电局,总局有关司局、直属各单位,科技委委员印发了《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科学技术委员会七届三次会议纪要》。总局科技委七届三次会议于2005年12月19—20日在北京召开。中宣部副部长、广电总局局长王太华同志,广电总局副局长、科技委主任张海涛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王太华同志代表总局党组对做好广播影视科技工作和科技委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殷切的期望。他指出,要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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