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虹口区促进元宇宙产业发展的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虹口区促进元宇宙产业发展的试行办法》已于2022年11月8日经区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虹口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虹口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虹口区财政局
2022年11月11日
虹口区促进元宇宙产业发展的试行办法
元宇宙是对现实世界的数字化扩展,是数字技术所创造的具备虚实映射交互能力的数字空间,是数字化发展的重要阶段。按照《上海市培育“元宇宙”新赛道行动方案(2022-2025年)》和《关于推进上海市元宇宙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相关工作要求,为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强对元宇宙技术的研究与创新,推进“元宇宙”新赛道标准化布局,推动元宇宙产业集聚与发展,全面赋能城市数字化转型,结合虹口元宇宙产业现状,特制订本试行办法。
一、发展目标
通过引导元宇宙项目和企业汇聚、鼓励元宇宙关键技术创新发展、推进元宇宙示范应用场景开放、营造元宇宙产业生态、推动元宇宙标准与知识产权布局等措施,促进创新载体提能增效,推动元宇宙产业集群发展,打造元宇宙产业发展的引领先导区。
二、扶持对象
在虹口区依法设立、经营状况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与元宇宙产业相关的创新载体、科技企业、场景应用单位以及功能性创新平台机构。鼓励元宇宙相关企业、机构在虹口区挂牌认定元宇宙主题空间集聚发展,营造产业生态。
三、职责分工
对于扶持资金,虹口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科委)负责编制扶持资金需求预算,按照政策内容确定年度使用方向和支持重点,组织开展项目申报、评审、认定以及综合绩效评估等工作。虹口区财政局负责扶持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区科委会同相关部门对支持的企业和项目、机构做好跟踪管理和服务,并会同区财政局对扶持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虹口区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依照相关政策规定运作。
四、资金来源
本办法涉及的除元宇宙产业投资基金以外的扶持资金由区财政预算安排,在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产业投资基金在一般公共预算中列支。
五、重点领域方向
充分发挥虹口的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聚焦人机交互、算法创新与应用、商务商贸、社交娱乐、区块链应用、智能制造、展览展示、网络游戏、数字音乐艺术、数字出版、数字城市等领域,推动元宇宙技术在多领域的虚实融合创新应用。重点支持但不限于虚拟数字人、专业用户生产内容(PUGC)/职业生产内容(OGC)/多频道网络(MCN)、开放游戏/UGC游戏平台、3D显示、数字孪生、数字沙盘仿真、AR/VR/MR、NFT/NFR等数字内容产业。
六、政策措施
(一)支持打造元宇宙产业特色空间。
鼓励创新载体功能提升。支持创新载体结合元宇宙产业特点,打造元宇宙主题空间。对本区挂牌的元宇宙空间,经认定实施专项改造的,按硬件投入额给予不超过30%、最高300万元的装修费补贴及绩效考核奖励;对元宇宙空间开展通信基础设施提升改造的,按照投资额给予不超过50%,最高200万元的支持。
(二)引导元宇宙创新主体集聚发展。
1.支持招大引强。通过政策引导,吸引和集聚一批元宇宙标杆企业,重点支持一批新型的总部型、头部型行业领军企业落户虹口,并按照《虹口区支持总部企业发展的意见》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奖励。支持元宇宙企业上市,对成功在深交所、上交所、北交所和境外主板上市的元宇宙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的扶持奖励。
2.鼓励创建创新型功能性机构和平台。聚焦元宇宙产业,鼓励企业加强合作,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创新中心,对经认定的创新型功能机构和平台按相关标准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补贴。
3.引导机构和企业汇聚主题空间。对新引进、外区回搬、区内迁移并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元宇宙创新主体落户主题空间办公的,经认定,根据实际年租金,给予不超过30%的补贴,年度最高200万元,年限不超过三年。对入驻主题空间办公并进行固定带宽升级提速的企业,给予通讯费补贴,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的20%,每年最高20万元,年限不超过三年。
(三)支持元宇宙创新主体开展技术创新。
1.鼓励元宇宙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聚焦元宇宙关键核心技术目录,加大扶持对元宇宙产业发展有重要作用的技术创新。对获得国家、市级立项的给予1:1匹配支持,最高200万元。
2.鼓励开展元宇宙示范项目研发创新。支持中小企业聚焦元宇宙开展虚实交互、虚实融合的场景应用开发,积极支持航运、文旅、商贸服务等虹口主导产业与元宇宙的融合示范应用,形成示范标杆。对经认定的示范项目,按照不超过研发投入总额的30%给予补贴,最高200万元。
3.提供科技金融支撑服务。根据元宇宙产业发展需要,通过区产业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设立创投基金,积极投资本区元宇宙创新企业和创新项目。对张江虹口园范围内获得机构投资者股权投资的元宇宙产业相关企业,按张江园相关政策予以支持。积极推荐优秀企业项目通过“虹企贷”、“科技贷”获得企业融资贷款,并按照不超过当期LPR年利率的50%给予贷款利息补贴;对通过专业担保机构获得担保贷款的,按实际担保费的90%给予补贴。
(四)支持开展元宇宙示范应用。
鼓励探索元宇宙场景落地应用。结合北外滩新一轮开发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在信息化建设运营中开放场景,主动应用包括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扩展现实、边缘计算等技术,探索元宇宙场景创新应用。对有突破性创新应用、成效显著的建设项目单位,经认定,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30%、最高50万元的项目补贴。
(五)支持元宇宙生态搭建。
1.支持搭建元宇宙产业服务平台。鼓励相关国际组织、产业联盟入驻北外滩。扶持元宇宙产业平台和创新型研究机构发展,支持企业、科研机构等联合成立“元宇宙”行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及人才培养基地。在对平台机构实施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可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的运营补贴。
2.支持元宇宙技术应用开源生态构建。支持元宇宙领域的平台型企业通过开放平台功能和数据、提供开发环境与工具的方式,面向元宇宙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行业内中小微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打造一批自主可控的开源社区和开源产品,对成效显著的,经认定,按照不超过企业实际投资总额的30%给予补贴,最高200万元。
3.支持在虹口举办具有影响力的元宇宙产业活动。对在区内举办元宇宙产业峰会、论坛的,经认定,按其规模和影响力,给予不超过投入经费30%,最高100万元的补贴;对在区内举办元宇宙产业体验展示活动的,经认定,按其规模和影响力,给予不超过投入经费40%,最高200万元的补贴。
(六)夯实元宇宙产业人才智力保障
加大高层次产业人才的引进和培育。通过政策吸引高层次元宇宙产业人才和团队落户虹口,在办理证照、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居住证积分、居转户、人才引进和人才公寓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和开辟“绿色通道”;积极推荐元宇宙产业创新人才参与国家、市和区重点人才计划遴选,对入围人才计划的,按规定给予相应的人才奖励。
七、附则
(一)本试行办法对同一项目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享受各级各类扶持政策的原则执行。涉及分次执行的扶持,需适时评估单位经营发展、科技创新等情况,通过的才能享受下次扶持。涉及对产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项目,可按程序专题研究解决。
(二)如区财政局、区科委认为需进行财政性资金审计,获得本办法支持资金的项目、企业和机构,有义务认真配合。
(三)本试行办法自2022年12月11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本试行办法由区科委会同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共同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John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