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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的良好秩序,切实落实《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总局17号令)和《广电总局关于禁止播出虚假违法广告和电视“挂角广告”、游动字幕广告的通知》(广发社字〔2005〕547号)等文件的要求,近日,国家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中央三台、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发出《广电总局关于做好元旦及春节期间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管工作的通知》,就做好元旦及春节假日期间广播电视广告监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监管重点(一)所有冠名标志是
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科学技术委员会七届三次会议纪要”的通知近日,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电局,总局有关司局、直属各单位,科技委委员印发了《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科学技术委员会七届三次会议纪要》。总局科技委七届三次会议于2005年12月19—20日在北京召开。中宣部副部长、广电总局局长王太华同志,广电总局副局长、科技委主任张海涛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王太华同志代表总局党组对做好广播影视科技工作和科技委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殷切的期望。他指出,要充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对7个城市的32家经销单位销售的移动电话进行质量监测结果显示,本次监测移动电话的质量总体上较好,但目前涉及移动电话的投诉数量仍然很大。据分析,引起投诉的主要原因:一是市场上仍存在一些假冒品牌、改版机、水货机、以旧充新、掺假、伪造“进网许可”标志的移动电话。二是生产厂家未将移动电话串号报与信息产业部备案,或未将进网标志贴于对应串号的移动电话上,造成消费者在信息产业部的网站查询时,把真移动电话怀疑为假移动电话。三是有的生产厂家将某种机型移动电话外包配件或整机生产,而在验收检验中把关不严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醒说,购买移动电话一定要到国家电信部门或者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专营机构,不要