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推荐
2009年7月22日,国务院讨论并原则通过《文化产业振兴规划》,这是继钢铁、汽车、纺织、装备制造、船舶、电子信息等十大产业规划之后国家新一轮产业规划中的第一个产业振兴规划,标志着文化产业真正作为一种产业而得到国家前所未有的重视,文化产业面临着历史性的发展机遇。《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出台也将使作为文化产业核心领域之传媒业站在一个新的时代起点上,迎来一个大发展大繁荣的契机。一、《文化产业振兴规划》重点是“大传媒”产业,“超媒体”发展面临空前机遇早在2008年10月,笔者在论及金融危机对传媒业的影响及对策时,就谈到金融危机将为“超媒体”迎来发展良机。从传统媒体发展到“新媒体”,从网络新媒体到网络后的
这是一份文化产业期盼已久的扶持计划。7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以下简称《振兴规划》),这是继纺织、轻工等规划之后的第十一大产业振兴规划。国家将重点推进的文化产业包括: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广告、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数字内容和动漫等。“《振兴规划》将极大地鼓舞对整个文化产业的发展。”北京市新媒体技师学院院长梁军表示。光线传媒总裁王长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振兴规划》出台,将推动中国的文化像经济一样走向国际市场。”他们更看好资本扶持力度的加大。在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文化出口的指导意见》后,《振兴规划》中也进一步加大了融资扶持力度。《振兴规划》明确指
1、会议指出加快振兴文化产业,对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扩大内需特别是居民消费,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规划明确了八项重点工作:1)加快发展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广告、数字内容和动漫等重点文化产业;2)加快推进具有重大示范效应和产业拉动作用的重大项目;3)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联合或重组,培育骨干文化企业;4)加快建设一批产业示范基地,发展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群;5)不断适应居民消费结构变化和审美需求,扩大居民文化消费;6)发展文艺演出院线,推进有线电视网络、电影院线、数字电影院线和出版物发行的跨地区整合;7)积极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影视、手机广播电视等新兴文
继《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出台之后,数字电视产业发展又获政策利好。7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推进有线电视网络的跨地区整合,积极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影视、手机广播电视等新兴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产业升级。专家普遍认为,数字电视产业将在文化产业大发展的过程中,谋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但《规划》中的内容更多的只是框架性指导意见,没有涉及可操作层面的详细政策,因此要将利好政策落到实处,还需相关细则的支持。有线运营商将直接受益《规划》中与有线运营商有关的内容包括:推进有线电视网络、电影院线、数字电影院线和出版物发行的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