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包含以下几方面重点部署:
推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北斗导航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文化和旅游领域应用,聚焦文化和旅游发展重大战略和现实需求,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实施文旅和科技融合关键技术突破,开展智能场景感知、用户行为分析、人机交互、混合现实、全息展演、沉浸式演出等体验互动与呈现技术研发,打造兼具文化和旅游特色的数字化新业态、新主体、新模式。
加强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建设一批部省重点实验室、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全面提升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能力。
到2025年,认定省级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15家、省级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研发中心20家,新增智慧文旅示范和培育项目100个。
构建数字文旅产业生态,强化文化和旅游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利用,支持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服务平台、互联网创业和交易平台等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促进创新链高效服务产业链。
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推进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剧场等文化场馆数字化发展,打造一批“不谢幕的剧场”“不停演的广场”“不落幕的展览”,完善智能便捷的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以数字化转型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更均衡、更便捷、更精准、更充分。
促进优秀文化资源数字化转化和开发,实施“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和中华文物全媒体传播计划,支持文化遗产通过新媒体传播推广。
支持文化文物单位、景区景点、主题公园等运用文化资源,发展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虚拟展厅、高清直播等新型文旅服务模式,推出更多线上数字化体验产品。发展“5G+VR/AR+文化旅游”,建设一批VR/AR博物馆、文旅景区等,打造虚拟赏景、虚拟讲解等体验产品,给人们带来身临其境的独特感受。
推进数字经济格局下的文化和旅游融合,加强数字文化企业与互联网旅游企业的对接合作,促进文学、动漫、音乐、演艺、数字艺术、网络文化、创意设计向旅游内容领域延伸。促进文化产业上线上云,发展数字创意、数字娱乐、数字艺术展示等产业,促进数字文化与电竞、动漫、影视、网络直播、短视频等在线新经济结合,巩固江苏网络视听、创意设计服务、文化设备制造等相关产业领先优势。
支持具备条件的文化企业平台化拓展,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与文化文物单位、旅游景区度假区等合作,规范推广流量转化、体验付费、服务运营等模式。支持建设一批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军企业,举办中国(南京)文化科技融合交易博览会、江苏(南京)版权博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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